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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冶鑄是制陶之子,冶銅所使用的燃料,最初應是木柴和柴草,其后是木柴、木炭;再就是木炭、煤炭。用木、竹為燃料冶鑄,經(jīng)歷了新石器時代、青銅器時代、鐵器時代,甚至現(xiàn)代在較為偏遠無煤炭的地區(qū)仍有用木材焙燒陶窯、冶煉銅鐵的。將木材燒成木炭作為燃料,可追溯到新石器晚期。木炭的發(fā)熱量(大卡)比木材更高,在冶煉青銅時,木炭既可作為燃料又是還原劑。我國開始用煤炭作為冶煉燃料的記載,最早見于《史記》。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煤炭開始代替木炭作為冶鐵燃料,到宋代時已非常普遍。宋、元時期大體上北方用煤炭,南方用木炭作為燃料煉鐵、冶銅。 直至明清時期各地的鑄幣局爐在冶鑄時所使用的燃料也不是統(tǒng)一的,都是因地制宜,木炭、煤炭同時都是冶煉、鑄造的主要燃料。 焦炭誕生以后,冶煉鑄造業(yè)包括冶鑄鑄幣的燃料基本上統(tǒng)一在焦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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