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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們若想牢牢地控制公司,不妨把真金白銀掏出來,設立合伙企業(yè),通過合伙企業(yè)購買盡量多的公司股票,進而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遵循資本市場的游戲規(guī)則參與公司治理。如果僅僅通過一個偽合伙制的施行,剝奪廣大投資者的股東權利,以達到自己控制公司的目的,這并不值得推廣。說到底,偽合伙制僅僅是管理層尋求自保的一根稻草 文/馬傳剛金圓桌獎最具影響力獨董得主、東湖高新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偽合伙制漸多 合伙是一種古老的組織形式,兄弟、父子、朋友、親戚之間往往會合伙做生意。后來,合伙制推廣到了整個商業(yè)領域。近年來,“合伙人”成了街頭巷尾的熱詞。那些在生意場上有點成就感的人言必稱合伙,動輒就是“我的合伙人說的”、“這事我得跟合伙人商量商量再定”等,仿佛不提一下合伙人,就是與社會脫了節(jié)、顯得很low似的。 從面上來看,阿里巴巴的馬云,把一批非親非故的合伙人聯(lián)合起來,玩得風生水起。在他眼里,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相當完美:“這個機制能讓我們更有能力和信心去創(chuàng)建我們理想中的未來。同時,我們也希望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能在公開透明的基礎上,彌補目前資本市場短期逐利趨勢對企業(yè)長遠發(fā)展的干擾,給所有股東更好的長期回報。”阿里巴巴成功上市,合伙人既賺了錢又控制了公司,真是兩全其美!但是,這只能算是一種偽合伙制。 萬科向阿里巴巴看齊,推出了事業(y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實現(xiàn)管理層對公司實際控制以及物質利益的最大化。用萬科老總郁亮的話來講就是:“我們必須掌握自己的命運”、“我們要設計不同層級的合伙人制度,從而牢牢掌握公司的命運”、“我們將創(chuàng)造200個億萬富翁”。然而,理想很豐滿,現(xiàn)實很骨感。萬科沒有阿里巴巴會玩,事業(yè)合伙人制度一經推出,就有高管辭職不干。在2016、2017年的控制權之爭中,合伙人制度沒發(fā)揮多大作用,萬科仍像一個沒娘疼的孩子:一會被寶能打了巴掌,一會被華潤翻了白眼;一會被安邦狠狠地揍了屁股;一會被恒大偷偷地掐了大腿。面對萬科任人擺布的局面,郁亮等眾多事業(yè)合伙人,并沒有將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為什么?萬科沒有阿里巴巴的套路深,合伙人制度沒有阿里巴巴老道,事業(yè)合伙人對董事會及公司的控制力度遠遠沒有阿里巴巴大。同樣,萬科的事業(yè)合伙人制度只能算偽合伙制。 特別值得警惕的是,偽合伙制在中國企業(yè)中逐漸多了起來。 有其名無其實 所謂偽合伙制,就是徒有合伙制之名而無合伙制之實。什么是合伙制之實?歸納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首先,合伙制的載體是合伙企業(yè),合伙是合伙企業(yè)法定的組織形式。很顯然,萬科、阿里巴巴不是合伙企業(yè)。由36名合伙人構成的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連合伙企業(yè)的載體都沒有,手上惟一的依據是36個自然人簽訂的合伙人協(xié)議。萬科的事業(yè)合伙人制度,有深圳盈安財務顧問企業(yè)(有限合伙)這個合伙企業(yè),但這家企業(yè)僅是萬科的小股東,并且合伙人只是三個公司法人而不是萬科的員工。 其次,合伙人必須出資。萬科的事業(yè)合伙人并未向合伙企業(yè)出資,合伙企業(yè)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從萬科提取的經濟利益獎金,用獎金購買萬科的股票。阿里的合伙人也沒有掏什么錢,僅憑合伙人身份以及公司章程里的條款,就可以合伙人的名義獲取阿里巴巴的年度獎金。 第三,要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合伙人。