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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隨著遼沈地區(qū)律師事務所開始實行查賬征收,作者經常會被身邊的律師們提問各種關于律師究竟該怎么交稅的問題,結合曾經給一些律所講過的一門課《律師們的稅務問題》,整理出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納稅問題中的一百個問題,希望能夠對律師們有所幫助。 問題31:律師事務所是否可以進行廣告宣傳推廣?推廣的費用怎么扣除?《律師執(zhí)業(yè)行為規(guī)范修正案》(律發(fā)通〔2017〕12號)
《律師業(yè)務推廣行為規(guī)則(試行)》(律發(fā)通〔2017〕5號)
由此可見,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可以名正言順的利用廣告來進行業(yè)務推廣,因此這筆費用也可以在律師事務所的費用中扣除,但不應超過規(guī)定的比例。 《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14年第35號)
問題32:律師事務所組織召開的論壇和研討會等會議費的費用可否扣除?法律人愛學習,具有鉆研精神,還經常會舉辦與法律相關的論壇和研討會等,與全國各地的同行們切磋論道。這一部分支出,屬于“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因此可以扣除,并且可以全額扣除。 哪些開支范圍屬于會議費在稅法上沒有明確規(guī)定,我們可以參考一些其他的規(guī)范性文件。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財行〔2016〕214號)
關于會議費扣除的憑證,可以參考國稅發(fā)【2000】8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目前已廢止)
問題33:律師辦案過程中發(fā)生的差旅費支出可否扣除?差旅費支出,可以扣除,且沒有限額,理由同上,只要屬于“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均可扣除,包括出差當中的交通費、住宿費和餐飲費等。 稅務機關并不限制差旅費的稅前扣除限額,因此只要滿足條件的差旅費均可全額稅前扣除。之前有人提出企業(yè)應當參照行政事業(yè)單位的標準扣除,但稅法相關政策中并未作此要求,企業(yè)可以根據生產經營實際情況,自行制定本企業(yè)的差旅費報銷制度,并留存?zhèn)洳?/strong>。根據稅前扣除的三性原則即真實性、相關性、合理性,建議律師事務所進行差旅費扣除時應當提供以下材料: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工作任務、支付憑證,與案件相關的可以附上案件的委托協(xié)議、開庭傳票等。 問題34:律師事務所購買辦公樓的支出可否扣除?購買辦公樓的支出屬于資本性支出,不得在發(fā)生當期直接扣除,應該將購買辦公樓的支出以及裝修費用全部計入該固定資產的成本中,然后按照稅法規(guī)定的年限和方法對固定資產進行折舊,每年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如果律師事務所為了購買該辦公樓進行了借款,則該借款費用也屬于資本性支出,也應當按照上述方法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然后每年折舊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14年第35號)
《企業(yè)所得稅法》
問題35:律師在辦案過程中車輛產生的費用如何扣除?應當區(qū)分兩種情況:車輛是屬于律師事務所的和車輛是屬于律師個人的。 (1)如果車輛是登記在律師事務所名下,那么首先應當將車輛計入律師事務所的固定資產,購買車輛所支出的一系列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然后按年進行折舊。此時,車輛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如屬于“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均可扣除。 (2)如果車輛屬于律師個人,但用于日常辦案。此時,律師應當與律所簽訂《車輛租賃協(xié)議》,并在協(xié)議中約定使用律師個人車輛發(fā)生的相關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承擔。之后車輛實際發(fā)生汽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支出,可以在律師事務所扣除。但應由個人負擔的與車輛所有權有關的固定費用等汽車費用,如車輛保險費、車船稅、年檢費、車輛購置稅等不得在律師事務所扣除。 特別提示:既然有租賃行為發(fā)生,就應該支付租賃費用,如果合同中約定租賃費用為零,稅務部門會認為不符合市場公允價值,而對租賃費進行核定。所以在租賃合同中如何約定租賃價格就顯得十分重要。另外律師取得租賃所得,應當按照“財產租賃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租賃所得不超過800元的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與此同時車輛租賃屬于增值稅應稅行為,出租人應當繳納增值稅并向承租人開具增值稅發(fā)票,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yè)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問題36:律師事務所所使用的寫字間是租賃的,相關費用如何扣除?《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14年第35號)
律師事務所所租用的寫資金一般都是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因此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即可,租賃同時發(fā)生的由律所負擔的物業(yè)費、電梯費、采暖費等,均按照租金的扣除方式處理即可。 問題37:我們律師事務所捐助了一個希望小學,這部分支出是否可以稅前扣除?《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14年第35號)
這里規(guī)定了公益捐贈可以扣除的三個條件: 希望小學屬于《公益事業(yè)捐贈法》下教育類別的公益事業(yè)范圍,但律師事務所的捐贈必須是通過特定的組織進行而不是直接向受助人進行捐贈才可以扣除。 問題38:律師事務所可以扣除的稅金有哪些?《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14年第35號)
法條這里采取的是反列舉形式,也就是說個人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不得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那么不允許抵扣的增值稅就是可以扣除的,有一點拗口。 下面列舉一些不得抵扣的增值稅的情況: 問題39:除了律所用職工教育經費進行的培訓費外,律師個人支出的培訓費是否可以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律師事務所從業(yè)人員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3號)
目前稅法僅允許扣除律師按照律師協(xié)會規(guī)定參加的業(yè)務培訓費用,除此之外律師自費參加的社會各界舉辦的培訓的費用均不得稅前扣除。 問題40:聽說律師事務所也可以扣除研發(fā)費用?那么是否也可以加計扣除?可以扣除研發(fā)費用以及價值10萬元以下的用于研發(fā)的設備。 《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14年第35號)
但是,對于去年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企業(yè)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yè)擴大至所有企業(yè)”,以及在此基礎上出臺的《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fā)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是在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相關文件的基礎上制定的,因此要滿足《企業(yè)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fā)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所以研發(fā)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不適用于律師事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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