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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陪審團制 在美國,大部分人都會收到陪審團服務(wù)的傳票。每個地區(qū),法院從登記選民名單和居住在該地區(qū)的駕駛執(zhí)照人員中隨機選擇公民姓名。被隨機選中的人要填寫一份調(diào)查問卷,以幫助確定他們是否有資格在陪審團任職。那些合格的人會隨機被選中,被傳喚出任陪審員。這種選擇過程是不會考慮種族、性別、出生地、年齡,或者是政治派別等等,其實,被選上的陪審員也變相的代表了所在社區(qū)的一個聲音,如果這個人是一個比較關(guān)心所在社區(qū),并且是一個經(jīng)常和社區(qū)有互動的人。 什么樣的人可以成為陪審員呢? 你不需要任何特殊技能或法律知識就可以成為陪審員。你所需要的只是一個開放的思想,并愿意和其他陪審員一起做出決定。 做陪審員有收入嗎? 聽說做陪審員,又要請假,還沒有工資,即使法庭給支付一些費用,也是很少的,所以有很多人不愿意做陪審員。而雇主是否應(yīng)該支付員工出席陪審團服務(wù)時的工資,這在法律上好像是沒有規(guī)定的。但是,有些雇主都有陪審員休假政策,也就是他的員工在法庭出任陪審員時,雇主會向員工提供相應(yīng)的補償,或者是支付相應(yīng)的工資,或者是其它補償。不過,大多數(shù)雇主是不會支付員工做陪審員期間的工資的。 盡管做陪審員是公民的義務(wù),但還是有些人試圖避免旅行這個服務(wù)。 一個年輕女子跟法官說,她的英文不好。因為英文不好,是無法做陪審員的。那個法官很生氣,應(yīng)該是看出來那個女子不想被選中,所以法官說:我為你感到恥辱,因為你是在美國中學畢業(yè),你還說自己英文不好,我本可以無視你的說辭,但是,我想,一個不誠實的人也不配做陪審員,所以,你可以離開了。 什么是“案中案”? 選擇合格陪審員的過程,就叫“案中案”,目地是把那些無法公平判決案件的人排除在陪審團之外。 其實,當你被確認可以出任陪審員時,也不能保證你真的會出任陪審員,還需要一個被評審的過程。合格的陪審員小組會被帶到庭審大廳,然后,法官和雙方律師會詢問潛在陪審員一些問題,來確定他們是否適合做陪審員,這個過程被稱為“案中案”。如果你知道涉及案件的任何人,或者是任何信息,或者可能對案件中涉及的人或問題有強烈的偏見,那么法官通常會請你回家,而律師也可以在沒有說明理由的情況下排除一定數(shù)量的陪審員。 被告無需自證無罪,控方必須證明有罪。 一般來講,公訴人不愿意讓案子上到陪審團審理。因為要說服陪審團被告有罪,是非常不容易的。 美國的體制是“被告無需自證無罪,控告方必須證明被告有罪。”有罪判定必須陪審團全體一致通過,有一個人不同意都不行。而且陪審團只要有“合理的懷疑“,就不能定罪。陪審團的結(jié)果只有兩個:有罪或者無罪。因此在案子上到陪審團之前,雙方律師都會努力爭取庭外和解。 美國的構(gòu)架是從古英國和古以色列搬來的,也就是說美國和以色列的文化根源相同。在古以色列,法律是為受害人來索取賠償,不能以這個國家的名義來懲罰一個人。對任何犯罪嫌疑人,要先假設(shè)你無罪,做無罪推定,直到能證明你有罪。如果證據(jù)不足的話,那就得放人。因為古以色列人他們就認為,如果這個人真的有罪,又證據(jù)不足,如果我們不能懲罰他,那神也會懲罰他的。 大陪審團和普通陪審團 大陪審團由普通公民組成,通常在12人到23人之間。它只處理刑事案件,職責是聽審證據(jù),根據(jù)檢察官、當事人以及證人的陳述,決定是否有合理的理由對被告提起公訴。 與大陪審團不同的是,普通陪審團的職責是審理案件。一般來說,刑事訴訟由12名陪審員組成,通過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判定嫌疑人是否有罪。而民事訴訟由6名陪審員組成,負責解決爭議和賠償。 根據(jù)憲法第六條修正案規(guī)定,在刑事訴訟中,被告享受由公正的陪審團公開審理的權(quán)利;第七條修正案規(guī)定,在普通民事訴訟中,如果爭執(zhí)價值超過20美元,當事人就有權(quán)要求由陪審團審理。 陪審團制度是美國法律體系的基礎(chǔ)之一,它讓公民有權(quán)對向其他公民提出的指控做出判斷,以防止政府濫用權(quán)力。 接到陪審團傳票,但是沒有出庭,后果如何? 如果你忽視這個義務(wù),可能導致罰款、監(jiān)禁,或是既被罰款,又被監(jiān)禁。罰款最低250美元,最高可達1500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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