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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歷史上,從明末到清末,都有兩個利益集團成為了國家財政的嚴重負擔,這兩個集團就是明朝的宗室和清朝八旗。那么針對這兩個集團而言,究竟哪個對國家和百姓的負擔更重呢,王朝的覆滅他們又應該承擔多少責任呢?針對這個問題很多人都做了自己評判,但是大部分人忽略了財政收入和支出,社會貢獻、承擔義務這幾個要點。 首先來看大明宗室,大明宗室沒法做官,也沒法掌兵,更不能隨便離開封地,所以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繁育后代,生一個孩子就多一份俸祿。以明朝晉王一脈為例,山西全年收入152萬石糧食,但搬空整個山西全省,卻都還養(yǎng)不活山西境內的明朝宗室。 這種情況到了河南更是嚴重,在河南不但有大家所熟知道的福王,還有周王、唐王、伊王、趙王、鄭王、崇王、潞王等多位藩王,他們幾家基本已將河南蛀空。根據(jù)史書記載:“王府將軍,中尉動以萬計,假令復數(shù)十年,雖損內府之積貯,竭天下之全稅,而奚足以贍乎?”河南一年的財稅收入是84萬石,但河南地界上的明朝宗室每年的耗掉是192萬石。 明朝宗室不但成為財政的負擔,還形成了地方的一霸,利用自己是皇帝親戚的地位,到處搶占商鋪,田地,山林、礦山等地,幾乎什么都要都要霸占,而皇帝和中央政府,只要他們不造反,對他們的惡行基本就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地方官員如果敢和他們作對,這些皇室宗親們就會糾集手下,闖入衙門毆打官員,在當時甚至有巡撫一級的官員被毆打致死的先例。 而明朝那數(shù)十萬的宗室對國家的貢獻幾乎為零。打仗的時候不出力,危機的時候不出錢,更別說什么扭轉乾坤的才干了,當然這也許和明朝的政策有關,造成了他們只會禍害國家,讓他們形成了在地方上,皇權保護下的特權黑社會組織。最終這些人被李自成,張獻忠一路流竄幾乎殺絕,也是一種民怨沸騰下的必然。 清朝八旗也是這樣的,在晚清時代也成了滿清的負擔。但其實滿清八旗的特權,并沒有凌駕于地方官員之上!我們都知道,在歷代封建王朝里,清代是對疆域控制力最強一個,是它成就了今天共和國的新疆和西藏。而縱觀整個清朝,從東北的外興安嶺,到烏里雅蘇臺再到新疆的伊利,西藏,青海幾乎所有的邊防哨所,都是八旗軍承包的,它的作用相當于明代衛(wèi)所軍。也就是說兩百多年中,拋開在內陸享福的那些人不說,清代的八旗,有很大一部分是邊防軍人。 打敗準葛爾,浩罕汗國,錫克王國,大小和卓……這些時候雖然八旗軍已經(jīng)不再是主力,但戰(zhàn)后駐守這些苦寒之地的卻全是八旗。在晚清的同治年間,鎮(zhèn)壓回亂收復陜西,甘肅的多隆阿是八旗軍。左宗棠收復新疆,的兩路大軍其中一路就是金順率領的八旗軍。 清朝滅亡時候,總人口150多萬的旗人來說,確實是有很多人是的吃喝玩慵懶無用。但其實他們就是在體制內,是總體來說還是干活的,是國家統(tǒng)治的基礎。 如果取消八旗的薪餉制度,皇帝就得從全國強征人員去守衛(wèi),烏里雅蘇臺,外興安嶺,外蒙古這些苦寒之地,還得為了他們的補給,搞個千里大運輸。所以,明朝宗室和八旗基本沒有可比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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