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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律與中國不同,陳某的罪行放在中國,幾乎肯定死刑無疑。但在日本,20年的刑期已經(jīng)是難得的結果。這個結果,勉強可以告慰死者和死者家人了。 關于江歌案,我其實是打定主意閉嘴不說話的,因為在群情激憤的輿論場中,我說的話恐怕難免因為不合民意而被罵。 但是,實在忍不住還是想說幾句話。 醫(yī)療這個行業(yè),每天都面對這種極端情況,最能見識人性無常。 在這起案件中,很多人自信滿滿的說換我是誰我會怎么樣怎么樣。說實在話,我不怎么信。 我在《行醫(yī)生涯三次流淚》里面,講過一個故事:當一個患者生命垂危,他追隨了幾十年的老板和相濡以沫幾十年的妻子,一開始是盡心盡力搶救,繼而百般刁難醫(yī)生試圖放棄治療,但最后當患者恢復,他們又重新恢復了感情深厚的原樣。 這些事情,醫(yī)生永遠不會揭穿。醫(yī)生永遠不會告訴患者:在你生命垂危的時候,你最親近的人試圖放棄你。 因為,面對巨變,張皇失措乃至軟弱自私,這都是正常的人類反應。易身而處,誰也未必做的更好。 我曾經(jīng)接診過一個車禍患者,是一個孩子。 肇事的車主和孩子家長,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體面人,對醫(yī)生也都彬彬有禮。然而本來素質極高的兩方,卻硬是沒法見面沒法溝通。 肇事車主開始的態(tài)度是真誠的和積極的,反復表示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但是孩子家長就是接受不了孩子要殘疾的事實,肇事方來探望道歉,家長情緒總是非常激動,聲淚俱下的痛罵肇事方。 后來,肇事方不再來了,態(tài)度越來越往回縮。最后只能是法院解決了。 作為醫(yī)生,我一邊竭盡全力的給孩子治療,一邊兩邊勸解。 對家長,我勸解說:我見過那么多車禍,這個算是挺好的了,誰也不愿意這樣,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對肇事方,在她被家長罵哭以后,我也勸解說:人家孩子成這樣了,罵你幾句就忍忍吧。 我一直認為,對這種事,作為一個外人,要么勸和,要么不要參合。 當然,我的勸解最終沒有起到什么作用。 這兩方誰對誰錯? 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對錯能說清的事情!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們根本無法做到感同身受。我們哪怕再為其遭遇悲傷難過,也無法體會遭遇這種一個人或者一個家庭遭受這種重大打擊后的心態(tài)。那種悲傷、憤怒、絕望,我們永遠無法真正體會萬一。 有些事情,一旦發(fā)生就無法挽回。 無法挽回就是無法挽回,接受不了也得想辦法咬牙接受。但接受起來,何其難也!有些人,一輩子也接受不了。 作為家長,自己骨肉被人撞到殘疾,能不怨恨?我們能要求她必須大度的原諒對方? 恐怕不能。 對另一方而言,也是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這種事情對他而言,同樣是一次重大打擊。作為倫理上虧輸?shù)囊环?,他除了悲傷悔恨,還要遭受良心和道德的煎熬。這種打擊,這種壓力,也是極其巨大甚至是足以令人崩潰的。 在精神面臨崩潰之時,人會在內(nèi)心深處本能的選擇自我保護。逃避,退縮,自保,進而選擇以冷漠為自己做一個防護罩。在自己試圖釋放的善意被對方拒絕的情況下,這種傾向尤為強烈。 這,也是正常的人性。 真的不要說換了自己會如何如何。 所有人都自信自己交通肇事以后會以最大的善意和懺悔的態(tài)度去悔罪去傾家蕩產(chǎn)賠償去任打任罵請求對方諒解。 作為醫(yī)生,在現(xiàn)實中,這樣的人我一個沒碰到過。倒是最后鬧到不共戴天的比比皆是。 盡管,很多人一開始這么嘗試過。 這個不是對錯,這個是人性。 這種事情怎么解決?怎么讓雙方從悲劇中擺脫出來? 沒有辦法?;蛘哒f,唯一的辦法是時間。 在一個悲劇框架下,里面人人都是困獸,所做的事情不過都是人性的反應。所謂的大徹大悟所謂的放下解脫所謂的平和理性,無非是旁觀者自以為是的矯情。 不是所有的悲劇都有辦法撫平傷痕。有些傷痕,一輩子都無法撫平。而我們只能時間來減輕雙方的痛苦。 而作為旁觀者,最好不要去再制造傷痕和增加痛苦。 所以,對老年喪女的江歌母親,我們應該送上自己的同情和哀悼。不要因為江歌母親的一些言辭和做法去冷嘲熱諷。 同時,我們也不要如此對待對劉鑫。 我不敢奢望兩人盡釋前嫌,無論多么不愿意看到,一個殘酷的事實是:也許兩人今后的人生中,這個心結再也無法化解。 這個心結,首先會永無休止的折磨自己,其次才是折磨對方。 很多時候,互相體諒只是一個美好的愿望,現(xiàn)實中根本做不到。 作為旁觀者,勸解或者沉默就好。不要去吶喊助威,不要去人為的加劇對立和加深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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