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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票大家族之8: 走向“邊緣”的郵票(上) 當我們翻看郵票目錄時,排在最后面的幾類郵票,往往會讓年輕的集郵者感到陌生。這些郵票因為各種原因,已經失去其功能性作用,成為了歷史。人們如今要想一睹它們的芳容,就只能到郵展或市場上去找了。 【世展八十講】前幾講中,介紹了多種郵票。在世界郵政史上,不少種類的郵票已經漸行漸遠、走向“邊緣”。從本講起,就讓我們來了解一下這些曾經在郵政領域發(fā)揮過重要作用的部分郵票。 Ⅰ.加字改值郵票 加字改值郵票,是在已有郵票上加印或加蓋不同的圖文后,作為一種新郵票去發(fā)行使用,以改變郵票原來的性質、發(fā)行單位、使用范圍、種類或面值等。采用這種方式,多半是因為新郵票印制不及或節(jié)約成本而采取的一種臨時應急措施。 我國最早的加字改值郵票,是在清代海關郵政1894年發(fā)行的慈禧壽辰紀念郵票上加蓋文字和面值而成。大清郵政官局成立后,郵資計費單位由銀兩改為銀元,故在慈禧壽辰郵票上加印“暫作洋銀×分”和英文面值數,成為一套新郵票,于1897年1月2日發(fā)行。 清代慈禧壽辰(初版)小字改值郵票(1897.1.2) 中華民國第一套加字改值郵票,是在庫存的清代倫敦版蟠龍無水印郵票15種上,加印紅色或黑色“臨時中立”4字而成,計劃于1912年1月30日發(fā)行。因加蓋文字不妥遭到反對,僅在福州郵局售出其中4種,隨即停售;其余11種均未發(fā)行。 中華民國部分加蓋“臨時中立”郵票(1912.1.30) 解放區(qū)第一套加字改值郵票,是山東戰(zhàn)時郵務總局為防止偽造,在山東戰(zhàn)時工作推行委員會財政處發(fā)行的郵票上加蓋“總局之章”方形印章,自1942年7月1日起在總局和渤海、魯南、魯中、濱海等各區(qū)戰(zhàn)時郵局使用。 山東戰(zhàn)時郵務總局“總局之章”郵票(1942.7.1) 新中國成立以后,1949年12月召開的第一屆全國郵政會議決定,全國通用郵票由郵電部統一發(fā)行。會后,代行國家郵政主管部門職責的華北郵政總局向華東郵政總局發(fā)函,委托其在上海印刷“全國通用普通郵票”(即“普1”),并計劃在1950年1月底發(fā)售使用。但因故導致發(fā)行延誤,郵政主管部門不得不考慮對庫存的原中華郵政郵票加字改值,以應急需。 郵電部郵政總局自1950年2月下旬至次年8月,在部分中華郵政孫中山像、飛雁、火車、輪船、寶塔圖等郵票以及部分解放區(qū)郵票上加印“中國人民郵政”文字及新面值后,作為新中國郵票使用。這些以“改”字頭為志號的加字改值郵票,從“改1”到“改10”共發(fā)行了10套55枚。 改1“中華郵政上海大東版單位郵票”加字改值郵票(1950.5.5) 1979年8月25日,郵電部在同年6月25日發(fā)行的T38M《萬里長城》特種郵票小型張上加印郵票名稱和志號,成為新的J41M《里喬內第31屆國際郵票博覽會》紀念郵票小型張。1979年11月10日,郵電部在同日發(fā)行的T27M《山茶花》特種郵票小型張上加印郵票名稱和志號,成為新的J42M《中華人民共和國郵票展覽·香港》紀念郵票小型張。
J41M《里喬內第31屆國際郵票博覽會》小型張(1979.8.25) 2000年1月1日,國家郵政局在1997年7月1日發(fā)行的1997-10M《香港回歸祖國》紀念郵票金箔小型張上和1999年12月20日發(fā)行的1999-18M《澳門回歸祖國》紀念郵票金箔小型張上燙金加印郵票名稱和志號,成為新的2000-特1《港澳回歸,世紀盛事》特別郵票小型張。
2000-特1《港澳回歸,世紀盛事》特別郵票小型張第1枚(2000.1.1) Ⅱ.欠資郵票 欠資郵票是寄信人在寄信時未貼郵票或未貼足郵票,郵局發(fā)現后向收件人收取欠付郵資時貼用的一種專用郵票。通常以“欠資”字樣和面值數字為主圖,不能作為預付郵資的憑證。郵局不預售欠資郵票,通常由郵遞員在投遞時按規(guī)定貼用,并向收件人收取相應的資費。國際上多用法文TAXE(欠資)的第一個字母“T”,作為欠資郵票的通用標志。 世界上最早的正式欠資郵票是1859年由法國發(fā)行的,郵票上印有“欠資”字樣。 我國第一套欠資郵票,是大清郵政在原倫敦版蟠龍郵票上加印“欠資”及英文“POSTAGE DUE”字樣而成,于1904年4月1日發(fā)行。
清代倫敦版蟠龍改作欠資郵票(1904.4.1) 1912年,中華郵政在清代倫敦版欠資郵票上加蓋紅色“臨時中立”字樣,成為中華民國首套欠資郵票。該套郵票僅在福州一地發(fā)售過,使用時間非常短。
中華民國加蓋“臨時中立”欠資郵票(1912) 中華蘇維埃郵政總局于1932年5月1日發(fā)行的欠資郵票,是我國解放區(qū)首套欠資郵票。
蘇維埃欠資郵票(1932.5.1) 新中國成立以后,于1950年8月4日發(fā)行第一套欠資郵票。1954年8月18日,又發(fā)行了第二套欠資郵票。此后,我國再未發(fā)行過欠資郵票。現在如有欠資信件,通用的辦法是在信件上加蓋欠資戳,然后手工填寫所需補資的金額。
欠資郵票第一組(1950.8.4)
欠資郵票第二組(1954.8.18)
供稿:《集郵》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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