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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幕式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夏吟蘭教授致辭 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院長、法學博士 百曉鋒副教授致辭 二、主旨發(fā)言 離婚財產分割協(xié)議中的物權變動 夏江皓 中國政法大學師資博士后、法學博士 第一單元點評 陳漢,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第一單元與談 陳凌云,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孫文楨,武漢工程大學法商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劉征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高蕾,北京東衛(wèi)婦女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 郝佳,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高豐美,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 第一單元 主旨發(fā)言人回應 ![]() 夏江皓,中國政法大學師資博士后、法學博士 第一單元 總點評 ![]() 薛寧蘭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社會法研究室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第二單元 主旨發(fā)言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財產處分效力解釋論 ——以《民法典》第35條第1款為視角展開 ![]() 潘淑巖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博士生,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副教授 第二單元點評 ![]() 葉名怡,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第二單元與談 ![]() 呂春娟,蘭州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 鄧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法學博士 ![]() 但淑華,中華女子學院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 羅清,浙江農林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講師、法學博士 ![]() 馬鈺鳳,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 李丹龍,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資博士后、法學博士 ![]() 張荊,大同市第六屆、第七屆政協(xié)委員,朝陽區(qū)民主進步促進會委員,北京市律協(xié)婚姻家庭委員會副主任
劉會麗,北京德懷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長期特約嘉賓、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理事 第二單元主旨發(fā)言人回應環(huán)節(jié)
潘淑巖,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博士生、山西大學商務學院副教授 第二單元總點評環(huán)節(jié)
龍翼飛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學術委員會副主席,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 ![]() ![]() 家事法苑微信號:famlaw 專注于婚姻家事繼承訴訟實務研究,分享中國婚姻家庭法制建設及理論研究資訊動態(tài),致力于推動家事訴訟程序立法及完善,共建特定專業(yè)領域內法律職業(yè)共同體陽光下業(yè)務研討、正當、正常交流的和諧平臺。 3)《“家事法苑”未成年人保護專題法律資訊簡報》,于2018年7月創(chuàng)辦,電子雙月刊,下載網址:http://www./Do_index_gci_59.html。 “家事法苑”家事法主題QQ群(群號:171337785)---即時分享交流中國婚姻家庭法制信息動態(tài),須以“城市+單位+姓名”實名申請、交流,只接納法律職業(yè)共同體專業(yè)人士。
