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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解釋天象天意的主體性思維 解釋天象天意的主體性思維將天道、人道聯(lián)系起來。 思維方式不同,關心的對象(主觀、客觀)、研究的目的不同, 方法也不同。 所謂主體思維,就是重視主體即人在天人有機整體中的地位 和作用,甚至意識到,主體在實現(xiàn)天人合一方面能起到決定性 作 用。具體說來,至少包括認識目的、評價標準、道德實踐、決定性 功能四個方面: 1 觀照天象目的的主體性 《周易》觀照、認 識 天 象 自 然 的 目 的,與現(xiàn)代科學不同?,F(xiàn) 代 科學認為天人相分,天有天的運行規(guī)律,人有人的運行規(guī)律,《周易》認為天人一體;現(xiàn)代科學以解釋客體為目的,而《周易》解釋自然客體的最終目的是為人道服務,為現(xiàn)實人生服務。 有學者認為中國的傳統(tǒng)哲學當中,包含著對真善美的追求。 我們認為這話有道理,但是也有一定的偏差。中國傳統(tǒng)哲學在對 天道的認識過程之中,確實包含著對自然客體的一些認知,比 如 說關于世界的起源問 題,比如關于自然當中的構成問題,都 包 含 著認識論意義上求“真”的成份。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中國古代 傳統(tǒng)哲學的終極目的并不是解釋自然客體本身,而是在為“人道” 尋找理論依據(jù)。 在中國古代文獻中,你能夠發(fā)掘出很多寶貴的科技史資料, 比如說古人在那個時代就已經能夠準確地記錄,甚 至 預 測 日 食、 月食。據(jù)學者考證,人類關于日食最早的記錄,出現(xiàn)在《詩經?小 雅?十月之交》中:“十 月 之 交,朔月 辛 卯,日 有 食 之”,據(jù) 考,此 次 日食發(fā)生在周幽王六年,即公元前776年9月6日,比巴比倫最早 的日食記錄早了13年,在世界上現(xiàn)今所能看到的資料中是最早, 最精確,最可靠的。 《詩經》記錄日 食 的 目 的 是 什 么?詩人并不是出于科學記錄 的目的,而是通過觀照天象推測人事,認為天顯示日食、月食這種 天象是對人世的警告或者懲罰。把天人聯(lián)系起來了。 所以這一點一定要清醒地認識到,中國古代哲學家解釋天象 的目的是為現(xiàn)實政治 服 務的,是為了人道服務的,是 為 了 現(xiàn) 實 人 生服務的,它只不過以天道為依據(jù)而已。 《周易》不僅認識到生命的某種意義,從自然界尋求人類生命 的來源和根據(jù),并且重視人類生命活動的實踐意義和社會意義, 這就實現(xiàn)了人的主體性,表現(xiàn)出主體思維的特征。 在中國,學 哲 學 的 目 的 不 是 做 西 方 式的“學 者”、“科 學 家”、 “思想家”,而是鑄就有修養(yǎng)的“人”,只有簡潔,哲學才能在民間推廣,達到熏陶每個 人 的 目 標???是,科學道理卻是要求用文字符 號精確表達的。 關于世界、社會、人生諸問題的思考,“哲學家采取思辨的方 法,宗教走的是信仰的道路;哲學從理性方面做出解釋,宗教從感 情方面給以滿足”?!皻W洲哲學只能給人以思辨的知識、邏輯的方 法,卻不能教人從躬行履踐中獲得安身立命的精神受用”。“西方 人把安身立命的境界寄托于宗教,把 認 識 世 界 的 任 務 交 給 了哲 學”。中國“哲學沒有條件從宗教中分離出來,宗教仍然統(tǒng)治著哲 學,兩者劃不清界限,這就造成了中國封建時代的哲學與宗教 渾 然一體的狀況”(任繼愈《天人之際》)。中國人的思維模式是以直 覺、體驗、類比、象征取代了理性、邏輯,因而感性強,理 性 弱。西 方的科學是以邏輯推理和實驗驗證為基礎的,而中國卻不是走這 樣的路。有別于西方智慧的邏輯型、思辨型、實證型,中國的智慧 是記錄型、描述型的類比思維、整體思維。 《周易》的 類 比 思 維、整體思維與西方邏輯思維雖然存在矛 盾,但各有短長,可以并存,采長補短。過于強調類比思維,在一 定程度上會抑制邏輯思維的能力。 從陰、陽二爻所組成的每一卦以及六十四卦整體結 構,皆具有某種整 體 意 義。它除了預卜吉兇的原始意義之外,更 深刻的內蘊則是生命意義?!吨?易》最關心的是人類和自然界的生命現(xiàn)象,它把人與自 然 界 統(tǒng) 一 起 來,從中尋求生命的意義和規(guī) 律。卦、爻辭所提出的最根本的問題,就是人類生命如何產生、發(fā) 展和實現(xiàn)的問題。在《周 易》看 來,人與自然界處在相互感應、相 互對應、相互作用的統(tǒng)一過程之中,是一個雙向交流的有機整體。