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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實踐中,確實有不少案件,因為錄音證據(jù)起了關鍵作用,讓持有該證據(jù)的當事人勝訴。這樣的案例不時就有報道,有些人就以為手持錄音證據(jù)就萬事無憂了,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若干規(guī)定》第70條,對錄音證據(jù)所加的限制,除了“合法手段取得”外,還有其他限制。比如“有其他證據(jù)佐證”、“無疑點”。 《民事訴訟法》第71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zhèn)危⒔Y合本案的其他證據(jù),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p> 一般來講,如果只有錄音證據(jù),沒有其他佐證,得到法院支持是有難度的。 另外,由于當事人缺乏經(jīng)驗,錄音內容不清楚、不準確,無法和其他證據(jù)相互佐證,也導致有些合法取得的錄音證據(jù),最終不能成為定案依據(jù)。所以,錄音證據(jù)的收集,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項的! 錄音證據(jù)要注意什么? ▌錄音取證并不簡單,是有技術含量的,根據(jù)司法實踐,律師總結了十大要點: 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 這一點是基礎。判斷合法性在參考很多因素,通常來講,雙方當面溝通時一方持錄音設備或者電話溝通時一方直接電話錄音,從手段上講,都是合法的。 2、談話內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 談話內容中要有時間、雙方身份、地點等因素,在案件往往有重要作用,最好溝通過程中有明確確認。 3、錄音取證要盡早 在雙方?jīng)]有發(fā)生大的矛盾沖突,至少是還沒有起訴之前,通過錄音方式取證,還是有機會的。起訴后,再收集證據(jù),一般很難成功。 4、要根據(jù)案情設定談話內容的關鍵點。 要根據(jù)案情和手里掌握的其他證據(jù),來設計錄音證據(jù)要固定的關鍵點,要與訴求目一致,要與其他證據(jù)能相互佐證。對于關鍵內容,可能的話,要多次確認。 5、談話的語氣、溝通方式事先要設計好。 表達要自然,否則對方可能會警覺,導致喪失取證機會; 不要以威脅的口吻交談,以威脅方式取得的證據(jù),可能認定為違法; 盡量平和溝通,在激動爭吵過程中的表達,可能會認定為非真實意思表示; 涉及關鍵點的語言內容要清楚明確,不能含糊不清; 可能的話,關鍵內容應由對方明確表達,而不是只答復“嗯”“啊”; 6、錄音取證要固定的事實,不是各方對事實的看法。 是非對錯自有法官來判斷,當事人舉證的目的是固定曾經(jīng)發(fā)生的客觀事實,不要在各方不同觀點或對法律的看法上糾纏。 7、注意控制談話的時間和節(jié)奏。 法庭上的時間寶貴,錄音取證的時間不宜過長。如果做不到短時間取證,要控制錄音取證的關鍵內容,最好集中在某一或某幾個時間點上,不要太散亂。 8、注意保留錄音的原始載體。 對視聽資料的真實性產(chǎn)生爭議時,可能會需要司法鑒定,這時要向法院提供原始的視聽資料載體,所以原始的載體要保留好,不要復制后丟失或覆蓋毀掉。 9、要提供完整錄音證據(jù),而不能擅自剪輯、截取。 要保留視聽資料的完整性,剪輯、截取后的錄音證據(jù),通常是無效的。 10、向法院提供錄音證據(jù)要有文字版。 向法院提供錄音證據(jù)的方式通常是刻盤,而且要給對方一份,對方要仔細核實的,而且應該向法庭提供文字整理版,這是形式上的基本要求。 以上律師總結的關于錄音錄像證據(jù)的一些法律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當然,以錄音方式舉證很大程度上是退而求其次的一種選擇,錄音證據(jù)也有其局限性,可以的話,還是事先以書面方式固定、收集證據(jù)。尤其是在商業(yè)交往中,更應該養(yǎng)成以書面文件規(guī)范雙方行為的習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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