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經營過程中,除了生產經營外,財務管理尤為重要,只有管好了錢,才能產生更多的錢。稅收管理不但是企業(yè)合法經營的重心,同時合理節(jié)稅為企業(yè)節(jié)約的可是真金白銀。那么,日常經營活動中,公司的支出部分,哪些可以開專票抵扣,哪些不能,一定要清晰把握。該抵的不抵扣,導致企業(yè)稅收支出增加,利潤降低;同時不該抵扣的做了抵扣,則會被稅務機關查處并承擔相應的后果。 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十五種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情形以及相關的實務案例,大家可以往下看看。 1、第一種情形: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guī)定的。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fā)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A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境外B企業(yè)向其提供咨詢服務,A企業(yè)在主管稅務機關為B企業(yè)代扣代繳增值稅6000元,但A企業(yè)不能夠提供與該業(yè)務相關的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fā)票。故該筆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2、第二種情形: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 簡易計稅方法是指一般納稅人發(fā)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一般納稅人,其取得的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如: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老項目、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等。 例:某建筑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購買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100000元,進項稅額17000元,該批材料用于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建筑老項目,該筆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應直接計入成本。 3、第三種情形: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的。 免征增值稅是指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免征增值稅的項目。如:養(yǎng)老機構提供的養(yǎng)老服務、婚姻介紹服務、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農業(yè)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等。 4、第四種情形:用于集體福利的。 集體福利是指納稅人為內部職工提供的各種內設福利部門所發(fā)生的設備、設施等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fā)室、醫(yī)務所、托兒所、療養(yǎng)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yǎng)費用。 5、第五種情形:用于個人消費的。 個人消費是指納稅人內部職工個人消費的貨物、勞務及服務等所發(fā)生的費用。如: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上述第二至五種情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若納稅人取得的進項稅額同時用于正常繳納增值稅項目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則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6、第六種情形:非正常損失對應的進項稅額: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例: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因管理不善霉爛變質材料一批,該批材料購買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100000元,進項稅額17000元,該筆進項稅額已抵扣。假設無相關責任人賠償,則,該批材料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其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故該筆進項稅額應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TPSZSMART按:最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四)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項目。 7、第七種情形: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 旅客運輸服務是指客運服務,包括通過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為旅客個人提供的客運服務。納稅人取得的旅客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例: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職工報銷差旅費,其中報銷交通費用(飛機票)111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金額10000元,進項稅額1100元。則,該筆旅客運輸對應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納稅人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故該筆進項稅額應直接計入相關損益類科目,不得抵扣。 8、第八種情形:購進的貸款服務。 貸款服務是指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yè)務活動。如:銀行提供的貸款服務、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后回租、押匯、罰息、票據(jù)貼現(xiàn)、轉貸等業(yè)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納稅人取得的貸款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9、第九種情形:購進的餐飲服務。 餐飲服務是指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消費者提供飲食消費服務的業(yè)務活動,納稅人取得的餐飲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0、第十種情形:購進的居民日常服務。 居民日常服務是指主要為滿足居民個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務,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慶、養(yǎng)老、殯葬、照料和護理、救助救濟、美容美發(fā)、按摩、桑拿、氧吧、足療、沐浴、洗染、攝影擴印等服務。納稅人取得的居民日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1、第十一種情形:購進的娛樂服務。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yè)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游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游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納稅人取得的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2、第十二種情形:失控發(fā)票 認證系統(tǒng)發(fā)現(xiàn)的'認證時失控發(fā)票’和'認證后失控發(fā)票’經檢查確屬失控發(fā)票的,不得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所謂“失控發(fā)票”,顧名思義是指失去控制的發(fā)票。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按時抄報稅的企業(yè),經稅務部門電話聯(lián)系、實地查找而無下落的,其當月所開具和未開具的防偽稅控專用發(fā)票全部上報為“失控發(fā)票”。 企業(yè)如何防范“失控發(fā)票”: (一)要注意考察客戶,了解其經營情況和誠信狀況。 (二)注意發(fā)票驗證,特別是貨物所在地和發(fā)票所在地必須要一致。 (三)控制付款時間,可以采取分期付款,但不能用現(xiàn)金支付,防止被騙,造成損失。 (四)要多和稅務機關溝通和打消僥幸心理,以防不必要的麻煩。 屬于銷售方已申報并繳納稅款的,可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并通過協(xié)查系統(tǒng)回復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該失控發(fā)票可作為購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13、第十三種情形: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認證或申請稽核比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以及海關繳款書,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補救措施: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xù)抵扣其進項稅額。 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fā)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二)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 (三)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yè)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tǒng)、網絡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shù)據(jù)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四)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五)由于企業(yè)辦稅人員傷亡、突發(fā)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 (六)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50號附件《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申請辦理逾期抵扣手續(xù)。 TPSZSMART按: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增值稅