群內每天不定時分享電影及音樂最新資訊,群友圍繞電影和音樂主題交流互動,豐富法律人的業(yè)余生活; 不定期組織群友線下集體觀影、電影資料分享、電影原聲音樂視聽鑒賞沙龍。 有意愿加入者應以“城市+單位簡稱+真實姓名,加電影音樂群“,申請?zhí)砑右韵氯我还芾韱T: 郭琪助理(微信號:15600520634); 陳貝貝助理(微信號:18817836410) “家事法苑”家事法實務交流系列微信群群規(guī)則 (2019年2月修訂版) “家事法苑”家事法實務交流系列微信群由“家事法苑”律師團隊創(chuàng)建,目前包括以下12個群:家事法苑實務交流微信群(A-I群)、繼承法苑實務交流群(A-B群)、涉外家事法苑實務交流群。 總群主:楊曉林 其中,涉外家事法苑實務交流群分群主:趙寧寧;副群主:李丹、陸珊菁、冉維佳 各群管理員:楊曉林、段鳳麗、鄧雯芬、李凱文、陳貝貝、王娜、郭琪、付鵬博、劉海娜; 王志鋒、徐文麗、楊竹一、李琳、陳建宏、李煒、辜其坤、季鳳建、嚴健、萬薇。 一、建群宗旨 家事無小事。真誠歡迎對婚姻家事繼承及相關領域感興趣的律師、法官、檢察官、學者、公證員、房管、民政、婦聯(lián)等政府公務人員、法務工作者及其他法律從業(yè)者、學生、媒體朋友加入,共建陽光下專業(yè)領域內法律職業(yè)共同體業(yè)務探討交流的和諧平臺。 二、本系列群分享、交流的主題及范圍 本系列群定位為特定專業(yè)領域主題群、學習型群。 本系列群主題為婚姻家事繼承相關問題,群內分享資訊及交流范圍原則上應限于與主題相關的實體及訴訟與非訟程序理論與實務問題。繼承法苑實務交流群和涉外家事法苑實務交流群分享資訊及交流范圍特定于繼承問題和涉外家事問題。 群內主要分享國內外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及理論研究動態(tài),如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典型婚姻家事案例等資訊。在主題上涵蓋婚姻家庭繼承領域權利保護問題,如性別平等、婦女權益保護、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權益保護等基礎法律議題;與婚姻家庭繼承有關的新型財產、新型權利等新型法律實務難題;婚姻家庭倫理方面社會學、心理學等相關社會科學議題。 本系列群無意走向綜合群,如單純刑事、商事、勞動、交通事故等其他領域話題可另行解決,但與本群主題交叉的除外。 三、入群方式 為保障本群安全、高質量及可持續(xù)發(fā)展,防止濫加群,本群對外不作任何宣傳,群規(guī)則只刊發(fā)于“家事法苑”微信公號自定義菜單及每期公號推文的文末。群友入群由群管理員專人統(tǒng)一審查、邀請新人入群。 1.請擬申請加入“家事法苑實務交流微信群”者先添加以下任一群管理員個人好友:李凱文助理(微信號:13240475703)、陳貝貝助理(微信號:18817836410)、郭琪助理(微信號:15600520634)、王娜助理(微信號:18810274907),申請信息務必請注明:“城市+單位簡稱+真實姓名,家事法苑實務交流微信群”; 2.請擬申請加入“繼承法苑實務交流群”者添加陳貝貝助理(微信號:18817836410)管理員個人好友,申請信息務必請注明:“城市+單位簡稱+姓名,繼承法苑實務交流群”; 3.請擬申請加入“涉外家事法苑實務交流群”者添加李凱文助理(微信號:13240475703)管理員個人好友,申請信息務必請注明:“城市+單位簡稱+姓名,涉外家事法苑實務交流群”; 新群友認真閱讀管理員發(fā)送的本群規(guī)、承諾將嚴格遵守后,管理員方可拉其入群。 家事法苑實務交流微信群(A-H群),管理員每天統(tǒng)一分享資訊,群友只加一群即可,不必重復加群。 四、實名交流 本群實行實名(真實身份)交流制! 群友入群后應馬上按要求修改群昵稱,點擊群界面右上角三個點標志,向上劃動屏幕,出現(xiàn)“我在本群的昵稱”點擊即可修改: 1.律師署名方式:省份+城市+姓名+律師,如:北京***律師、山東淄博***律師,群昵稱中不得顯示電話、律所名稱、字號、具體部門職務、業(yè)務方向及其它帶有商業(yè)營銷色彩文字。 2.公證員署名方式:省份+城市+姓名+公證員,如:上海公證員李**; 3.學者署名方式:學校簡稱+姓名,如:北大王**,廣西師大李**; 4.學生署名方式:學校簡稱+身份+姓名,如:中科大博士生張**,吉大碩士生李**,北大本科生丁**; 5.法官、檢察官署名方式:省份+真實姓氏+法官或檢察官的方式,如北京李法官、黑龍江王檢察官; 6.民政部門、婦聯(lián)、媒體等其他界別群友參考前列署名方式,省份+城市+職業(yè)+姓名,如:北京婦聯(lián)***,上海公司法務***,人民日報***。 