六十四卦中的每一卦,都與自然界和人類的生命有關,每 一 卦 中 的陰、陽二爻,便是構成生命的基本要素。 以天為依據(jù),講生命。在《周易》中,沒有任何一卦是只講物 象而與人的生命無關的,也沒有任何一卦是只講人的活動而與自 然無關的。不管某卦所指示的物象是什么,其實際意義都是講天 人關系的,這種關系是以生命現(xiàn)象與生命活動為其軸心的。這就 是《周易》的天人之 學。按 照 這 種 思 維,天 人 是 合 一 的,但 并 不 都 是神秘的,也不是沒有任何規(guī)律的“互滲律”。許多卦都是通過具 體物象表明生命的整體意義,隱含著人與自然的內在關系。比如 《乾》、《坤》兩個最基本的卦,就 是 如此?!兑?傳》有 所 謂“觀 象 取 義”之說,但嚴格說來,這種關系并不是認識論的,而是整體論的, 因為人和自然并不是 主 客 對 立 的,而是完全合一的,這 種 統(tǒng) 一 性 是建立在生命信息之上的。正因 為《周 易》從自然界本身解釋了 生命的來源和 原 則,它 并 不 需 要“上 帝 創(chuàng)造 了 人”那 樣 的 宗 教 學 說,后來也沒有發(fā)展出那樣的學說。 “道”卻是與中國人的性情需求最為相符的?!吨?易》要 人 依 天道行事。道 家 要 求 人 和自 然 達 到 高 度 的 統(tǒng) 一,達 到 忘 我 的 境界,而這正是情感的最高境界?!兜赖陆洝氛f:“人法地,地法天,天 法道,道法自然?!倍匀粍t塑造了中國的性情文化。 2 評判天象道德的主體性 天有何德?天德是根據(jù)主體的道德標準投射在天象上,是人 根據(jù)主體的道德標準感悟、評價天象。 首先是認識天象,其 中 包 含 著 求“真”的 認識 活 動。陰 陽(符 號化為陰爻、陽爻)是《周易》解釋事物的第一步,是 對 立 統(tǒng) 一,它 歸納出事物矛盾的兩方,譬如剛柔、美丑、強弱、大小。 第二步根據(jù)主體的道德標準解釋天象,主體按照“善”的標準 解說客體天的“真”,求“真”是過程,求“善”是目的;“真”是“善”的 哲學基礎,“善”是“真”的主體道德實踐。推演轉化,由外而內,使 外在的、物質的、物 化 的 東 西轉 而 向 內,由我們的感覺而知覺,由 知覺而心覺,由心 覺 而 性 覺,層 層 加 以 轉 化,使那 些 外 在 的、認 知 的東西轉化成可以融 成一 氣 的 東 西 進 入 內 心,逐 漸 由 形 而 象、由 象而意、由意而氣,然后是性,“性”就是見出了根本的東西。每一 卦給我們闡述不同的事情。我們把每一卦闡述的主題叫卦德,比 如《乾》卦說自強、《坤》卦說輔佐、《屯》卦說修 養(yǎng)、《蒙》卦 說 啟 蒙、 《師》卦說團隊、《比》卦說朋黨、《小畜》卦說積 累、《履》卦 說 實 踐、 《謙》卦說謙遜,等等。 《周易》是通過主體道德需求、道德標準來評價天的。有的人 要問:“天有何德呀?”這個德實際是人的一種道德的感悟,它在天 象當中尋找與道德間 的 相 似 點。天的運行就是一種規(guī)律性的體 現(xiàn),它并不是要體現(xiàn)出一種道德來?!吨芤住穮s用人的某種道德標 準來理解它,于是感悟出“天行健”,天的運行是剛健的,天德是陽 剛的,積極的,進取的;“天 人合 一”,所以人要向天學習,也 要“自 強不息”?!暗貏堇ぁ保氐率琼?,是寬容,所以能夠容納一切;所以 人要向地德學習才能“厚德載物”。 這種類比聯(lián)想,都是從人的道德修養(yǎng)需要來感悟、評價天道。 第三步又由內而外,落實到行為實踐上。 3 道德實踐的主體性 認識天的主觀目 的 是,窮 理 盡 性 以 至 于命(知 行 合 一),以 引 人向善為終極目的。其思維的主體性特征,主要表現(xiàn)為道德實踐 的主體性。就是這種主體性思維,不僅解釋的目的不是在自然客體,而且最終它要落實、轉化為道德實踐。 要把從天象當中感悟的道德、道理,來指導人的道德實踐,最 后要落實到行為上,通過行為舉止來表現(xiàn)你的修養(yǎng),表 現(xiàn) 你 的 道 德的提升。 《系辭上》說“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 中矣”。理指事物的規(guī)定性和法 則,認 為《周 易》簡易的原理可以 掌握天下事物的法則。 《說卦》說:“圣人之 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 以 立 天 之 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有些卦則與人的心理行為有關,其中既有主體修養(yǎng)的因素, 又有心理承受能力等 問 題,其中還涉及到身心關系等問題,但 在 整個生命過程中,主體因素起主要作用則是可以肯定的。 