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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田瑣記》之“酒令”說 上傳書齋名:瀟湘館112 Xiāo Xiāng Guǎn 112 何世強(qiáng) Ho Sai Keung 提要:本文取自《歸田瑣記》第七章?酒令。梁章鉅於此條介紹前朝數(shù)種酒令。 關(guān)鍵詞:歸田瑣記、梁章鉅、酒令 第1 節(jié) 梁章鉅簡(jiǎn)介 《歸田瑣記》乃清?梁章鉅所撰,全書共八卷,此書之要點(diǎn)見之於卷一?〈歸田〉: 余於道光壬辰引疾解組[1],雖歸田而實(shí)無田。越四年,奉命復(fù)出。又七年,復(fù)以疾引退,則並不但無田可歸,竟至有家而不能歸?;厥纂p塔三山,如同天上,因僑居浦城,養(yǎng)疴無事,就近所聞見,鋪敘成書,質(zhì)實(shí)言之,亦竊名為《歸田瑣記》云爾。時(shí)道光二十五年元旦,書於浦城北東園之池上草堂。 從以上引文可知《歸田瑣記》乃梁章鉅晚年養(yǎng)病時(shí)所作,將“就近所聞見,鋪敘成書”,故書中內(nèi)容皆短篇繁雜,說古道今,頗饒趣味。書成於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元旦,書前有其弟子許惇之序,寫於道光二十五年冬十二月。 以上引文首句曰“余於道光壬辰引疾解組”,指梁章鉅於道光壬辰年離職清廷,即道光十二年(1832年)。 梁章鉅(1775年至1849年),字閎中,晚號(hào)退庵。祖籍福建長(zhǎng)樂縣,生於福州,自稱福州人。梁章鉅九歲能詩,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中舉,嘉慶七年(1802年)進(jìn)士。嘉慶十二年(1807年)任浦城浦南書院講席,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任軍機(jī)章京。道光十八年(1838年),上疏主張剷除鴉片販賣之地,並配合林則徐之禁煙令及拘禁煙販。梁章鉅於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病逝。主要著作除《歸田瑣記》外,尚有《浪跡續(xù)談》、《巧對(duì)錄》、《農(nóng)候雜占》、《閩川閨秀詩話》、《浪跡三談》、《樞垣記略》、《退庵隨筆》、《稱謂錄》、《浪跡叢談》、《楹聯(lián)叢話》、《論語旁證》、《退菴詩存》、 《楹聯(lián)續(xù)話》等。 第2 節(jié) 《歸田瑣記》所記之酒令 本文取自《歸田瑣記》第七章?酒令。梁章鉅於此條介紹前朝數(shù)種酒令;所謂酒令,乃酒宴席上之一種風(fēng)雅遊戲,一般之法是席間推舉一人為“令官”,由“令官”說出所行酒令之要求,並主持大局。 據(jù)梁章鉅所云,宋人崇尚行酒令,其中不乏有雅而謔者也。《歸田瑣記》〈酒令〉篇涉及四種酒令,今分述之如下: 第一種酒令: 以二易卦繫一史實(shí)或故事,梁章鉅引宋古籍言東坡遇客行令之事,三客分別製以下三令: 一、孟嘗門下三千客,大有同人。 二、光武師渡滹沱河,既濟(jì)未濟(jì)。 三、劉寬婢羹污朝衣,家人小過。 東坡之令曰: “牛僧孺父子犯罪,先斬小畜,後斬大畜。”當(dāng)時(shí)蓋指王荊公也。 因未詳以上酒令之實(shí)際行法,若規(guī)定二卦必須為二字卦,而二字之卦只有十五卦,兩二字卦合成一有意義之詞極為有限,故以兩二字易卦繫一故事,而兩二字易卦之義與《周易》無涉之令,行之困難也。 今淺說梁章鉅所引諸客及東坡所行之令: 首令指孟嘗君門下有三千食客,總有一人符合某事之要求,故曰“大有同人”;涉及之卦為〈火天大有〉及〈天火同人〉。 次令指西漢末,光武帝劉秀師為王郎兵馬所追趕,欲渡滹沱河,河水恰結(jié)冰,劉秀師渡之,故曰“既濟(jì)”,時(shí)劉秀尚未稱帝,大業(yè)未成,故曰“未濟(jì)”,合稱為“既濟(jì)未濟(jì)”;涉及之卦曰〈水火既濟(jì)〉及〈火水未濟(jì)〉。 