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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真是一個流行的社會,流行歌曲,流行整容,流行閃婚,流行離婚,近期又新流行高鐵“霸座”,最離譜的是流行做賊心虛的小偷家屬公然去法院起訴被偷當事人賠償。 前幾天,武漢一小區(qū)業(yè)主被小偷家屬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小偷因偷電瓶車時不慎被電死,要求賠償20萬。不知法院判決沒有? 現(xiàn)在,又一汽車主人被小偷家屬起訴法院要求賠償50萬,原因是小偷偷走汽車駕駛時死亡。被偷物品價值高,小偷家屬索賠也高呀!這家伙小偷家屬挺懂行情,挺講究啊! 下一步,如果小偷去偷飛機時死亡,偷游輪時死亡,那小偷家屬還不索賠幾個億啊? 看樣子,小偷再去誰家偷東西時,干脆就敞開大門,擺上一桌好酒好菜,讓小偷吃好喝好再送個紅包,實在不行,再叫來搬家公司,看小偷需要啥就給裝走,省的萬一小偷偷東西時不小心死了還得起訴自己。 如果那樣,小偷就會風靡社會,成為沒有風險的高收入高保險的高端職業(yè)了。 此風不可漲,此風必須剎。如果那樣,好人人人自危,違法者橫行天下,守法者擔驚受怕,社會就沒有秩序了。 建議修改法律,只要小偷進家偷東西,偷東西時或偷東西后死亡,有警方結(jié)論,律師不能為他辯護,法院不能受理。如果偷東西時被發(fā)現(xiàn)打死,被偷的人要么是正當防衛(wèi)要么就是見義勇為,絕對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只有這樣,才能打擊小偷和小偷家屬的囂張氣焰,社會秩序才能健康發(fā)展,人民才能安居樂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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