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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和馬某原系夫妻關(guān)系,雙方于2013年6月生育一女李某菲。2017年3月10日,李某和馬某協(xié)議離婚,雙方約定李某菲由馬某直接撫養(yǎng),李某每年向馬某支付撫養(yǎng)費(fèi)1萬元,該款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支付,在每年的8月1日前付清。如果李某逾期支付,按月利率1%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為止。2017年和2018年,李某依約向馬某支付了2萬元。2019年8月1日之后,經(jīng)馬某多次催問,李某均以手頭緊張為由拖欠支付。馬某為此訴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李某菲的撫養(yǎng)費(fèi)1萬元及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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