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公積金本質上是屬于合作社的成員所有的,為了明晰 合作社與成員之間的財產關系,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因此需要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掇r民專業(yè)合作社法》規(guī)定公積金必須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di《農民專 業(yè)合作社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應按照章 程規(guī)定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這是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的一個重要特點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公積金的產生,來源于成員對合作社的利用,本質上是屬 于合作社的成員所有的,為了明晰合作社與成員的財產關系,保護成員的合 法權益,《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規(guī)定公積金必須量化為每個成員的份額。 為了鼓勵成員更多地利用合作社,在一般情況下,公積金的量化標準主 要依據當年該成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額)來確定。當然,合作社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根據其他標準進行公積金的量化,一種是以成員出資為標準進 行量化,另一種是把成員出資和交易量(額)結合起來考慮,兩者各占一定 的比例來進行量化,還可以單純以成員平均的辦法量化。 舉一個單純以交易量(額)為標準進行量化的例子:假設有張、王、李、趙、陳五人分別出資 2萬元組建農民專業(yè)合作社,這樣在組建時五人對合作社財產的占有比例都是20%。假設當年五位成員分別通過合作社銷售農產品400公斤、300公斤、 200公斤、50公斤和50公斤。 合作社對外的銷售價格是12元/公斤,為扣除運輸、C:藏等環(huán)節(jié)的費用,合作社以10元/公斤的價格向成員收購,每公斤 合作社留下了 2元錢。這樣由于共同銷售1000公斤,合作社就獲得了 2000 元的購銷差價。如果年終核算時各種費用合計為1000元,當年就會產生 1000元的盈余。 對于這1000元的盈余,與合作社交易量大的成員做出的貢 獻大,在分配盈余時就要相應地體現出來。因此,老張獲得的分配比例就應 當是40%。如果從中提取100元的公積金,老張也應該占有40%的份額,這與他們最初組建時的出資比例是不同的。此外,由于成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出資比例每年都會發(fā)生變化,每年的盈余分配比例也會有所變化,因此,應 當每年都對公積金迸行量化。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每年公積金的量化情況應 當記載在成員賬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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