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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心胡敏律師,原創(chuàng)實務文章,歡迎轉載。 這是筆者做仲裁員審理的一起案件,員工和單位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年薪25w,離職后員工訴請要求支付加班費,于是,雙方的斗爭拉開帷幕…… 員工:我要加班費。 單位:他年薪25w,是高管,不應支持加班費。 仲裁員:這個員工是高管,怎么證明? 單位:…… 畫外音: 實務中有觀點認為,基于高管特定的身份,不應支持加班費,但何為高管?公司法中有規(guī)定,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認為是高管,單位你要舉證啊! 員工:我要加班費! 單位:他適用不定時工作制,無加班費 仲裁員:單位是否申請不定時工作制? 單位:……(沒有) 畫外音: 在安徽不定時工作制沒有加班費,但該種特殊工時制度,應該申請且有時間限制,沒有申請,直接說適用不定時工作制? 員工:我要加班費! 單位:雖然我單位沒有申請不定時工作制,但根據95年安徽省的規(guī)定,高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用辦理審批手續(xù)。 仲裁員:那2006年的《安徽省工資支付規(guī)定》呢,那2015年安徽省高院的指導意見呢?好,即便不用審批,那你們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為何約定的是標準工時工作制? 單位:…… 畫外音: 1、《安徽省企業(yè)工作時間管理暫行辦法》(勞護字[1995]第225號)第九條規(guī)定“……對企業(yè)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可以不辦理審批手續(xù)”; 2、2007年的《安徽省工資支付規(guī)定》第二十條規(guī)定“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不執(zhí)行本規(guī)定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 3、2015年《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主張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但未依法履行審批手續(x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nbsp; 安徽地區(qū)關于不定時工作制是否需要辦理審批手續(xù),95年的規(guī)定與2007年、2015年的規(guī)定不完全一致。好,即便不需要辦理審批手續(xù),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你勞動合同中約定標準工時工作制,干啥???其實此時,單位還有回旋余地,比如勞動合同約定標準工時制度,但實際履行的是不定時制度,舉證證明實際履行與合同約定不一致,或許還有轉機。 員工:我要加班費!! 單位:我們自動適用不定時工作制了,不應支付加班費。 仲裁員:既然適用不定時,單位為何提供了一系列的證據,證明加強對申請人的考勤管理,還有懲罰措施? 單位:…… 畫外音: 既然適用不定時,工作時間一般由員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安排,也不存在休息日與節(jié)假日,不應再以標準工時制度的要求員工打卡、考勤,更不能以員工不記考勤、曠工作出違紀處理,否則這不明顯是掛什么買什么嗎? 員工:我要加班費,目前有證據證明單位有考勤記錄?。。?/span> 單位:他是高管,不應支付加班費! 仲裁員:目前申請人有初步證據證明單位有考勤記錄,請庭后7日內提供近兩年的考勤記錄,逾期視為舉證不能。 單位:……(一直未提交) 畫外音: 司法解釋三第九條規(guī)定后,將證明存在加班事實的初步舉證責任交給員工,當員工有初步證據證明有加班事實,且單位掌握有考勤記錄的情況下,仲裁會釋明單位提交,否則承擔舉證不利的后果,面對該釋明,單位仍置之不理,那只能無語了。 我很無奈,只能在辦公室,靜靜的給年薪25w的勞動者,計算加班費。其實,我有點想靜靜了! 諸位看官,以上回合是根據庭審編輯,旨在提醒單位如何合法的對加班進行管理,以上內容,你看到了什么,有什么啟發(fā)?歡迎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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