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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中期,全國各地出現了大量的農民起義,其中以正統(tǒng)至正德年間最為集中。此時的明朝剛剛解決了北邊的戰(zhàn)爭威脅,穩(wěn)定了國家的安全形勢。而且明朝的手工業(yè)以及農業(yè)技術都得到了長足的進步,按照一般的歷史規(guī)律,在這樣的時候應該不會出現大規(guī)模的農民起義,之所以明朝中期出現了這樣的問題,最關鍵的原因是當時的農民生活遭遇了極大的困難。 明英宗朱祁鎮(zhèn) 農民起義的發(fā)生一般都是由于農民的生存出現了困難,導致流民的增加,而那些守在故鄉(xiāng)的農民為了生存在后面也被逼無奈走上了起義的路線,而在沒有戰(zhàn)爭以及大規(guī)模的天災的前提下,影響農民生活條件的因素無非土地、稅收、徭役三條,而這些制度在明代中期都出現了較大的問題。 引言在明朝的正統(tǒng)到正德年間,有多起規(guī)模比較大的農民起義,其中影響最大的有浙江葉宗留領導的礦工起義,福建的鄧茂七起義,廣東的黃蕭養(yǎng)起義,以及大藤峽地區(qū)瑤族、壯族人民的起義。除了少數民族的起義是由于民族問題引起的之外,其余三處起義都起于中國的南方,而起義原因也都是因為當地人們的生活已經難以為繼。在《日知錄》中記載了當時農民的生活狀態(tài):
明朝中期發(fā)生了大量農民起義 在明英宗時期的土木堡之變大大干擾了北方的經濟發(fā)展,而南方則一直處在平穩(wěn)的發(fā)展態(tài)勢之下,在經濟相對發(fā)達的地區(qū)反而出現了農民起義,這樣的現象令人深思。究其原因,還是因為明朝中期,其經濟制度已經不能與高度發(fā)展的經濟相匹配,導致了國家的稅收出現了大問題,作為稅收主體的農民承擔了這些后果。而這一切的最直接起因還是土地兼并導致農民手中的土地減少。 土地兼并大行其道中國歷史上的各個朝代中都會出現土地兼并的現象,除了土地完全收歸國有的井田制,凡是將土地分發(fā)給農民的朝代都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土地兼并的問題。明朝的土地兼并現象之所以會在明朝中期出現高峰,主要是因為隨著明朝中葉,大部分土地都已經被賞賜給了皇族以及勛貴,而因此出現的農民耕地減少進一步推動了地主階級的土地兼并。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明朝的皇族以及勛貴占據的土地,到了正統(tǒng)年間,明朝的統(tǒng)治時間已經接近一百年了,雖然削藩使得明朝沒有出現雄踞一方的諸侯藩王,但是其子孫依然可以獲得比常人更多的土地。而明朝政府統(tǒng)治的時間愈久,其受到祖制蔭蔽的子孫也就越多,這些人無疑瓜分掉了大量的土地。而且在進行土地分發(fā)的時候,皇族的優(yōu)先權一定是在普通的百姓之前的,這就導致能夠分給農民的土地份額大大減少。 明代宦官也兼并了大量土地 除了皇室子弟之外,明朝的勛貴們也分得了不少的土地。與之前的王朝不同,以前對于大臣的土地封賞主要集中于京畿地區(qū),因此對全國的影響不大。而明朝時的封賞有時還會賞賜給這些官員故鄉(xiāng)的土地,這就讓全國的土地都受到了影響。而京畿地區(qū)的土地受到的影響更大。在明世宗嘉靖初年,京畿地區(qū)的耕地共有約二十萬頃,而勛貴皇族們瓜分了其中的五分之一。在這樣的條件下,農民的土地份額便十分緊缺,人們的生活開始變得困難。對于這個現象,在《明史》的《食貨志》中有記載如下:
在耕地減少的前提下,農民要上繳的稅額卻和之前拿到足夠土地的額度一致。這就導致農民們往往只能通過向當地的富戶借貸度日。隨著借款的累計,農民們終于只能將土地低價轉賣給這些富戶來抵債,然后自己去做地主的佃戶,這樣就造成了土地兼并現象的進一步加重,所以明朝政府直接統(tǒng)治的人數也快速減少,造成了國家財政收入的減少,為了滿足國家財政的需求,國家只能提高稅收的比例,這就導致更多的自由民家庭崩潰,變?yōu)榈钁?,在這樣的惡性循環(huán)之下,明朝的土地兼并終于發(fā)展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這樣的問題在經歷了戰(zhàn)火洗禮的北方地區(qū)并不明顯,但是在發(fā)展較快的江南地區(qū),已經摧毀了農民的正常生活。 富庶的江南水田 除了靠商業(yè)手段進行的土地兼并之外,隨著地主階級地位的提升,其權勢也逐漸提升,并且開始與地方政府相勾結。