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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如果不幸發(fā)生交通事故,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是選擇報警處理。若情況不是很嚴重的話,也有的人會選擇“私了”,但其實,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的。 張亮(化名)今年28歲了,老大不小的他還沒有工作,整日就和朋友去外面玩,沒錢了就偶爾接點臨時工,等有錢了就又辭職不干了,就這樣每天混日子。張亮覺得這樣的日子挺好的,但是他的父母卻不可能就這樣放任他不管,于是父母找他談話,說讓他去考駕照,考上了就給他買輛面包車,做點拉貨的生意,有個穩(wěn)定的收入。 張亮一聽要給他買車,沒怎么猶豫就答應了。后來報了駕校去考駕駛證,一開始人還是很積極的,天天的往教練場跑,學習的還是不錯的,到考試的時候,科目一的理論和科目二的實踐基礎都是一次性就過了。 后面就正式上路練車,準備考科目三了。結果考了好幾次,都因為一些原因沒能過關。這大大打擊了張亮的積極性,整個人精神不振的。朋友見他這副樣子,就問他怎么回事,于是他將情況告訴了朋友,朋友聽了他的煩惱,拍著他的肩膀說:“這有什么可煩的,買一個駕照不就行了”,這話讓張亮茅塞頓開,一下子不再郁悶了。 之后,在朋友的介紹下,張亮成功的購買了一張假的機動車駕駛證?;丶液蠼o父母看,立馬給他買了一輛面包車。所有手續(xù)辦齊后,張亮拿到了車,之后就開始零零碎碎的接一些運送的生意,收入倒也漸漸地穩(wěn)定下來了。 有一天,張亮照常開著車去送貨,在途經(jīng)一個十字路口轉彎時,沒有注意后方車輛,與一輛直行的電瓶車發(fā)生碰撞,導致電瓶車主倒地受傷。之后,張亮下車和傷者王女士協(xié)商“私了”,王女士看自己并沒有傷到要害,且對方態(tài)度良好,于是同意“私了”,之后張亮給了王女士一些經(jīng)濟補償便開車走了。 回家之后,王女士覺得走路腳很痛,想著今天摔了一跤,趕忙到醫(yī)院檢查,果然骨頭出現(xiàn)了問題,要做手術。于是再次聯(lián)系張亮要求賠償,被張亮拒絕了,張亮認為兩人已經(jīng)“私了”,并且他也給了賠償費用給王女士兩人錢貨兩清,已經(jīng)沒什么關系了。 最終,無奈的王女士報了警,警方調查后以涉嫌肇事逃逸罪將張亮抓獲。 張亮卻始終認為兩人已經(jīng)“私了”,自己不應再在承擔后續(xù)責任,但是律師卻告訴他,他們之間的“私了”并不作數(shù),這是為什么呢?
律師365網(wǎng)站的交通事故方面的專家律師表示: 相關的交通法律法規(guī)雖然允許并鼓勵當事人對事故進行“私了”,但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這也是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所明確規(guī)定的。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十三條以及第十四條就規(guī)定了應當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警的事故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十三條 發(fā)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fā)生財產(chǎn)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xiàn)場的; (七)有證據(jù)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fā)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十四條 發(fā)生財產(chǎn)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xiàn)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xiàn)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jù),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后報警: (一)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標志或者無保險標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以上幾種則屬于法定不可“私了”的情形,而張亮與王女士的情況恰好屬于第十三條規(guī)定中的第一種。張亮的駕駛證是買來的,屬于無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所以他們兩人之間的交通事故不能“私了”處理。最終這起交通事故由警方介入調查,走正規(guī)正常的程序進行處理。 那么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交通事故,與對方“私了”后反悔還可以報警嗎? 律師365網(wǎng)站的交通事故方面的專家律師指出:一般情況下可以報警。 “私了”后又報案請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先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后,立案進行處理。公安機關應該根據(jù)當事人提供的事故線索,盡量收集證據(jù),盡可能準確地認定事故責任。 但由于雙方“私了”后,事故現(xiàn)場已不復存在,導致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此時可以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以此來推定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 (一)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二)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 (三)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任認定并經(jīng)兩次調解無效后,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后,律師365提醒大家,遇到交通事故的時候不要著急,保持冷靜,最好是選擇報警處理,避免“私了”后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您想了解關于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知識或者想要尋求律師的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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