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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措施使發(fā)作的患者去枕仰臥或側臥, 解開身上束縛的衣物,如領帶等。刺激或點壓人中、合谷、足三里、涌泉等穴位。勿強行約束病人抖動的肢體, 以免造成傷害如骨折、軟組織傷等。 保持呼吸道通暢應使患者頭偏向一邊, 利于分泌物流出,以免誤吸。如有假牙,應及時取出。對于持續(xù)昏迷者, 應給予口咽管通氣,必要時行氣管切開術,勤吸痰。如發(fā)現換氣不足,及時給予人工通氣。 抗癲癇藥物的應用首選安定10~20 mg 靜脈注射, 速度不超過2 mg/ min。復發(fā)者可在半小時后重復使用, 或給予100~200 mg 溶于5 %葡萄糖液中于12 小時內緩慢靜脈滴注。無效者可改用苯妥英鈉針劑10~20 mg/ kg 稀釋于生理鹽水中作靜脈注射,其速度不快于50 mg/ min。若仍無效,可選用異戊巴比妥鈉015 g 溶解于注射用水10 mL 作靜脈注射, 其速度不超過011 g/ min。兒童劑量1 歲為011 g、5 歲為012 g。還可用10 %水合氯醛20~30 mL(兒童015 mL/ kg) 保留灌腸。 積極處理并發(fā)癥高熱時可行物理降溫, 并及時糾正酸堿平衡和電解質紊亂。有腦水腫時應給予甘露醇, 還需防治肺部感染。對癥狀性癲癇需針對病因作相應處理。抽搐停止后, 可給苯巴比妥012 g 肌內注射, 8~12 小時1 次維持控制,清醒后改口服抗癲癇藥物。另外, 需指出的是癲癇患者應有良好的生活規(guī)律和飲食習慣, 避免過度疲勞、睡眠不足和情感沖動, 須戒除煙酒, 不食辛辣食物。提倡適當的體力和腦力活動, 避免參加危險性工作和活動, 如攀高、游泳、駕駛、爐火旁和高壓電機旁工作。解除精神負擔,增強戰(zhàn)勝疾病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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