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論我們是否承認,我們都越來越習慣于不再用“良心”說事。在社會生活的具體表現(xiàn)當中,良心正在成為人們逃離危險、明哲保身的背影,而不是成為挺身而出幫助“自己”的動力。情、理、法的關(guān)聯(lián)當中,法的軟弱,造成了理的無奈,從而也就讓“情”無可奈何——無論是真情還是矯情,都已經(jīng)被法的缺位撕扯得支離破碎。良心如果成為一種危險,就不太可能繼續(xù)演變?yōu)橐环N對他人的責任或者義務,這也是為什么越來越多的人成為看客的直接原因,“見義勇為”正在退化成歷史的記憶。 良心不再是一種社會標桿,意味著我們必須尋求其他的“節(jié)點”來表達公眾輿論強制力下降與懲罰力下降以后人們的心態(tài),表達責任流失以后,人們在自己內(nèi)心悄悄重建的心理平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