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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是山林中最危險的捕食者。 雖然人類憑借智慧早已站在了食物鏈的頂端,可是在沒有現(xiàn)代科技的協(xié)助下,人類是無法與老虎對抗的。老虎百獸之王的地位自古就得到了人類的認可,所以中國古代對于老虎還有另外的一個稱呼,那就是“山君”。 同樣具有“山君”之稱的還有古時人類所供奉的“山神爺”。要知道,對于認知能力有限的古人而言,神仙的地位是非常崇高的,將老虎比作山神,也充分體現(xiàn)出了古代人對于老虎這種動物的敬畏。老虎之所以被稱之為“山君”,除了因為其兇猛強悍以外,還有就是其確實起到了保一方平安的作用。對于古代的莊稼人而言,山上下來的野豬是一大禍患,野豬生性兇猛,又喜糟蹋莊稼,野豬數(shù)量的多少直接關系到莊稼人能夠安居樂業(yè)。 而老虎天生就有喜食野豬的特點,老虎的存在有效的控制了野豬的數(shù)量,間接幫助人類保護了農耕,這也是人類尊稱老虎為“山君”的又一原因。 不過現(xiàn)而今,人類對于老虎這種動物的敬畏之心已經(jīng)蕩然無存了。因為科學和技術的蓬勃發(fā)展,人類的力量變得無比強大,遠超于世界上任何的一種生物,如老虎一般的猛獸也被人類捕獲并飼養(yǎng)于動物園內,成為了供人類觀賞消遣之物。 老虎雖然被人類關了起來,但是其兇猛的本性并沒有發(fā)生改變,所以出于安全考慮,無論是普通的動物園,還是野生動物園,對于老虎的觀賞和飼養(yǎng)管理都有著極為嚴格的規(guī)定,一旦違反規(guī)定,就可能釀成極為嚴重的惡果。2018年發(fā)生在桂林的老虎咬死飼養(yǎng)員一案就是個例子。 2018年發(fā)生在桂林的老虎傷人事件純屬飼養(yǎng)員操作失誤。 當時有兩名飼養(yǎng)員打掃虎籠,一名飼養(yǎng)員在打掃完畢之后,則放老虎回籠,卻忘了籠子里還有一名飼養(yǎng)員,然后就悲劇了。如果說這次事件是失誤,那么2016年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發(fā)生的老虎傷人慘案和2017年發(fā)生的寧波動物園老虎吃人案就完全是游客故意違反游覽規(guī)定所導致的了。 前者是在老虎區(qū)域私自下車,后者則是為了逃票翻越鐵網(wǎng),恰巧落入了老虎窩之中。在寧波事件之中,死者翻越護欄后落入老虎窩,在眾游客的圍觀下喪命虎口,特警火速趕到后為了救人而開槍擊斃了老虎。寧波事件也是近年來發(fā)生的老虎傷人事件中唯一一起老虎被擊斃的案例。那么吃過人的老虎是否應該被擊斃呢? 殺人償命,這是人類社會的鐵則,但對于老虎而言就不能一概而論了。 老虎本身是一種兇猛的大型貓科動物,貓科動物無論大小,戰(zhàn)斗能力和精神能量都是絕佳的,在體型相近的情況下,貓科動物在自然界中幾乎是沒有對手的,更何況是這種最為兇猛的大型貓科動物老虎了。 老虎吃人,這件事本身是合情合理的,保持老虎的野性也是動物園在飼養(yǎng)老虎的過程中所追求的效果,反之,如果一個人站在老虎面前,老虎卻無動于衷,這才是有問題的。老虎吃人是出于本能,在所有老虎傷人事件中,過錯方實際上都是人類,如果嚴格遵守老虎的飼養(yǎng)管理和觀賞規(guī)定,所有的意外都是可以避免的。因為人類的過錯,而讓老虎躺槍,實在是沒有道理。 還有一種說法,是說吃過人的老虎,以后更易襲擊人類,所以才必須要殺死,這種說法是否合理呢? 單從科學角度來講,這種說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任何捕食者都偏愛于捕食自己熟悉的獵物,對于自己未曾見過和吃過的獵物還是保持一定的謹慎性的。所以才會有“黔驢技窮”的典故。老虎在吃人之前,對于人類的戰(zhàn)斗能力并沒有充分的認識,而在吃過一次人之后,便發(fā)現(xiàn)了人類的弱小,所以以后便更易攻擊人類。 因為吃過人的老虎的確可能會比沒吃過人的老虎更危險,但是老虎無論是否吃過人,老虎對于人類的威脅都是巨大的。只要嚴格遵守老虎的觀賞和管理規(guī)定,無論是否吃過人的老虎都不會對人類產(chǎn)生威脅,反之,慘案則很可能會再次發(fā)生。所以主張對吃人老虎執(zhí)行死刑只是一種單純的泄憤行為而已。所以幾乎沒有老虎因為傷人而被處死,寧波案是個個例,當時是為了救人才擊斃了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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