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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內(nèi)5G通訊技術的蓬勃發(fā)展,華為掌門人任正非被世人所高度關注。據(jù)最新資料顯示,任正非現(xiàn)在大約擁有華為1.01的股份,而華為的工會,包括董事及集體員工,卻持有公司98.99%的股份。這或許是BAT這樣的大型互聯(lián)網(wǎng)科技公司所無法做到的。 華為的員工持股結構開始于1990年,主要是為了解決企業(yè)融資問題,每股1元的價格一直持續(xù)到2001年,這樣的員工股權結構在通過銀行融資困難的年代,為華為的發(fā)展提供了巨大的幫助。到了1994年國家體改委叫停內(nèi)部職工股的審批和發(fā)行,華為對股權做出調(diào)整,員工股份由工會集中托管,代行股東的表決權。 資料還顯示,華為員工與華為公司要簽署《參股承諾書》,規(guī)定員工辭職或因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被辭退等喪失持股資格的情況時,需要將所持股份以原值退回公司。華為股票長期是1元股,一旦員工離職,則同樣以1元回購,為此2003年兩位離職員工曾經(jīng)發(fā)起了訴訟,認為應當按照企業(yè)凈資產(chǎn)回購股票。 不過,經(jīng)深圳市中院、廣東省高院判決,認為員工和華為的持股并不是工商登記股東關系,而是合同關系。也就是說,華為的持股計劃只不過是激勵職工的一種方式,并不是代表職工是真正的企業(yè)股東?,F(xiàn)在問題是,任正非本應該在華為擁有絕大多數(shù)的股份,但為什么他要將自己的股份稀釋到1%左右呢? 首先,如果有太多的股份被一個人所把持,那么企業(yè)就極易出問題。畢竟,作為一個人來說,很難做到在人生的每個階段利欲都不膨脹的。就好比之前的劉強東事件一樣,劉強東作為京東最有實際權利的人,其一言一行都對京東產(chǎn)生很大影響,甚至可以說跟京東股價直接掛鉤。 而反觀華為,任正非向來做人做事比較低調(diào),很少在在公開媒體上宣傳過自己和華為。而且還讓華為的高管每個月輪流主持董事局,對華為的最高決策負責。在這樣的一個企業(yè)即使某位高管出了意外事件,也不會影響到整個公司的發(fā)展和運營。 再者,任正非把金錢看得非常淡。他深知“財散人聚,財聚人散”的道理。華為一直號稱自己是100%員工持股的民營企業(yè)。任正非想通過高薪收入+股權分紅來留住人才。華為18萬職工,2018年預計人均收入是110萬元。 而只有這種全員持股的方式,才能讓更多的人才留在華為,把華為當作自己的家,不辭辛勞的為華為做貢獻。華為每年都會拿出一些股份發(fā)售,不同的員工級別還有持股數(shù)量限制,確保了新員工的權利。當然,這15年來華為依靠這種融資方式實現(xiàn)了內(nèi)部融資260億元。 最后,任正非雖然只有1%左右的股權,但并沒有失去對華為的絕對控制權。華為的員工持股結構里,員工實際只有分紅權,持有虛擬受限股,由工會實際持股,行使股東表決權。而任正非則有重大事項一票否決權。任正非通過內(nèi)部規(guī)則來確保其管理權。在任正非看來,只要華為的蛋糕做大做強,他哪怕只有1%左右的股權也會有豐厚的回報。他把更多的股權用來激勵員工了,自己并不在意股權有多少。 任正非只有華為的1%左右的股權,他主動把自己的股權稀釋掉了。在華為,個人的影響力比較渺小,即使個人出了意外事情,也不會影響到華為公司的發(fā)展。同時,把股權能夠多分給其他職工一些,這樣可以激勵員工奮發(fā)向上,開拓進取。更關鍵的是,任正非在華為的重大決策上本身就有一票否決權。就算讓出大部分股權,也不會影響到他對華為公司的掌控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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