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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在古代販賣私鹽都是犯法的,一些朝代稍微販賣一點都會被處死。但在利益熏陶之下還是有人會走私,并且還想出來咸魚等方法來進行走私。 ? 由于漁民捕撈的魚不能及時賣掉,所以漁民是要腌魚的,不僅僅是為了仿制腐爛,而且還要送到很遠的地方賣,要不然掙不著 錢。而當時以向官方買鹽的話,其價格又太昂貴了,所以咸魚在當時可以算的上是奢侈品了。 ? 在宋朝的時候就專門開辟了專門的“漁鹽”政策。也就是朝廷專門為出海打漁的漁民們提供了專門用來“腌漬咸魚”的食鹽。官府給“鹽引”的時候,是按照捕魚的條數(shù)給你提供的鹽,而且價格沒得商量。所以一條“咸魚”的成本,可能就比你想象的要高得多。 ? 而到了清朝的時候,漁民出海捕魚,必須向海關報明魚數(shù),憑官方發(fā)的憑證去領鹽。之所以報數(shù),既是為了發(fā)鹽票,也是為了根據(jù)魚數(shù)征收漁稅。如果想通過腌魚來多領鹽,進行私販,朝廷也是有應對政策的。所有漁鹽,全部染紅,易于與食鹽辨別。腌魚用不完的鹽,得交到庫里,有司替你存著,等下回你想用的時候才能用。但這里就有弊端,實際操作起來,總會有一些偏差和錯訛、見不得人的勾當。 ? 在古代,就連一個腌咸菜的家庭都能雇得起傭人,更別說腌魚的了。而能吃的起腌魚的家庭肯定是非富即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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