三令指劉寬之婢,家中之人也;婢不慎以羹污劉寬之朝衣,小過也,其意指家中之人犯小錯(cuò),故曰“家人小過”;涉及之卦曰〈風(fēng)火家人〉及〈雷山小過〉。 王安石又名王荊公,任宰相後行新法,蘇東坡與歐陽修等人反對(duì),熙寧四年(公元 1071年)蘇軾上書陳述新法之弊,安石含恨,加以迫害,其後東坡自請(qǐng)外遷,任杭州通判。故東坡與荊公有隙,借牛僧孺父子之名,彼等若犯罪則伏誅,牛,畜也,先殺小牛,後殺大牛,故曰“先斬小畜,後斬大畜”;涉及之卦曰〈風(fēng)天小畜〉及〈山天大畜〉,此令乃梁章鉅視之為“雅而謔者”也,蓋牛僧孺父子犯罪被斬一事,未聞?dòng)涊d於史家之言也。 東坡之令,其實(shí)與三客未盡相同,雖含小畜與大畜二卦,但其行文形式不同,應(yīng)兩卦並列,並列之兩卦有義,不必與易卦義相同﹝亦難以相同﹞。若小畜與大畜二卦並列而無他字,則難以表達(dá)牛僧孺父子犯罪之後果。筆者提議改之如下: 牛僧孺父子並立,大畜小畜。 此形式方可與三客之令配合。清?劉廷璣撰《在園雜志》,其卷三?酒令條評(píng)之曰: 宋東坡與客以易卦為令,猶有“牛僧孺父子犯罪,先斬大畜,後斬小畜”之太露,翻不如“半夜生孩兒,不知是亥時(shí)是子時(shí)”,“山上有明光,不知是日光是月光”之巧而佳也。 劉廷璣之論未盡恰當(dāng),蓋東坡令與“半夜”及“山上”令形式不同也。又《在園雜志》與《歸田瑣記》所記之“先斬”、“後斬”之序有異。 筆者效三客之體,撰以下二令: 一、秦檜金牌殺岳飛,大畜大過。 二、祖逖臨江擊楫歌,大壯未濟(jì)。 秦檜,射〈大畜〉卦,其殺岳飛事,射〈大過〉卦,即以“畜”喻秦檜,殺岳飛乃鑄大錯(cuò)之事,故曰“大畜大過”,雖後人多云主謀者乃宋高宗,但罪歸秦檜之說仍多。此令所涉之卦曰〈山天大畜〉及〈澤風(fēng)大過〉。 “祖逖擊楫歌”取其壯志之意,射〈大壯〉卦;舟未渡江,大業(yè)未成,故曰“未濟(jì)”,射〈未濟(jì)〉卦,合之為“大壯未濟(jì)”;所涉之卦曰〈雷天大壯〉及〈火水未濟(jì)〉。 筆者亦倣效《在園雜志》製“半夜”及“山上”形式二令: 村前聞犬吠,不知是客來是賊來。 陣前奔萬馬,不知是金聲是鼓聲。 第二種酒令: 梁章鉅提及另一酒令云明?陳詢因忤權(quán)貴,被眨謫,同僚送行,餞席上說令。同僚陳循先曰: “轟字三個(gè)車,余斗字成斜。車車車,遠(yuǎn)上寒山石徑斜。” 另一同僚高穀曰: “品字三個(gè)口,水酉字成酒??诳诳?,勸君更盡一杯酒。” 詢自言曰: “矗字三個(gè)直,黑出字成黜。直直直,焉往而不三黜。” 注意此酒令之特色:首令“車”與“斜”須同韻,同屬詩韻平水韻下平聲六“麻”韻。同時(shí)“車”與“遠(yuǎn)上寒山石徑斜”須略有關(guān)聯(lián),指車上寒山之石徑斜路;此詩句出自唐?杜牧《山行》: 遠(yuǎn)上寒山石徑斜,白雲(yún)生處有人家。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於二月花。 次令“口”與“酒”同屬上聲二十五“有”韻。而“口”與“酒”顯然有關(guān),蓋飲酒須用口也。唐?王維《渭城曲》曰: 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色新。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guān)無故人。 三令“黜”屬入聲四“質(zhì)”韻,“直”屬入聲十三“職”韻,古職、質(zhì)韻通,故仍視之為同韻?!?/span>直”與“黜”顯然有關(guān),人因直言而被罷黜?!?/span>焉往而不三黜”出自《論語?微子》: 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三黜”指罷黜三次,“焉往而不三黜”意指一正直之官員不論往何處任職皆被罷黜三次,“三次”非實(shí)數(shù),乃指多次。 明?湛若水有五古題為《送少司空韓信山致仕歸東魯(名荊)》曰: 魯有柳下聖,士師亦三黜。直道古難容,焉往而不屈?!?