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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南京購房追溯兩年內離婚記錄,那么古代也有相關的制度嗎?答案是有的,古代是有一套完整的離婚體系,例如七出、三不去、和離。 有結婚便有離婚,離婚也有悠久的歷史痕跡,《大戴禮記 本命》中較為詳細記載了當時被稱為“七出”的離婚規(guī)則。 七出又名七去,若妻子有以下七點,夫家會提出離婚,讓妻子回娘家去,也就是所謂的休妻。這七點分別為不孝順父母(公婆)為逆德、沒有子嗣為不孝、淫亂為亂族、妒忌(不準丈夫娶妾)為亂家、患有惡疾(一說狐臭,一說糖尿?。┎荒芗漓胂茸?、話多易離間(舅姑)以及盜竊(私自處置財產、有私房錢)是反義。凡是有嫁人為妻者,觸犯七出則違反婦德,便要被丈夫休掉趕回娘家的。在被休之前,決定婦女去留,舅姑和公婆還是占有較大比例的。為了規(guī)范七出,《唐律 戶婚》中寫道:“一無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盜竊,六妒忌,七惡疾?!?/span>與七出同時出現(xiàn)的還有三不去。如果說七出是男性休妻的權利,那么三不去就是女性維護婚姻的權利。 什么是三不去呢?一為妻子被休后,無處可去,無家可回,那便不休;二為妻子與丈夫一同披麻戴孝三年,那便是盡了孝道,不宜休妻;三為糟糠之妻不可休,娶時家中貧苦,富貴時在休妻是不合道義的。如果妻子患上惡疾(如紅樓里的王熙鳳)或作奸犯科,就可以不按三不去來處置。雖然三不去逐漸完善,到唐代入了律法,加強了傳統(tǒng)上忠孝廉恥的觀念,有助于維護國家的穩(wěn)定(小家似大家),但這種看似不公平的規(guī)則,在某種程度上維護了婦女在封建社會時的利益。七出、三不去從西周開始為后來各朝各代的婚姻規(guī)則有了很大的一個影響,也為后世各朝各代的婚姻規(guī)則打下了一定的基礎。義絕是古時候一個強制離婚并由朝廷介入婚姻的一種手段。根據唐律的記載,義絕為夫妻雙方,有一方親屬有圍毆或殺人的情況,必須離婚。如果妻子想要傷害丈夫或親屬,就會被判義絕,而丈夫傷害妻子卻沒有規(guī)定。 如果丈夫傷害了妻子的親屬,使得妻子的親屬受傷也不會被判為義絕。和離可以說是現(xiàn)代離婚的前身,它初次出現(xiàn)是在《唐律戶婚》中。 唐律規(guī)定,夫妻之間商量好分開,由丈夫簽訂“放妻書”(離婚協(xié)議),兩個人都不會問罪。后來各朝各代都準尋唐律,更有甚者把和離成為兩愿離婚。感情有分有離,要經營自己的感情,不如做回最真實的自己,像宋代女詞人李清照一樣,我們要勇敢對不正確的婚姻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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