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菏澤市東明縣地處山東省、河南省交界處,它的東邊和東南分別是本省的菏澤市的牡丹區(qū)、曹縣,南側是河南省蘭考縣,西、北兩個方向則隔著黃河與河南省長垣縣、濮陽縣相望。 雖然現在東明縣屬于山東省菏澤市,但這段歷史僅有56年。在這之前,它的區(qū)劃變動也是十分頻繁的,曾在短短14年中歸屬過四省。 東明縣建縣十分久遠,據記載在公元9年就有東明縣的名字出現。但此后時有撤并,并且歸屬變動也根據所在朝代的不同也是十分的頻繁。這種狀況一直持續(xù)到了明代算是穩(wěn)定了下來。 明初時,朱元璋時的洪武元年( 1368年)為避水患,把原設在今天的東明集的縣治遷到云臺集(今東明縣西堡城)。后又經過110多年的裁撤后在明孝宗朱祐樘的弘治三年(1490年),在大單集(今縣城)復置東明縣。屬北直隸大名府(后改北道布政使司為“北直隸”)。 到了清代則繼續(xù)延續(xù)了明代時的行政規(guī)劃,繼續(xù)屬直隸大名府。 到了中華民國時期廢府設道,屬直隸省大名道,后又廢道,直屬于河北省。 1949年5月時,平原省成立,東明縣屬平原省菏澤專屬。1952年11月30日,平原省被撤銷,東明縣劃歸河南省管轄,屬鄭州專區(qū),后又劃歸開封專區(qū)。 1963年4月,為了治理黃河水患的需要,便于統(tǒng)籌協(xié)調上下游關系,將東明縣劃歸了山東省菏澤專區(qū)。 至此,如果把明清時期的直隸管轄范圍作為今天河北省的范圍來說,東明縣共經歷了河北省→平原省→河南省→山東省4個省,而從河北省劃出的時間1949年來說,到1963年劃入山東省,也僅僅過了14年而已。而引起這種頻繁區(qū)劃調整的原因,一是新中國成立時的形勢所致,二是黃河治理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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