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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還能不懂點“避碰”? 前面我們講到了如何采取避免碰撞的行動?--(點此閱讀)。 本文來說說 狹水道 (航道也包括其中) #定義: 狹水道:指可航水域寬度狹窄,致使船舶操縱受到一定限制的天然水道。 一般認為寬度為2海里左右的水道為狹水道。但實際上,冰區(qū)、水雷區(qū)、島礁區(qū)航道以及江河、港口進出口的一部分也被認為是“狹水道”。 航道:航道指開敞性可航水道或由港口當局加以疏浚并維持一定水深的可航水道。 一般有航道浮標或中央標。 #特點: 水域寬度受限制; 水深及其他航行條件受限制; 船舶一般都是在很近的距離內相互駛過; 因此,及時準確地完成避讓操縱是非常重要的。 【注意】狹水道區(qū)域幾乎都是沿岸國家所管轄的水域,多數制定有地方性規(guī)則。若地方《規(guī)則》與國際《規(guī)則》有矛盾時,按地方規(guī)則執(zhí)行。 當該狹水道或航道中設置了分道通航制(TSS),則TSS的規(guī)定優(yōu)先適用。 #適用范圍: 任何能見度情況下的一切船舶; 但涉及具體的條款時,適用范圍不盡相同;如: 追越,警告(互見); 彎頭地段(能見度良好)。 #有關航法規(guī)定 1.沿狹水道或航道航行的船舶,只要安全可行,應盡量靠近其右舷的該水道的外緣行駛。(核心內容) 注意:并非指一定保持在中央線的右側行駛;船舶應根據水道的水深及本船的吃水來決定本船的行駛區(qū)域,且隨時均保持。 2.帆船或者長度為小于20米的船舶,不應妨礙只能在狹水道或航道以內安全航行的船舶通行。 【關于不應妨礙的航法】 在碰撞危險形成之前:“根據當時環(huán)境的需要及早地采取行動以留出足夠的水域供他船安全通過”。即不與他船構成碰撞危險的航法航行。 碰撞危險形成之后:“并不解除這一責任,且當采取行動時,應充分考慮到本章條款可能要求的行動”;即遵守規(guī)則有關避免碰撞行動的有關規(guī)定,包括“互見規(guī)則”。 3.從事捕魚的船舶,不應妨礙任何其他在狹水道或航道以內航行的船舶通行。 并不禁止在狹水道或航道內從事捕魚作業(yè),但其作業(yè)方式、所使用的漁具、及航行方法,均應滿足“不應妨礙”的要求。 4.穿越狹水道或航道:如果穿越會妨礙只能在這種水道或航道以內安全航行的船舶通行,則不應穿越。當對穿越船的意圖有懷疑時,后者可以鳴放至少五次短聲號。 5.狹水道中追越 這里主要談追越聲號。(“追越”的具體內容后續(xù)會講) 僅適用于互見中;且只有在被追越船必須采取行動以允許追越船安全通過時。 聲號的規(guī)定 a 追越船: 企圖從右舷追越:兩長一短 企圖從左舷追越:兩長兩短 追越過程中始終履行讓路船的責任與義務 b 被追越船: 同意追越:一長一短一長一短 采取能協調追越船安全通過的措施: 讓出航道,留有足夠的水域,以便后船安全通過; 降低船速,以縮短兩船并航時間(應注意保持舵效)。 存在懷疑,鳴放至少五短聲。 (被追越船不同意可以不鳴放,考慮到良好船藝,可鳴放至少五短聲。) 6.彎頭地段水域 適用于能見度良好卻相互看不見的情況。 聲號的規(guī)定:一長聲,表示本船或他船的存在,警告來船;回答來船(如有)。 7.特別機警和謹慎地駕駛 視覺和雷達探測都受到限制,因此要加強瞭望,保持高度戒備,注意可能出現的特殊情況,并注意運用良好船藝。 (充分考慮居間障礙物的影響;他船駛近的可能性;過彎操縱技藝,右行航法;避免在彎道處會遇;備車;守聽VHF;遵守VTS;注意特殊規(guī)則故逆水讓順水;鳴放聲號等) 8.避免錨泊:任何船舶,如當時環(huán)境許可,都應避免在狹水道內錨泊。 例外:當危及船舶安全時可以錨泊(如:遇濃霧,且雷達又不能使用時) 緊急情況危及船舶安全時,應選擇在遠離主航道或不妨礙他船的水域錨泊,或在指定的錨位錨泊。 希望你有更新和更深的認識 幾個專業(yè)詞匯中英對照 狹水道:Narrow channels 航道:fairway 不應妨礙他船通過:shall not impede the passage of a vessel 穿越船:the crossing vessel 追越:overtak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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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踏雪無痕zmbk92 > 《ECD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