萬科的一千多名事業(yè)合伙人、阿里巴巴的三十多名合伙人,沒有一個人對合伙企業(yè)或者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更不用說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了。 對照以上三點,不難得出結論,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和萬科的事業(yè)合伙人制度,真的都是偽合伙制。 權、利兩不誤 既然是偽合伙制,阿里巴巴、萬科等公司為什么還極力推崇?道理很簡單,這種偽合伙制能夠為公司管理層帶來巨大的好處,管理層憑借合伙制之名,既可以實現(xiàn)巨額收益之實,又可以實現(xiàn)內部人控制之實。 首先,能夠為合伙人帶來巨額經濟利益。萬科的事業(yè)合伙人制度基本上等同于員工持股計劃,激勵員工的目的非常明顯。它通過設立有限合伙制的盈安合伙為操作平臺,符合條件的各級雇員,以“自愿”方式成為盈安合伙的合伙人,將獎金委托于盈安合伙打理,并委托后者購買萬科股票,以未來股價和購入時股價的差價為收益。而且,盈安合伙出資購買萬科股票所需的資金中,加了杠桿,吸收了部分金融機構的配資,這進一步放大了資金收益的可能性。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核心是合伙人委員會,合伙人委員會負責管理合伙人,組織合伙人選舉工作和提議、執(zhí)行阿里巴巴高管年度獎金池分配。阿里巴巴每年會向包括公司合伙人在內的公司管理層發(fā)放獎金,阿里巴巴在招股書中強調,該獎金屬于稅前列支事項。這意味著合伙人的獎金分配權將區(qū)別于股東分紅權,股東分紅是從稅后利潤分配,而合伙人的獎金分配作為管理費用處理。 其次,能夠實現(xiàn)內部人控制。萬科有七名非獨立董事,其中有三名董事由管理層成員兼任,而這三名董事均是事業(yè)合伙人。萬科通過實施事業(yè)合伙人制度,實現(xiàn)了管理層持有股份的目的,進而將盡可能多的管理層選進董事會,使其成為內部人,以最大可能實現(xiàn)內部人控制。阿里巴巴有六名非獨立董事,其中五名由管理層兼任,而這五人均是合伙人。阿里巴巴通過合伙人制度,使管理層成員獲得董事提名并委任,使其成為內部人,進而實現(xiàn)了內部人控制。 第三,偽合伙制有一定的迷惑性。如果管理層直接了當?shù)貙⒆约旱某蓡T安插到董事會,既有難度還容易引起股東的反感。通過偽合伙制,可以輕易地轉移股東的視線,順利達到內部人控制的目的。如果沒有偽合伙制,僅憑管理層持有的非常少的表決權,馬云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將五名成員送進董事會,萬科的管理層也不可能在董事會里獲得三個席位。總之,偽合伙制在管理層這個圈子里是很受歡迎的,因為它在合伙人不承擔責任的前提下,能夠實現(xiàn)管理層經濟利益最大化、實現(xiàn)內部人控制最大化,進而實現(xiàn)在公司長期“執(zhí)政”的目的。 由于內部人控制而損害上市公司的案例有很多。上市公司治理講究的是規(guī)范,遵循的是資本多數(shù)決和一股一表決權原則,參與公司治理的主體是股東和董監(jiān)高,并不是合伙人。合伙人們若想牢牢地控制公司,不妨把真金白銀掏出來,設立合伙企業(yè),通過合伙企業(yè)購買盡量多的公司股票,進而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遵循資本市場的游戲規(guī)則參與公司治理。如果僅僅通過一個偽合伙制的施行,剝奪廣大投資者的股東權利,以達到自己控制公司的目的,這并不值得推廣。說到底,偽合伙制僅僅是管理層尋求自保的一根稻草。 管理層只是雇員,其取得利益的前提是股東的信任和重托。如果有一天,成千上萬的公眾股東感到所謂的合伙人制度沒有為公司創(chuàng)造價值、為股東創(chuàng)造財富,發(fā)現(xiàn)合伙人在大肆地偷吃“蛋糕”,那么,股東信任和重托的基礎將不復存在,偽合伙制就面臨散伙的境地,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結實。所以,偽合伙制這根稻草,管理層對其不要寄予奢望、存有奢想,還是以堅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為好,還是以秉承“勤勉盡責、誠實守信”為妙,惟有此,管理層才能長久地“自?!毕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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