消費稅有關涉稅事項辦理程序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6號)第一條規(guī)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繼續(xù)抵扣事項由省國稅局核準。允許繼續(xù)抵扣的客觀原因類型及報送資料等要求,按照修改后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0號)執(zhí)行。 14、第十四種情形: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應在認證通過或稽核比對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逾期不得抵扣。 補救措施:屬于發(fā)生真實交易且符合下列客觀原因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允許納稅人繼續(xù)申報抵扣其進項稅額,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fā)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 (二)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yè)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封存納稅人賬簿資料,導致納稅人未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xù); (三)稅務機關信息系統(tǒng)、網絡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取得認證結果通知書或稽核結果通知書,未能及時辦理申報抵扣; (四)由于企業(yè)辦稅人員傷亡、突發(fā)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導致未能按期申報抵扣; (五)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78號規(guī)定未按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按照公告附件的《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申請辦理抵扣手續(xù)。 15、第十五種情形:納稅人取得的異常憑證暫不允許抵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尚未申報抵扣的暫不允許抵扣;已經申報抵扣的,一律先作進項稅額轉出。經核實,符合現(xiàn)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規(guī)定的,企業(yè)可繼續(xù)申報抵扣。 走逃(失聯(lián))企業(yè)(指不履行稅收義務并脫離稅務機關監(jiān)管的企業(yè))存續(xù)經營期間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對應屬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列入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以下簡稱“異常憑證”)范圍。 1.商貿企業(yè)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yè)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托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并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guī)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今天十五種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情形大家是否了解了呢?學好相關知識,才能避免承擔不良后果哦! 來源:廈門國稅微宣傳 撰稿:象嶼區(qū)國稅局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有哪些 一、納稅人身份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1.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以小規(guī)模人身份經營期(新開業(yè)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受理審批期間除外)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發(fā)票,其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取得普通發(fā)票(購進農產品除外)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 5.增值稅納稅人在認定批準的月份(新開業(yè)批準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除外)取得的增值稅發(fā)票不允許抵扣進行稅額 6.應當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而未辦理的。
二、扣稅憑證問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1.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guī)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fā)票、農產品銷售發(fā)票和完稅憑證。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fā)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無法認證、納稅人識別號不符以及發(fā)票代碼、號碼不符等情況之一的其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 3. 開具錯誤的增值稅發(fā)票不允許抵扣 4.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出之日起,超過180天未認證的(因客觀原因導致除外),不能抵扣。(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8號) 5.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得抵扣。 6.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得抵扣 納稅人購進貨物、應稅勞務或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支付運費,所支付款項的對象,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或服務等的單位一致,才能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 7.匯總開具增值稅發(fā)票,沒有銷售清單不能抵扣。 8.對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允許抵扣
三、非正常損失不得抵扣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霉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四、用于最終消費(負稅人)不得抵扣 1.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2.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3.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4.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xù)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上述不得抵扣的計算方法: 1.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不含固定資產)、勞務、服務,發(fā)生上述情形的,應當將該進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進項稅額的,按照當期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實際成本×適用稅率 2.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fā)生上述規(guī)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jù)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后的余額。
五、用于簡易計征辦法和免稅項目,不得抵扣 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 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jù)年度數(shù)據(jù)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六、采用差額征稅的,允許扣減的款項中的進項稅額不得扣除。 差額征收: 1.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2.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3.融資租賃和融資性售后回租業(yè)務差額計征。 4.航空運輸企業(yè)的銷售額,不包括代收的機場建設費和代售其他航空運輸企業(yè)客票而代收轉付的價款。 5.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客運場站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承運方運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6.試點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可以選擇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7.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其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老項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受讓土地時向政府部門支付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