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任由導游強迫交易淪為“潛規(guī)則”,在短期內(nèi)能夠讓一些人利益變現(xiàn),卻是對一個地方、一個行業(yè)的涸澤而漁;當消費者的權利與尊嚴得不到呵護,他們自然會“用腳投票”。 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受昆明某旅行社聘用的導游李云,采取辱罵、威脅、對不參加消費的游客不發(fā)放房卡、對與其發(fā)生爭執(zhí)的游客驅趕換乘車輛等手段,強迫8名游客購買商品、消費自費項目。近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宣判,對被告人李云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6月11日《云南日報》)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在旅游逐漸從精英消費向大眾消費過渡的當下,許多消費者都渴望通過旅游來開闊視野、放松心情。目前,不少人尤其是中老年人旅游的時候熱衷找旅行社,導游的角色扮演,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旅游的品質?!皩в螐娖冉灰兹胄獭?,這樣的“雙輸”局面,讓人痛心不已。 美國社會學家羅納德·博特認為,社會網(wǎng)絡中存在著一些“結構洞”,用于連接兩個難以直接發(fā)生關聯(lián)的關系人。有了導游這一“結構洞”,消費者的旅游活動會省不少事情;然而,當導游使用強迫交易的伎倆,不僅會給消費者帶來物質損失,也會給他們帶來精神上的傷害與痛苦,損傷他們的權利與尊嚴。 旅行社、導游和定點商家形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定點商家高價賣出商品,旅行社和導游按點提成;在理性選擇深入人心的今天,消費者也變得越來聰明,不愿意“挨宰”。面對不順從、不聽話的消費者,一些導游軟硬兼施,軟的不行來硬的,試圖通過辱罵、諷刺、標簽化甚至“講狠”的手段來逼迫消費者就范。 “導游強迫交易入刑”猶如一面鏡子,提醒導游們不能自說自話、為所欲為。在契約意識得到越來越多尊重和價值認同的現(xiàn)代社會,旅游行業(yè)顯然不能成為邊緣地帶。如果任由導游強迫交易淪為“潛規(guī)則”,在短期內(nèi)能夠讓一些人利益變現(xiàn),卻是對一個地方、一個行業(yè)的涸澤而漁;當消費者的權利與尊嚴得不到呵護,他們自然會“用腳投票”。 在一個“淺閱讀”盛行的時代,這些言行失范的導游們很容易被污名化,成為他人眼中“唯利是圖、素質低下、冷漠暴戾”的一無是處的人。實際上,這些導游也和我們一樣,都是在為了生活而努力打拼的普通人,在別的場合他們或許并沒有那么“十惡不赦”。之所以這樣說并非“我弱我有理”,而是不能將板子全部打在導游身上。歸根結底,脆弱的行業(yè)生態(tài),讓導游們上演“變形記”。 旅游市場競爭激烈,旅行社往往會用“低價策略”來爭奪客源。為了盈利,旅行社就會采取壓縮導游費用等手段。導游從旅行社得到的報酬有限,千方百計拿回扣和提成變成了一種“生存理性”,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一些導游必然漠視法律法規(guī)、劍走偏鋒。只有優(yōu)化行業(yè)生態(tài),改變導游們以回扣、提成為主要收入的生存模式,導游強迫游客消費才會越來越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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