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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思想家王陽明在心即理的基礎上,提出唯有知行合一才能達成心即理,心外無理,心外無行,心外無事,唯有如是,才是真正實事求是。 知行合一是指客體順應主體,知是指科學知識,相當于格物致知,相當于客觀規(guī)律,相當于認識論,相當于真理。行是指人們的科學實驗、經(jīng)濟活動和社會實踐,相當于實踐論。 只有知與行的合一,認識事物的道理與現(xiàn)實中運用此道理達成道理指向的實踐目標時,即實踐檢驗真理時,達成了知行合一。比如引力波驗證了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比如真理問題大討論,突破了兩個凡是,回歸了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fā)、理論聯(lián)系實際、根據(jù)中國國情搞發(fā)展,從而迎來改革開放大實踐,中國經(jīng)濟回歸了價值規(guī)律之軌道,從而實現(xiàn)了大發(fā)展。 因此,王陽明的知,是明明德,是尊德性而道學問,既包括道德意義上的良知,又包括圓融宇宙人生實相的智慧,這種智慧可以自性識別善惡;王陽明的行,是親民,是運用良知新民教育人民又運用良能服務人民,只有將德行來感召教育人民并在實踐中服務人民,不僅要認識(“知”),才能把“知”和“行”統(tǒng)一起來,才能稱得上“善”即止于至善。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幾層意思,也是實事求是思想的另外表述。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認識與實踐不斷循環(huán),推動相對真理向絕對真理發(fā)展。陽明先生認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人為分為“兩截”。“知行原是兩個字,說一個工夫”。從明明德、尊德性、發(fā)揚光大人性之良心良知看,陽明先生極力反對只有道德說而沒有道德實踐,要求把一切道德認知與個體的道德實踐相結(jié)合,把道德認知自覺變成道德行動,道德認識和道德意識必然表現(xiàn)為道德行為,如果不去行動,不能算是真知。陽明先生認為:良知,無不行,而自覺的行,也就是知,自覺實踐,從實踐中出真知,提升對真理的感悟與認識,形成認識一實踐一再認識一再實踐的螺旋上升,從而打破了教條主義、打破了本本主義、打破了經(jīng)驗主義,從而推動相對真理向絕對真理發(fā)展。 2、以知為行,知決定行,真理引導實踐,理論指引實踐。陽明先生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意思是說,良知或真理是人們行為的指導思想,按照良知或真理的要求去行動是達到'致良知'的工夫,即知行合一。沒有相對論的理論指引,就沒有原子彈的研發(fā)與實踐。在良知或理論指導下產(chǎn)生的意念活動是行為的開始,符合客觀規(guī)律規(guī)范要求的行為是 “良知”的完成。 王陽明說:“只說一個知,已自有行在;只說一個行,已自有知在”。知行是一個功夫的兩面,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二者不能分離,也沒有先后。與行相分離的知,不是真知,而是妄想;與知相分離的行,不是篤行,而是冥行。他提出知行合一,一方面尊德性即強調(diào)道德意識的自覺性,要求人在內(nèi)在道德提升上下功夫,往君子圣人人格上自覺實踐;另一方面也重視道德學問的實踐性,提出只有道學問,將掌握的知識在在事上磨練即經(jīng)過科學實驗、經(jīng)濟運行和社會實踐,理論理念與社會實踐要言行一致,表里一致,才能又紅又專。陽明先生強調(diào)意識的主觀能動性,認為一念發(fā)動處即是行,將實踐活動的擴展到意識界,即行動與實踐既有客觀的科學實驗、經(jīng)濟活動和社會實踐,還有科學理論與意識形態(tài)上的實踐與行動。只有良知引導下的心即理,才能理論指導實踐,實踐檢驗理論。 3、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學說是一種內(nèi)省功夫,唯有如此,才能在實踐中不走彎路、不走邪路,才能在實踐中檢驗真理。陽明先生繼承了孟子每日三省及慎獨之自我修養(yǎng)功夫。正如康德所講的,人生最高律令是道德律令,唯有良知指引,內(nèi)心固守道德律令,才能堅守五戒八戒;唯有內(nèi)心良知指引“省察克治”的功夫,才能將私欲革除,讓良知的光芒照射世界萬物;唯有無善無惡不曾被私意隔斷的心之體即知行合一本體,才能在實踐中知善知惡,才能在實踐中為善去惡;唯有良知指引的知行合一,才能“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 陽明先生認為,“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就是行,“致良知”即等同于知行合一,就是“去惡為善”、“去人欲,存天理”的工夫。他聲明:“我今說個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fā)動處便即是行了,發(fā)動處有不善,就將這不善的念克倒了,須要徹根徹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潛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因此,唯有良知指引下的實踐,才不會走彎路,才不會走邪路;唯有知行合一的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因為這樣的實踐圍繞著格致與親民即探索真理并為人民幸福為中心進行。 作者:李國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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