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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方郡王爵號考 ——中國與百濟關(guān)系的視角 馮君立 中國中古王朝對周邊政權(quán)的冊封官爵并非毫無意義的虛封,爵號的選擇與古代郡望具有一定聯(lián)系;無論是爵號與王號、將軍號,還是所授官爵的品階,都反映著中原王朝與所授冊對象的政治關(guān)系和對于后者的認(rèn)知。因此,西嶋定生最早系統(tǒng)提出的“冊封體制論”和堀敏一的補論“羈縻體制論”、金子修一對于北亞冊封的強調(diào),以及中國學(xué)者偏重于“朝貢”的研究,實際上都未能具體考察爵號所蘊含的政治意涵。中原王朝冊封的官爵號的擷取并不是隨意的,它是由涉外機構(gòu)根據(jù)相應(yīng)原則擬定,因而“冊封體制論”雖然存在缺陷,但“冊封”本身的真實性與歷史信息卻值得揭橥。而且,南北朝對包括海東諸國在內(nèi)的周邊政權(quán)的政策也存在差異,即使是同一個中原王朝,在冊封百濟、新羅等具體國家的不同時期也有諸多迥異之處,不可一概而論,需要同時進行細致的考察和綜合性的比較研究。 唐朝對“東夷”君長的冊封中,先后出現(xiàn)了遼東、樂浪、帶方、朝鮮等郡王爵號。其中,帶方郡王是冊封給百濟王的爵號?!拔涞滤哪辏?21),其王扶余璋遣使來獻果下馬。七年(624),又遣大臣奉表朝貢。高祖嘉其誠款,遣使就冊為帶方郡王、百濟王?!蹦敲矗瞥蹙壓我獌苑獍贊鯙椤皫Х娇ね酢?,即“帶方郡王”這個爵號淵源為何?自武德七年直到百濟滅亡,甚至在百濟滅亡以后,唐朝多次將帶方郡王的爵號冊封給百濟王室,這與唐朝對新羅王、高句麗王的做法迥然不同——到唐中后期遼東郡王、樂浪郡王均已廢棄。而且,關(guān)鍵的問題是唐代冊封百濟王的“帶方郡王”爵號蘊含著何種政治意義?僅就管見所及,這些問題實際上目前國際學(xué)術(shù)界尚缺少專門探討。本文即圍繞帶方郡王問題展開討論,并揭示百濟與中國關(guān)系細節(jié),希望能推動相關(guān)研究的進展。 一、唐代帶方郡王爵號的淵源 唐初武德七年(624)帶方郡王爵號的選定,與樂浪郡王、遼東郡王一樣,其實是對隋初開皇元年(581)對百濟、新羅等國冊封的郡公爵號的承襲和升格,而隋朝作為承前啟后者,直接因襲的則是北齊武平元年(570)第一次對百濟的冊封。無論是北齊冊封百濟威德王為“使持節(jié)、侍中、驃騎大將軍、帶方郡公”,還是隋文帝繼續(xù)冊封威德王為“上開府、儀同三司、帶方郡公”,都有各自具體的歷史背景。它們作為百濟與中原王朝關(guān)系的延續(xù)形式之一,對于從源頭上理解唐高祖冊封百濟武王的“帶方郡王、百濟王”爵號及百濟王爵號在唐代的因襲非常重要。 1.北齊冊封百濟王的“帶方郡公”爵號 以往吸引了學(xué)界注意力的是百濟與南朝的友好關(guān)系。其實百濟與北族王朝的政治關(guān)系也極為悠久,自314年中國的帶方郡陷落之后,進占了帶方郡轄境的百濟,與北族(北方)系統(tǒng)的王朝前燕、前秦、北魏、北齊、北周、隋等都存在政治聯(lián)系。中國史料的片面記載及其“南朝正統(tǒng)觀”,造成百濟與北方系統(tǒng)王朝的交往史實被長期忽視。 具體到北齊與百濟的交往,百濟史學(xué)者多有涉及,兩國間朝貢—冊封關(guān)系的確立獲得普遍重視,但尚沒有正面針對北齊所冊封的帶方郡公爵號的分析。在北齊將帶方郡公爵號冊封給百濟王之前,百濟接受中國東晉南朝的冊封,以獲封將軍號為主。北齊是北朝歷史上第一此冊封百濟,它也是第一個將中國郡名作為郡公爵號授冊給百濟的國家。北齊一改南朝冊封的做法,開始將帶方郡公爵號授給百濟王,并將樂浪郡公轉(zhuǎn)授給新羅王,還恢復(fù)北魏的做法,將遼東郡公授給高句麗王(參閱表1),這在對海東諸國的冊封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 表1:百濟王從晉—唐受冊封爵號、官號一覽
