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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對象分析 1、直接服務對象: 殘疾學生(多種不同程度); 非殘疾學生(普通學生、問題學生及學優(yōu)學生)。 2、間接服務對象: 分為主要服務提供者和輔助服務提供者,前者主要有資源教師、普通任課教師、心理輔導及行為矯治教師、康復訓練教師等專業(yè)工作者;后者包括學校社會工作者、特殊學生家長、普通學生、社會志愿者、學校行政管理人員、學區(qū)教研科研人員以及學術(shù)咨詢團隊等。 二、面向所有有特殊需要學生 理念:滿足各類障礙學生充分發(fā)展需要 對象:隨班就讀學生、疑似隨班就讀學生、學困生等學生 A.基本功能 (1)文化課程補救教學(少數(shù)拓展教學) (2)心理輔導及行為矯治; (3)思維及學習策略訓練 (4)信息管理; (5)康復訓練(隨生及疑似隨生以及其他問題學生的感知、運動、言語及社會適能力等的訓練) B.拓展功能 (1)資源教師、普通教師、學生家長等相關(guān)人士教育教學技能、康復訓練技能的提升 (2)個別化干預方案(校本課程)的研發(fā) (3)教育、康復等軟硬件資源的儲備與支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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