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日解答 以專利、技術、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作價出資,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解答: 以專利、技術與著作權作價出資,如果該專利、技術與著作權已經入賬,當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無形資產評估價值),按已攤銷的累積撤銷,借記“累積攤銷”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無形資產賬面余額);資產評估價值大于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余額貸記“營業(yè)外收入”;當資產評估確認的價值小于其賬面價值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評估價值),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大于評估價值的余額借記“營業(yè)外支出”,按已攤銷的累積攤銷,借記“累積攤銷”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無形資產賬面余額)。 如果該無形資產未入賬,借記“長期股權投資”,貸記“無形資產”。 · end · · see you tomorrow · 本文作者 | 張志紅律師 本文編輯 | 范曉雪 關注"股權律師張志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