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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元御在其《長沙藥解》自敘中寫到:近古以來,李時珍作《綱目》,搜羅浩衍,援引該洽,備牛扁狗骨之木,列雞頭鴨腳之草,采神經(jīng)怪牒以炫其奇,征野史稗官以著其富。紀(jì)載博矣,而醜謬不經(jīng)。閱此文字,我總覺得奇怪,不知道黃師為何要這樣說,紀(jì)載廣博難道也有錯?為什么紀(jì)載廣博就成了醜謬不經(jīng)?難道不經(jīng)就一定是不合理的?這里面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帶著這些疑問,我重新拿起《長沙藥解》多了很多遍,邊讀邊思考,有一天終于想明白了,黃師在書中所作藥解,不同的藥不同的藥性,固然是一個方面,但是他在書中其實反復(fù)在闡述不同藥中的一個共同點,竟然發(fā)現(xiàn)80%書中所列之藥是有共同點的,這正是所謂異中有同啊,那么為什么要那么一個共同點呢,那是根據(jù)人理來決定的,所謂知人理才能知藥性,所以在選藥的時候,不僅要看到不同藥的不同,而且也要有那個一個共同點,才是合適的選擇,原來仲景所選之藥,都是精心挑選的,他的藥80%具有那么一個共同點,這個就是黃元御從仲景先師那里所領(lǐng)悟到的藥“經(jīng)”。正因為如此,《綱目》所選藥材,雖然是廣博,但是終究缺乏那么一個共同點的“經(jīng)”,所以,難怪黃師說話那么不客氣了,竟然說其所選之藥是牛扁狗骨之木、雞頭鴨腳之草,雖然黃師說話不客氣,但是確實是有依據(jù)的,并非亂批。 黃元御在《長沙藥解》中反復(fù)闡述仲景先師藥“經(jīng)”,說明他真是徹悟仲景先師的選藥、用藥之意,但是他卻沒有用一句話點出來直接告訴大家那么一個共同點的“經(jīng)”到底是什么,黃元御其實是希望后學(xué)通過多讀書而后自己有朝一日悟出那個“經(jīng)”。徹悟之后,才能真正信服,才能真正遵經(jīng),這也正是黃元御徹悟四圣之后必然走遵經(jīng)之路的緣由之一,因為不走此路,必然是一條偏路。 知人理而后知藥性,然而不遵黃師、不讀《四圣心源》,是否還有真正理解人理的捷徑可選?或者,淺讀而疑之、棄之,這真的是一種可取的態(tài)度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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