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WEVER 還是有些人心存僥幸, 對法院的執(zhí)行措施不以為意。 不到黃河心不死, 不見棺材不掉淚, 可謂這些人的真實寫照。 2019年5月底,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拘留了這樣一個人: 被執(zhí)行人范某與杭州某體育文化有限公司簽訂銷售代理合同后產(chǎn)生糾紛,經(jīng)仲裁裁決,范某需支付某體育文化有限公司32831 元。范某逾期未付,某體育文化有限公司向杭州中院申請執(zhí)行。 執(zhí)行過程中,執(zhí)行員多次督促范某申報財產(chǎn)并及時履行債務(wù),對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費、公安布控等措施。面對執(zhí)行員“罰款、拘留”等的警告,范某不以為意,甚至叫囂“不要嚇唬我”! 5月25日晚上11點多,范某到網(wǎng)吧打算跟朋友玩幾把電腦游戲。他沒想到自己已被布控,用身份證登記后,就被望江派出所民警鎖定帶走,很快,執(zhí)行員趕到…… 面對法院的拘留決定,范某這才慌了神,立馬當場履行了全部債務(wù)。 盡管如此,鑒于其不主動申報財產(chǎn)、不配合法院執(zhí)行的行為,杭州中院還是對其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罰款1000元的處罰。 被拘留后,范某追悔莫及,接連寫下悔過書: “當5月中旬法官再次聯(lián)系我并告知司法拘留等情況時,無知傲慢的我甚至回復(fù)說‘你不要嚇唬我’,直到幾天后我被公安機關(guān)布控,最終坐在拘留所的床邊寫這份悔過書時,我深刻地意識到自己有多么愚蠢。” “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管制自由,就這短短幾天時間,我已真真切切得感受到失去自由的那種痛苦……我為我的愚昧,對法律的不尊重而受到法律的懲戒,我覺得在我今后的人生中也能一直警醒我,做一個守法的、正直的好公民,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從被派出所布控被抓獲到現(xiàn)在已經(jīng)過去6天多了,超過120個小時,可這些天,我總共加起來睡了不到10個小時,看著室友們都在睡覺,我很焦慮,我想休息,但我真的無法入睡,想著外面的那些工作,想著我可能要面對的失敗,我很恐慌。” “法官先生,感謝您在我30歲左右的年紀給我上了一課,讓我更理解什么是法,什么是情,什么是道德,什么是規(guī)則?!?/span> 小編說 @失信被執(zhí)行人,如果時光倒流到被拘留的前幾天,請問,你的選擇還是“拖一天算一天”么?3萬塊錢的執(zhí)行款拖欠不還,結(jié)果換來拘留+罰款+履行,以身試法的代價,值不值呢? 再次告誡各位失信被執(zhí)行人,在法律的框架內(nèi),你將獲得自由和內(nèi)心的平靜;如果膽敢以身試法,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鐵齒銅牙,你一定會為自己的行為支付高昂的經(jīng)濟代價、信用代價和法律代價! 
 來源:杭州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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