這一做法得到隋唐兩代的承襲。北齊的冊封在當(dāng)時并未改變海東三國格局,恰好相反,它很可能是為應(yīng)對551-553年高句麗、新羅、百濟三國之間漢江流域兩次易手的嶄新局面,而做出的一種革新,重要的是北齊對高句麗、百濟、新羅的新型冊封直接影響了隋唐后來的冊封。因此北齊的冊封改革值得深入探析,這里僅就北齊最早授冊的帶方郡公再做分析。 “帶方郡公”爵號本身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爵位“郡公”,在北齊封爵等級體系中居于僅次于王爵的公爵。另一部分“帶方”,既是漢代樂浪郡最早的屬縣名,又是魏晉兩代單獨設(shè)置的郡名,314年為高句麗攻取,北齊采用古郡縣名來作為爵號。 一種并不準(zhǔn)確的認(rèn)識是,北齊秉承著對于百濟地理區(qū)位的認(rèn)識,與歷代將新羅定位于“樂浪故地”一樣,也將百濟定位于“帶方故地”。但其實目前所能找到的在敘述百濟地理方位時將之與古代帶方縣或帶方郡故地聯(lián)系在一起的記載,皆出自在唐朝時成書的史籍,如《周書·百濟傳》謂“百濟者,其先蓋馬韓之屬國,夫余之別種。有仇臺者,始國于帶方”,《北史·百濟傳》謂“東明之后有仇臺,篤于仁信,始立國于帶方故地”,《隋書·百濟傳》謂“東明之后,有仇臺者,篤于仁信,始立其國于帶方故地”,《冊府元龜》中亦稱百濟國“在帶方故地”。這些記載都形成于北齊冊封百濟帶方郡公爵號之后,甚至在隋朝冊封百濟王帶方郡公、唐高祖冊封百濟王帶方郡王之后,顯然是此前冊封爵號造成的一種結(jié)果,而不是其原因。而且,北齊對百濟的區(qū)位認(rèn)識很可能與后世隋唐一樣是錯誤的。細分起來,唐代編纂完成的上述史書中所說的“帶方故地”并非“帶方郡故地”,而是“帶方縣故地”?!端鍟ぐ贊鷤鳌飞弦妨厦鞔_記載仇臺立國于帶方故地后,緊接著又?jǐn)⑹觥皾h遼東太守公孫度以女妻之,漸以昌盛,為東夷強國”,這說明仇臺的時代處于漢代,其時尚未建立帶方郡,此“帶方”只能是漢代帶方縣。亦有可能是北齊對這種認(rèn)識不清晰,將帶方縣與帶方郡混淆,遂以帶方郡王爵號封百濟王,而隋唐則將錯就錯。 其實,北齊冊封百濟帶方郡公爵號另有其他更為直接的來源。陳寅恪曾在論及隋唐職官制度的淵源時說:“若能注意‘高齊創(chuàng)業(yè),亦遵后魏’,‘(隋)高祖踐極,復(fù)廢周官,還依漢魏’及‘唐之官制大體皆沿隋故’數(shù)語,則隋唐官制之系統(tǒng)淵源已得其要領(lǐng)?!闭f的是北齊的制度上承北魏,下啟隋唐。這一論述也非常適于隋唐對北魏—北齊在帶方郡公等封爵號上的承襲。 在313—314年,樂浪郡、帶方郡相繼為高句麗攻占的同時,西晉帝國覆滅,整個北方都被各族競相控制,這便是所謂十六國時代的開端。當(dāng)時在遼河一帶崛起的鮮卑慕容部,吸納了中原和樂浪、帶方等郡縣的流民,前燕、后燕和北燕三代皆于其轄境內(nèi)僑置了帶方郡,這被史籍中出現(xiàn)的“帶方太守”所證實。百濟在近肖古王被東晉授予“鎮(zhèn)東將軍、領(lǐng)樂浪太守”后,似乎也大量利用了樂浪郡、帶方郡的原有縣名,在建武二年(495)給南齊的上表文中出現(xiàn)了百濟自置的“朝鮮太守”、“樂浪太守”以及“帶方太守”的記載,“帶方太守”在此前給北魏的上表文中也早有出現(xiàn),可見其作為百濟重要地方官員的長期存在(參見表2)。 表2:前燕、后燕、北燕、百濟的帶方太守官職一覽
