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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jīng)第11章解讀 張武忠初稿2017.8.6 第11章 【原文】 三十輻共一轂(gu),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shan zhi)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you)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譯文】 唯有達到無疵無為無知無有無恃無宰等很多個“無”的境界,才能修成如大地般的玄德,那么“有”和“無”到底各起什么作用。 三十根輻條匯聚到車轂的孔洞中,車輪才能輕松轉(zhuǎn)動,上面安裝了車廂的空間,才能起到載重致遠的作用,故稱“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揉和陶土燒制成器皿,有了里面的空間,才能有盛水容物的作用,故稱“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開鑿門窗建造房屋,有了門窗四壁內(nèi)的空間,才具備房屋的作用,故稱“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道具有“無”和“有”這兩種形態(tài),“無”是內(nèi)在的功用和規(guī)律,無色無聲無形。“有”是具體的器物,有色有聲有形,就像車輿器皿和屋室。不同的器物能給人帶來相應(yīng)的便利,比如車可載物碗能盛水房屋方便居住,是為“有之以為利”。但真正起作用的恰恰是中虛的空間,故稱“無之以為用”。 道也是這樣的,我們可以看到聽到感覺到的“色受想行識”五蘊,還有“色聲香味觸法”六識,都是道展現(xiàn)給萬物的“利”,而不是道的本體。道的“無”的作用你既看不見也掌控不了,這就是道的玄妙規(guī)律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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