在明朝中期,甚至出現了富戶或者官員家屬直接殺死土地的本來主人,強行完成土地兼并的過程,普通百姓的生活情況由此可見一斑。 軍屯制的崩潰前面提到了自耕農家庭的小農經濟在土地兼并背景下的崩潰,但是在明朝中期被擊垮的階級絕非農民一種。明朝的軍事制度采取了軍屯制。士兵們終身服役,在沒有戰(zhàn)爭的時候,他們也需要在其駐軍的土地上進行耕作,并且繳納一定數目的軍俸糧。 明朝府軍 由于當時不同軍區(qū)的土地分配情況不同,在北方的地區(qū)人煙稀少,而且剛剛結束戰(zhàn)亂,因此士兵們可以分到五十畝至一百畝的耕地,而在人口密集的地區(qū),士兵們分到的耕地最少只有十二畝。而明朝的制度中,每個士兵每年要向政府繳納二十四石的糧食,這在土地寬裕的地區(qū)尚且困難,對于土地緊缺的地區(qū)來說就更是難于登天了。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大量的士兵由于不能完成其稅額,只得選擇做逃兵,躲避稅賦。 在明朝中期,這種壓力由于土地兼并的興盛繼續(xù)加大,而且太監(jiān)監(jiān)軍和總兵還會將軍隊的土地收歸私有,導致分給普通士兵的土地進一步減少。這些士兵有的甚至沒有分到土地,或者所分的土地在極難開墾的地方,根本沒有辦法耕種。但是他們依然要繳納足額的稅賦,如果沒有開墾自己負責的土地,甚至還要多交一份名為“包賠屯田籽粒”的賠款。這成為了壓垮士兵們的最后一根稻草。對于當時士兵分得的耕地情況,在《明經世文編》:
我國有許多難以開墾的荒地 在明英宗正統(tǒng)年間,全國的逃兵居然超過了一百萬人,明朝的軍事實力以及經濟生產遭受了巨大的打擊,這些逃兵也成為了后面農民起義的主力,保衛(wèi)王朝統(tǒng)治的士兵最終成為了推翻自己的力量,對明政府來說實在有些荒誕。 賦稅加重,官逼民反到了明朝中期,明朝政府最重要的兩個稅收來源,針對自耕農的稅收以及軍屯的軍俸糧都比起明代初期減少了許多。明朝政府的稅田大幅度減少,為了彌補這部分田地失去帶來的損失,朝廷只得提高稅收的份額,這些日益沉重的負擔成為了壓垮農民的最后一根稻草。 雖然在明文法令上,明朝政府對于稅率的提高十分有限,似乎不足以對人民的生活產生太大的影響。但是明朝政府卻通過其他的手段來榨干農民的最后價值。其中最有名的手段便是征收折色銀的手法來剝削農民,在正統(tǒng)元年,政府出臺了用銀子代替糧食來上稅的稅收方法,這樣的稅收方式既可以減少糧食在運輸途中的損失,也有利于國家財政的建設。對于這個政策,在《明史》中有如下記載:
但是后來政府官員卻在銀子與糧食的匯率上做起了手腳。到了弘治年間,銀價相比于正統(tǒng)年間的定制已經翻番,但是征收的稅額卻沒有下降,這就相當于農民需要繳納之前兩倍的稅金,這樣的負擔顯然是他們所不能承受的。 明中葉農民生活難以維系 自由民的生活固然困苦,然而佃戶的生活還要更加糟糕。這些佃戶雖然寄身于地主家,但是地主們通過種種手段將其應該繳納的稅金又全部分攤到了這些佃戶的頭上。而這些佃戶還需要向地主繳納租用土地的租金,因此佃戶的生活狀態(tài)比自由民還要悲慘,他們很快就無法承擔這些稅金,被迫做了流民,為了生存,農民起義似乎成了他們必然的選擇。 結語中國歷史上的農民起義有很多,但是大多出現在王朝的后期,或者國家形勢混亂的時候。明朝中葉,國家的經濟發(fā)展良好,形勢穩(wěn)定,在這樣的條件下發(fā)生多次的農民起義是歷史上絕無僅有的,這主要是明朝政府對于底層人民的生活缺乏應有的關懷。 明朝中葉的經濟發(fā)展雖然繁榮,但是這是建立在地主,貴族階級對于底層人民的剝削之上的。政府對于這樣的問題視而不見,反而與這些人一起對農民進行了更加殘忍的剝削,導致農民的生活難以維系,才發(fā)動了農民起義,而且針對于國家的國防力量,軍屯制的崩潰也沒有引起國家的重視,導致起義軍規(guī)模的進一步擴大,這是明朝僅有的現象。這可能是因為明朝中葉的國家安全形勢相對穩(wěn)定,皇室與貴族被利益蒙蔽了雙眼,忽視了軍隊的建設,無視士兵的疾苦,最終導致兵制的崩潰。 總而言之,明朝的問題還是在于對于土地兼并的形勢沒有做出制度上的調整,皇室和貴族們只求自己的富足而不顧人民的死活。統(tǒng)治者政治理想的缺失加上政策手段的落后共同導致了明朝中期的亂世局面。 參考文獻: 1.《明史》 2.《明通鑒》 3.《明史紀事本末》 4.《明經世文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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