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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首是民間自行舉辦一些活動的組織者,是負責召集、組織和實施的各色人等,具有臨時性,特為某項活動而設,人數(shù)不拘,一般視活動的規(guī)模而定。如:興建廟宇、私塾、祭祀祖先、節(jié)日社火、燈會等。 這護送送子觀音的人就是糾首
我生活在城市里不知道“糾首”這個詞,老百姓一般叫做“管事的”、“幫忙的”、“攢忙的”。近來才關注到我的老家臨縣有關“糾首”的說法由來已久。散落在各個山村里的新舊碑刻多有“糾首”一詞出現(xiàn)。如:康熙30年《赤崖會創(chuàng)建觀音行祠記》、康熙39年《蘇家灣重修關帝廟碑記》、乾隆11年《八堡鄉(xiāng)靳家峁娘娘廟碑》、乾隆15年《新建文昌帝君廟碑記》、道光12年《如虎浮濟大王廟重修碑記》、2009年的《大居五龍圣母廟碑記》等。 糾首看杜云峰歲數(shù)不大,想要當傘頭出場,怕?lián)尾蛔雒妫S口唱到: 年輕輕地說大話, 還怕這孩兒有一下, 有心叫你握傘把, 擔心給咱放下錯。(臨縣方言“錯”讀ca。) 杜云峰是初生牛犢不怕虎,當時就對了一首秧歌: 糾首合文動工早, 身子齊全行頭好; 只要不嫌我歲數(shù)小, 沒大場了我來挑。(方言:合文是內行的意思。大場即傘頭) 杜云峰在臨縣有傘頭才子和傘頭大王的美稱。 “糾首”顧名思義就是糾合、糾集的“頭兒”。 在古代出現(xiàn)過類似的“席糾”、“酒糾”:
唐人宴飲時以一人為錄事,執(zhí)行酒令,稱席糾,亦稱酒糾。唐孫棨 看來“糾首”和“席糾”不僅要有一技之長,還得有組織才能,“寬猛得所”,既得有親和力又得有服人的權威。不過“糾首”一般還有一個“總管”,統(tǒng)一指揮調度,大部分的“糾首”各管一攤,有的就是個跑腿的。 “糾首”這個詞好像詞典里沒有記載。近幾天看宋代梁克家(1128~1187年。泉州人)、陳傅良(1137—1203年。溫州人。)編著的記錄福建福州的《淳熙三山志》,其中的“土俗類二”“入學”記載了福建宋代鄉(xiāng)里延請教書的老師時,“糾首”出現(xiàn)了: “每歲節(jié)既五日,各遣子弟入學?;蝽毑啡?,則以寅、申、巳、亥吉,亦不過三二日止。凡鄉(xiāng)里,各有書社。歲前一二月,父兄相與議。求眾所譽學識高、行藝全、可以師表后進者某人。(隨)即一、二有力者,自號為糾首,以學生姓名若干人,具關子(南宋紙幣)敬以謁請,曰:敢屈某人先生,來歲為子弟矜式,幸甚。既肯可,乃以是日備禮延致,諸子弟迎謁再拜惟恐后。遠近聞之,挈篋就舍,多至數(shù)百人,少亦數(shù)十人,間有年四五十不以老為恥?!?/span> “一、二有力者”則非一人;“自號為糾首”則非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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