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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的個稅法下,勞務報酬是作為單獨的一項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在新的個稅法下,是采取的“先分后合”的形式來征收個人所得稅的。下面具體說說。 1. 勞務報酬的計稅步驟: (1) 預扣預繳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依據(jù):應納稅所得=收入-費用 如果收入不超過4000,費用為800元。 如果收入高于4000,費用按20%計算。 比如:老王在A公司取得工資薪金5000元/月,在B公司取得勞務報酬10000元/月。那么在進行預扣預繳時,在B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按照10000*80%來計算的,即8000元。 (2)預扣預繳計算應納稅額。 依據(jù):勞務報酬累進稅率表。 接上例:在預扣預繳勞務報酬的所得稅時,按照8000*20%*12=19200元。 (2) 匯算清繳時并入綜合所得,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 依據(jù):應納稅所得額=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但此時適用的是綜合所得的累進稅率表。 接上例:假設老王全年匯算清繳情況如下: 那計算下來,老王要申請退稅19200-1080=18120元。 2. 勞務報酬的兩點思考: (1) 相對于過去的單獨計算個稅,新個稅法下如果按照綜合所得合并計算,并有各項扣除,那么勞務報酬的總體稅率是降低的。 (2) 匯算清繳是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但目前由于勞務報酬預扣的時候稅率還是比較高的,所以,可能最后申請退稅的情況比較普遍。 具體情況如何,還要拭目以待。 以上是財會小童的觀點,歡迎評論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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