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車輛

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工具

犯罪嫌疑人指認作案現(xiàn)場
34歲的老板娘張某做夢也沒想到,32歲的男員工郭某看似老實本分,卻心懷鬼胎。郭以邀請張聊天解悶為由,將其騙上面包車,一路狂奔出了城區(qū)。此后十多小時內張某被限制自由,飽受肉體折磨。
2019年3月15日,運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接到女子張某報案,稱其店男員工郭某以和她聊天為由,將其帶上車后多次實施強奸。分局刑偵大隊民警接報后迅速展開調查,經走訪摸排、布控守候后,一舉將郭某抓獲。經查,犯罪嫌疑人郭某系受害人張某店內員工。2019年3月14日,嫌疑人郭某邀受害人開車出去聊天,待張某上車后,將其帶至荒郊野地,直至3月15日。期間以威脅、恐嚇的手段,多次對受害人實施強奸。犯罪嫌疑人郭某到案后,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因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之規(guī)定涉嫌強奸,被依法刑事拘留。(李冠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