/span> 此詩亦含“焉往而不三黜”意,蓋“直道古難容”也。陳詢之令,有自我解嘲之意。 筆者效陳詢等人之體,撰以下五令: 1. 鑫字三個(gè)金,金欠字成欽。金金金,爲(wèi)皇爲(wèi)帝萬靈欽。 詩句出自唐·貫休《春節(jié)進(jìn)大蜀皇帝五首?其五》,曰: 積劫修來似煉金,爲(wèi)皇爲(wèi)帝萬靈欽。 “金”與“欽”同屬平水韻下平聲十二“侵”韻。引用之詩句顯然與“金”有關(guān)。 2. 犇字三個(gè)牛,秋心字成愁。牛牛牛,爲(wèi)農(nóng)耕種爲(wèi)農(nóng)愁。 “?!迸c“愁”同屬平水韻下平聲十一“尤”韻。因無古樂府或近體之詩配合,故自製一句,將牛擬人化。 3. 晶字三個(gè)日,士口字成吉。日日日,天降福星人逢吉。 “日”與“吉”同屬平水韻入聲四“質(zhì)”韻。本令亦無古詩配合,故自製一句,盼望日日天降福星,人方可逢吉。 4. 淼字三個(gè)水,水止字成沚。水水水,吾廬宛在水中沚。 “水”與“沚”同屬平水韻上聲四“紙”韻?!?/span>吾廬宛在水中沚”句出自宋?陸游之七古《草書歌》: 吾廬宛在水中沚,車馬喧囂那到耳。一堂翛然臥虛曠,蟬聲未斷蟲聲起。… “沚”乃水中之小陸地,此句含水字,與水有關(guān)。 5. 畾字三個(gè)田,阜千字成阡。田田田,縱橫十字成陌阡。 “田”與“阡”同屬平水韻下平聲一“先”韻。“縱橫十字成陌阡”句出自南北朝?吳均之七古《行路難五首?其三》: 君不見西陵田,從橫十字成陌阡。君不見東郊道,荒涼蕪沒起寒煙。… “縱橫十字成陌阡”句顯然與田有關(guān)。 本條酒令宜注意押韻,不必用平水韻,可用古韻,古韻較寬。亦宜注意文意之聯(lián)繫,若三疊字意與七言句毫不相關(guān),則欠佳。 第三種酒令: 有張、李二人喜互相笑謔者,張名更生,李名千里,於某席間舉令,李千里曰: 古有劉更生,今有張更生,手中一本《金剛經(jīng)》,不知是胎生?是化生?是卵生? 張更生曰: 古有趙千里,今有李千里,手中一本《刑法志》,不知是二千里?是二千五百里?是三千里? 劉更生可能指漢之劉向,劉更生乃劉向之原名。南宋有畫家名趙千里,可能指此人。張更生可能唸佛,故有手持《金剛經(jīng)》之說。李千里可能主刑法之吏,故有手持《刑法志》之說。 本條酒令可有一、有二,但難以有三,因更生、千里古人適有此名,方可成令,若易以他名,則無以對(duì)。故此條未必為酒令,只為張、李二人互相笑謔之令而已。 第四種酒令: 江南無錫令卜﹝名大有﹞善戲謔,聞新任宜興令姓方者年少而有口才,卜大有與同僚武進(jìn)令商議,預(yù)擬一令,欲令新宜興令不能應(yīng)而現(xiàn)困窘之態(tài),其居心欠佳。某日有公宴,既入席,卜曰:“我有一令,不能從者,罰一巨觥。”即罰飲酒一大杯,乃曰: 兩火為炎,此非鹽醬之鹽。既非鹽醬之鹽,如何添水便淡? 武進(jìn)令曰: 兩日為昌,此非娼妓之昌[2]。既非娼妓之昌[3],如何開口便唱? 新宜興方令曰:“令不難遵,只是冒犯卜老先生。”眾曰:“但言之。”方曰: 兩土為圭,此非烏龜之龜。既非烏龜之龜,如何添卜成卦? 首令指炎字添水而成“淡”字,次令指昌字添口而成“唱”字,三令指圭字添卜而成“卦” 字。本令重點(diǎn)在於新宜興方令譏無錫令卜大有為烏龜,因卦字乃卜連圭,圭、龜同音,故有此貶義。此令亦顯示宜興方令之口才。 眾聞方令之令皆大笑,皆服其敏捷。梁章鉅補(bǔ)充云新宜興方令乃明大司馬方逢時(shí)也。 筆者將宜興令之令修改如下: 兩土為圭,此非于歸之歸。既非于歸之歸,如何添人成佳? 此令無冒犯卜大有,皆大歡喜。 今倣其體而成以下二令: 兩山為出,此非齣目之齣。既非齣目之齣,如何加尸成屈? 兩中為串,此非寸陰之寸。既非寸陰之寸,如何憂心成患? 注意“出”與“齣”相異,出”非視為“齣”之簡(jiǎn)體。 酒令雖為酒宴席上之一種文字遊戲,但若無相當(dāng)之文學(xué)修養(yǎng)及急才,難以為之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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