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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部分九江人還記得當年轟動一時的潘姓保險員詐騙數(shù)十人,金額逾億的經(jīng)濟案件,終于在2019年3月29日劃上句號,潘某被判刑13年! 2016年8月19日,潘某在朋友圈發(fā)了一條這樣的信息,第二天,潘某前往九江派出所投案,后因懷孕被取保候審。 2016年8月22日,網(wǎng)友在九江社區(qū)論壇曝光關于這事件的貼文:(詳情請點擊“閱讀原文”) 什么事令潘某一步步走向犯罪呢?這要從2008年說起:
2017年12月19日,佛山市南海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潘某犯集資詐騙罪,向南海法院提起公訴并建議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經(jīng)過轉換普通程序、公訴機關補充偵查、司法會計鑒定等一系列漫長的程序,此案在2019年3月29日塵埃落定。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開始,被告人潘某在因經(jīng)營不善、信用卡透支等原因已欠債務的情況下,假借做保險、能刷卡套現(xiàn)、幫銀行沖數(shù)做業(yè)績等名義,先后向被害人小珍、小梁等人以現(xiàn)金或銀行轉賬等方式借款并用于償還先期債務。2017年8月20日,潘某前往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九江派出所投案,交待了上述經(jīng)過。民警從潘某處扣押手機2臺、銀行卡6張、農(nóng)業(yè)銀行及工商銀行U盾各1個、粵YN****號日產(chǎn)奇駿小汽車。 經(jīng)司法會計鑒定,2009年5月21日至2016年8月20日,被告人潘某的銀行賬戶共收到44位被害人累計轉入189150364元,向44位被害人累計轉出176217143.95元,收支差額12933220.05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潘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公訴機關所控罪名成立。潘某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依法從輕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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