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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會覺得,先秦有法家是毫無疑問的。但是,胡適卻對此持否定的態(tài)度,他說:“古代本沒有什么‘法家’……孔子的正名論,老子的天道論,墨家的法的觀念,都是中國法理學的基本觀念。故我以為中國古代只有法理學,只有法治的學說,并無所謂‘法家’。”胡適所說的古代,就是先秦時代。我們查先秦時代的著作,確實未見與儒家、墨家等相提并論的所謂“法家”的說法。例如,《孟子·告子下》記載:“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也?!边@里所說的“法家”,肯定不是與儒家、墨家等相提并論的作為一個學派的“法家”。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把它解釋為“法度之世臣”,與之相提并論的是“輔弼之賢士”。 法家是漢代的說法 就我們所見的文獻而言,最早說到作為一個學派的法家的是漢代司馬談的《論六家要旨》:“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于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這是關于法家的最早也是最經(jīng)典的論述。另一經(jīng)典論述出自《漢書·藝文志》:“法家者流,蓋出于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p> 從以上論述可見,法家是漢代的說法,而不是先秦的說法。胡適言先秦無法家,是有根據(jù)的。不過,也有人認為,雖然先秦無法家之名,但有法家之實,因為被《漢書·藝文志》歸為法家的著作,如《李子》《商君》《申子》《慎子》《韓子》等在先秦早已存在,寫這些書的作者更是早已存在。既然如此,“法家之實”在先秦不是早已存在了嗎? 什么是“法家之實”呢? 上述之人和書就是法家之實嗎?如關于韓非子,司馬遷說他“歸本于黃老”,劉向說他為“名儒”。面對這些關于韓非子的不同認識,簡單地以法家之名說韓非子,肯定是值得商榷的。流傳至今的最可靠的“法家著作”是《商君書》和《韓非子》。按照《漢書·藝文志》“法家者流,蓋出于理官”,我們對商鞅和韓非子的法家歸屬就難免有疑問,因為他們都不是理官(法官)。雖然《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商鞅“少好刑名之學”,但他的主要身份不是法官。商鞅變法之“法”雖然含有法律之法,但其范圍肯定要比此廣泛得多。韓非子的主要身份也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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