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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小說之七:修改 十年磨一劍,已成作家創(chuàng)作嚴謹與艱辛的代名詞?!安苎┣塾诘考t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紅樓夢》第一回)才寫出傳世之作《紅夢樓》。由此可見,好小說是磨出來的。 我佩服那些幾個月、甚至幾十天就寫出一部幾十萬字長篇小說的寫手們,這種寫作速度不得不令人驚訝。也許我孤陋寡聞,遺憾至今還未見幾個月、幾十天寫出一部傳世名著的傳聞;除考學作文考試有時間限制之外,至今也未發(fā)現哪個機構以寫作速度論英雄;全世界有各式各樣的文學評獎,也沒聽說哪個獎把寫作速度列入評獎標準。 竊以為作小說如同釀酒。好酒都是釀出來的,釀出來的酒開瓶馥郁芬芳,喝起來甘醇爽口,下咽后滿口余香,回味無窮。用酒精快速勾兌出來的那種酒,盡管也有酒味,但入口嗆辣,傷胃上頭,甚至中毒傷身。好小說也是釀出來的,帶著生活的原汁原味、時代的精神風采和原創(chuàng)人物的鮮活神韻,讓閱讀者賞心悅目,牽心動容,掩卷仍余味源源,經久難忘。 魯迅先生的話并非絕對真理,但魯迅先生畢竟是大多數中國人認同的稱得上大作家的作家。我沒記錯的話,他對自己寫作的要求是,作品寫出來至少要讀兩遍,把可要可不的話刪去,把自己跑出來說的話刪去。既然寫小說是一門手藝,那就得講精致。精致只能磨出來,一揮而就只能是粗獷。當然粗獷也是一種風格,但它無法做到精致。 我寫小說,無論短篇、中篇還是長篇,不看改兩遍,總不忍發(fā)出去。長篇小說《碑》寫到第三稿,責任編輯告訴我,三審已經通過,可以出版。我問她感覺如何,她說不錯。我說是不是感覺特別好。她說我還不能說特別好,這需要出版后由讀者和評論家來評判。我說,你是第一讀者,若沒有特別好的感覺,那就先不要出版,我已不是文學青年,不是要急于出版一部書,我要寫一部好作品,難得有這么個題材,要是寫不好這部作品,我對不起那些為國流血、犧牲和受委屈的戰(zhàn)友。于是我又用了一年多時間,聽取多方意見,前后一共改發(fā)七遍,字數也由原來的三十八萬字刪減到三十三萬字(計算機字符數)。不管別人感覺怎么樣,我是懷著對為國流血犧牲的戰(zhàn)友一腔痛在寫這部作品。我自己也覺奇怪,小說寫到今天,已有六百余萬字作品,反越來越謹慎起來,越是自己看重的作品,越不敢輕易出手,總感覺有不如意的地方,甚至會反復斟酌每一個人物的每一個細節(jié),生怕出版后再有遺憾。我堅信,幾分耕耘,幾分收獲,功夫絕不會負有心人。 關于小說,說了這么多話,看者未必贊同,還是那句話,一管之見,一己心得,權當交流。作為作者,我是但行創(chuàng)作,莫問收獲。假如文友讀了這篇文章,能有一點啟示,這對我是莫大的安慰和鼓舞。 小說家寫小說,是要奉獻給廣大讀者,希望更多的人來閱讀,誰也不想讓讀者失望。我在《兵謠》《鄉(xiāng)謠》《街謠》“日子三部曲的序言《上帝給的日子》里寫過這樣一段話:“一部幾十萬言的書,如果能讓當代人讀完,作者的語言便有些功夫;如若能讓讀者讀出滋味,甚至品味陶醉其中,作者的語言功夫便修煉到了相當的程度。我是作者,也是讀者。我以為一部好的小說,它應該讓讀者隨時隨地,隨便翻到哪一章、哪一節(jié)、哪一頁,都能讀下去,而且一讀,很快就能把讀者帶進小說營造的氛圍,讓其陶冶其中。這是小說的一種境界,也是我一直追求的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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