還有一種情況,是講認識和實踐的,它強調主體的認識能力 和實踐效果,對于某類事物或活動具有重要作用。這雖然涉及到 認識的主體性問題,但它并不強調人對自然界的純客觀的認識, 而是強調對社會生活 以 及 道 德 行 為的 認 識,因 此,仍 然 屬 于 主 體 實踐思維??梢哉f,《周 易》中絕大多數(shù)卦都是講主體實踐的,而 所有的卦都與主體實踐有關。 《周易》認為,主體的參與和實踐活 動,對于生命而言決不是 無關緊要的,而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決定性的,不管這種作用是 間接的還是直接的,其進一步發(fā)展,必然擺脫占筮形式,直接由實 踐來說明 一 切。在 這 種 情 況下,主體實踐的意義被空前地提高 了,它不僅僅是決定吉兇禍福的條件,而且是實現(xiàn)生命價值的根 本途徑。 很多學者和注釋家喜歡用“卦位”和“卦時”解釋《周易》各卦、爻所表現(xiàn)的各種聯(lián)系及其結果,這種引進空間和時間觀念以說明 《周易》思維的解釋方法同樣表現(xiàn)出 主體性特征?!吨芤住分?的 “象”,本身就是知覺表象性的,其意義則是隱喻性的,它并不是純 客觀的物象或現(xiàn)象?!吨芤住凡⒉环穸〞r間和空間的客觀性,但是 同物理學上所說的時間和幾何學上所說的空間并不是一回事,它 和主體的實踐活動不可分,它是“與時偕 行’之 時,是“各 當 其 位” 之位,這中間并沒有固定的公式或程式,而是一個錯綜復雜的關 系網(wǎng)。在這一關系 網(wǎng) 中,主體實踐具有極大的主動性和靈活性。 這正是主體性思維的一種表現(xiàn)。 4 主體道德實踐的決定性 通過天道感悟人生,提高道德,指導實踐,那么最終以通過觀 照天象,分析天象,推測出大致的吉兇的結果。 那么,這 個 吉 兇 的 結 果 可 不 可 以 改變?可 以。誰 來 改 變? 人,主體。 從占筮的觀點看,就 是 后 來 人 們 所 說的“吉 兇 由 人”,也 就 是 說,吉兇禍福是由人自 己 造 成 的,并不是由外在的什么原因決定的。如果說,《周易》在這方面還保留著天命或神的形式,那么,它 在實質上已經不起重 要作 用 了。這種由整體思維進而強調主體 地位和作用的思維特征,在《周易》中已經很突出。這是對神秘主 義思維的突破。 你按照天體運行的規(guī)律來做事,這是主觀能動性的發(fā)揮;如 果給你的推斷辭是“吉”,那你繼續(xù)努力;如果是“兇”,那你就要改 變現(xiàn)在的做法,所以最終“趨吉避兇”的決定權掌握在我們每個人 手中。 應當指出 的 是,《周 易》所 表 現(xiàn) 的 思維,從深層的意義上說,“天命有德”,可以預測吉兇,“賞善罰惡”,但 在《周 易》中,突 出強 調的主體就是人自身,人應當承擔自己行為的后果。它強調主體 的行為和道德實踐,不僅決定吉兇禍福等結果,而且能提高人的 生命價值和意義,這就使《周易》的生命哲學得到進一步升華。巫 術神 學 的 形 式 中,包含著積極進取的人生觀:憂 患 意 識、自 強 不 息、厚德載物。 《周易》為什么 可 以 由 天 道 來 說 人 道呢?為什么可以通過觀 照天象預測人事的吉 兇呢?關鍵在這個天人二者連接起來的 主 體思維方式。主體思維不是一種科學的認識論,它是一種道德的 聯(lián)想。 所以從整體上來 看,《周 易》所 認 識 的 天道,既涉及到了世界 的本原,又涉及到了天地萬物的構成方 式,陰陽交感推動事物的 發(fā)展,認為任何事物都在發(fā)展過程之中,事物發(fā)展才有前途。 所以中國人 非 常 推 崇 變 革,雖然變革之中可能會有一些偏 差,但這只是發(fā)展 過 程 之 中的 問 題,只 要 運 動 起 來,變 化 起 來,總 比靜止要 好,遲 早 會 走 上 正 途。中國傳統(tǒng)哲學非常推崇這種變 化,認為發(fā)展變化才會有前途,于 是 要 不 斷 地 推 動 事 物 的 發(fā) 展 變化。 《周易》還認 識 到,事 物 在 發(fā) 展 過 程中,要注意一定的度。古 人沒有“度”的概念,但是意思是這樣,就是要注意“物極必反”,認為事情發(fā)展到極端,它就要復歸到它的原始狀態(tài),走向它的反面。 認識了天道的規(guī)律,怎樣指導我們人生呢?這就是我們下一 講要講的問題:由天道引出了怎樣的人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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