群友不能接受實名規(guī)則的免入,入群后應當立即按照要求修改群昵稱,經過群管理員三次提醒仍不配合的,管理員有權將其移除出群。 五、尊重群友 尊重群友,未經事先允許、不得隨意添加其他群友為個人好友。 嚴禁違反群友意愿,發(fā)送廣告等商業(yè)信息、擅拉群友加入其他主題群等不良行為,一經舉報,立即移除出群。 六、溫馨免打擾提示 如群消息過多,影響本人工作、學習及休息,可在手機右上角,點開群設置界面開啟“消息免打擾”,定期瀏覽群信息、參與互動即可。 七、友善發(fā)言及禁忌 本群群友來自于法律職業(yè)共同體各界別,大家非常難得聚在一起,特別要注意自身形象,互相尊重; 群內嚴禁閑聊,只研討專業(yè)問題。發(fā)言交流要注意顧及他人感受,就事論事,不要有任何人身攻擊、貶低他人人格或針對其他群體的偏激言行。 嚴禁轉發(fā)或發(fā)布招聘、推銷、心靈雞湯、拉票、優(yōu)惠券信息;嚴禁轉發(fā)涉及政治性的資訊;嚴禁轉發(fā)律師個人及律所營銷的帖子;與本群專業(yè)領域不相關的公、檢、法等機關、機構及組織的純官宣資訊同樣不宜轉發(fā)本群。 本群除農歷大年三十、大年初一、大年初二;農歷八月十五(中秋節(jié));公歷12月31日及1月1日外,不允許在群內發(fā)紅包。 八、分享注意事項 本群鼓勵群友分享與本群第二條主題及范圍相關的各種審判動態(tài)、典型判例及最新法律法規(guī)及地方法院審判意見等,尤其鼓勵群友分享自己原創(chuàng)的相關實務研究文章,包括分享自己個人網站、博客、微信公號上的文章。故本群禁止任何形式的營銷行為,群友分享的文章頁面上盡可能不要附有過于明顯帶有營銷色彩的個人照片、宣傳文字及過于詳細的名片式聯(lián)系方式。 本群謝絕分享過于簡單的普法、相關問題說明性的“軟文”及單純訴訟技巧類的文章。 群內嚴禁功利性地推送微信個人名片及公眾號名片;微網站名片及鏈接;個人網站鏈接、博客鏈接,嚴禁將相關專業(yè)資訊貼到自己的個人網站、博客或公眾號上再推薦鏈接到微信群這樣以提高點擊率、博粉為目的商業(yè)推廣做法。【注:“家事法苑”公眾號(微信號:famlaw)已做到了去商業(yè)化,可參考】 九、交流方式建議 鼓勵、提倡群友開展與群主題密切相關的理論與實務的互動交流。 本群交流問題,可由個案切入,但禁止單純的個案辦理咨詢,應先概括基本事實,從中提取有理論及實務研討價值的一個或幾個問題集中深入交流,最后以旗幟鮮明的問題進行討論。 本群交流問題的方式建議為:應先主動查找必要資料,一次性把基本案情、事實敘述清楚(不要再讓群友追問事實)并注明自己的初步看法,能附上相關法律法規(guī)法條及司法解釋等依據(jù)為宜,拋磚引玉,希望聽取群友的意見和建議。 群友在解答問題時,也應先思考,較系統(tǒng)闡述自己對此問題的看法及觀點,不要采用漫無邊際地三言兩語聊天式交流,以免造成刷屏、影響群友。 群友可在群內暢所欲言,嚴禁群友不管基于任何目的、未經發(fā)言群友同意、擅自截屏在群外分享、使用,如有違反,一經發(fā)現(xiàn),管理員有權清理出群。 十、尊重智力勞動成果 尊重智力勞動成果,群內分享資訊僅供群友學術及實務探討、交流及研究使用。 資訊搜索、編輯、整理需日復一日,耗費相當時間與精力。正常情況下,我團隊每天收集、分享、推送的資訊信息,月底匯編起來就是每月的“家事法苑”婚姻家事法律資訊簡報(下載:http://www./download.aspx)! 群友不宜經常性地或整體性取材本群資訊信息,上傳到網絡(個人網站、博客、公號等自媒體)、轉到自己或其他的微信群、QQ群,或為其他非研究用途使用。 規(guī)范使用本群資訊,應注明資訊來源于家事法苑實務交流微信群。 十一、違規(guī)及處理 群友應自覺遵守本群規(guī)則并接受群主及管理員的善意提醒及勸告; 對于違反群規(guī)則的行為,群主或管理員有權、有義務即時制止。 群友違反群規(guī)則經提醒三次,不回應、不接受,管理員可直接移除本群; 群友間應友善相處,如發(fā)生爭議,應保持克制,務必不要與其他群友或管理員爭執(zhí)、造成刷屏,影響其他群友。建議發(fā)生爭議時,建議群友及時向群主或管理員反映,由群主或管理員給出處理意見。 良好的群的氛圍,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共同呵護!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建陽光下專業(yè)領域內律師、法官、檢察官、學者、公證員、房管、民政、婦聯(lián)等政府公務人員、法務工作者及其他法律從業(yè)者、學生、媒體等法律職業(yè)共同體的探討交流的和諧平臺! “家事法苑”微信群管理員團隊 2019年2月1日 “家事法苑”(fam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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