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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小人,遠賢臣,此后漢所以傾頹也。先帝在時,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嘆息痛恨于桓、靈也”,這是諸葛亮在《出師表》中對劉禪的一番慷慨陳詞。在東漢十二帝中,漢靈帝劉宏無疑是昏庸無能的一位。漢靈帝執(zhí)政時期,繼續(xù)重用宦官、扶持外戚,東漢政治進一步惡化,并在光和七年(184)爆發(fā)了黃巾大起義。 正因如此,當時的許多有識之士都主張廢掉漢靈帝,時任冀州刺史的王芬和南陽名士許攸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史稱“冀州刺史王芬、南陽許攸、沛國周旌等連結豪杰,謀廢靈帝,立合肥侯”。他們精心準備了一個廢黜漢靈帝的計劃,但當他們將這一計劃告訴曹操時,卻遭到了曹操的拒絕。那么,曹操為何會拒絕廢黜昏庸的漢靈帝呢?他又是如何考量的呢? 在《三國志·武帝紀》注引的《魏書》中,曾詳細記載了曹操拒絕廢黜漢靈帝一事的理由,即: 夫廢立之事,天下之至不祥也。古人有權成敗、計輕重而行之者,伊尹、霍光是也。伊尹懷至忠之誠,據(jù)宰臣之勢,處官司之上,故進退廢置,計從事立。及至霍光受讬國之任,藉宗臣之位,內(nèi)因太后秉政之重,外有群卿同欲之勢,昌邑即位日淺,未有貴寵,朝乏讜臣,議出密近,故計行如轉(zhuǎn)圜,事成如摧朽。今諸君徒見曩者之易,未睹當今之難。諸君自度,結眾連黨,何若七國?合肥之貴,孰若吳、楚?而造作非常,欲望必克,不亦危乎! 在立足這段記載的基礎上,筆者將曹操拒絕廢黜漢靈帝的理由大致歸納為以下兩點: 其一:廢立之事,屬于天下最不祥的事情。 在古代社會,皇帝又稱天子,故而廢立皇帝就相當于廢掉上天之子,屬于逆天之舉,是一件十分不吉利的事情。無論是否廢黜成功,都屬于不祥的事情。在當時封建迷信十分盛行的時期,不祥之事往往意味著更大的風險和代價。曹操當時尚屬于發(fā)展時期,自然不愿冒此難以預料的風險。 其二:廢掉漢靈帝的時機和條件并不具備。 曹操以商朝伊尹廢太甲、西漢霍光廢劉賀二例,論證廢立之事需要具備足夠充分的條件和基礎。而反觀當時的形勢,并不符合上述二例。一方面,漢靈帝雖因?qū)櫺呕鹿俣笫裥模€沒有達到非廢不可的程度;另一方面,僅以王芬、許攸等數(shù)人之力,力量過于單薄,如若擅行廢立勢必難以成功。 正是基于上述兩點的考量,曹操拒絕了王芬、許攸等人拉攏自己參與此事的請求。而后歷史的發(fā)展,果如曹操所料,王芬廢帝之舉很快以失敗收場。事實上,從這件事情中,可以看出曹操此人具有準確的形勢洞察力和判斷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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