特別是北燕在被北魏王朝大舉進攻的延和元年(432),還能見到“營丘、遼東、成周、樂浪、帶方、玄菟六郡皆降,世祖徙其三萬余戶于幽州”的記載,這里的遼東、玄菟、樂浪、帶方四郡皆非遼東或朝鮮半島北部漢魏所設(shè)置的郡,而是前燕、后燕所“僑置”的郡。此外,北魏在營州樂良郡下于正光(520-525)末年設(shè)有“帶方縣”,東魏元象(538-539)中在南營州營丘郡亦設(shè)有“帶方縣”。這些都說明,漢代帶方縣、魏晉的帶方郡作為一種政治遺產(chǎn),被北族諸政權(quán)或作為流民安置的旗幟予以保留,或作為統(tǒng)治故地的象征繼續(xù)沿襲。“帶方”這個古郡縣名號始終未曾被遺忘,而且它還在作為爵號的使用中得以延續(xù)。 在鮮卑慕容氏所建立的前燕和后燕的慕容儁和慕容垂時代,都存在著以“帶方王”為爵的慕容氏武將,在后燕慕容寶時期還曾將“平州牧、遼東帶方二國王”官爵授予高句麗王(高安)。北魏初年還曾對跟隨太武帝東征西討的元勛功臣羅子斤予以冊封“帶方公”爵號,其子羅敦襲爵帶方公,其孫羅伊利亦襲爵帶方公,但在孝文帝改革后按例降為侯“帶方侯”,曾孫羅阿奴、玄孫羅殺鬼相繼襲爵帶方侯。北魏高宗興安二年(453),亦曾冊封外戚常氏諸兄為公,其中常喜被冊封為帶方公,這無疑與羅氏爵號相沖突了,幾年后常喜“改封燕郡”。又據(jù)《元侔墓志》,遠侔外祖父叱羅興爵號為“帶方靜公”,羅子斤死后謚為“靜”,由此可知羅子斤即是墓志中的帶方靜公叱羅興(參閱表3)。 表3:十六國北朝的“帶方”爵號一覽
表注:* 北魏太安(455-459)初,改封燕郡。** 北魏高祖時降為帶方侯,世宗初卒。 基于前代前燕、后燕,特別是北魏的帶方公爵號的設(shè)置,以及“高齊創(chuàng)業(yè),亦遵后魏”的職官制度特點,北齊在武平元年(570)將帶方郡公爵號由內(nèi)臣轉(zhuǎn)授給外臣,授予給自北魏時代以來與北朝斷絕通使朝貢近百年的百濟王,無疑具有承襲前代爵位制度的一面,也有針對海東新局勢做出新的外交調(diào)整的考量。北齊在北魏冊封爵位的制度基礎(chǔ)上,獨特而創(chuàng)造性地分別將樂浪郡公、遼東郡公、帶方郡公爵號授予給新羅、高句麗、百濟國王,這成為后來隋唐帝國冊封三國的根本出發(fā)點。 2.隋代沿用的“帶方郡公”封爵號 開皇元年(581)冬十月,百濟王即“遣使來賀”,同一年稍早的時候,白狼國、靺鞨、突厥阿波可汗、突厥沙缽略可汗,已經(jīng)相繼遣使貢方物,這種“萬國來朝”的景象,對于以并不光彩手段登上帝位的隋文帝而言,不啻為一種對其合法性的承認(rèn)。而其時,北周雖然早已統(tǒng)一了北齊,北周政權(quán)上層的不流血革命造就了新的王朝隋朝,在百廢待興之際,隋文帝恐怕并無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去醞釀選擇百濟王的爵號。承襲前朝北齊的舊封爵,便成為隋代選取帶方郡公授給百濟王的一個直接緣起。雖然隋開皇元年就底定了高麗和百濟的爵號,但直到開皇十四年(594)新羅才遣使朝貢,并接受“樂浪郡公”冊封,所謂隋代通過冊封建立對海東三國的秩序的觀點,無疑是以后來發(fā)生之事反推前事的動因,錯把偶然當(dāng)做必然了。與高句麗相比,百濟對隋外交積極主動,直到開皇元年十二月,高句麗王的使節(jié)才來到隋朝,“高麗王高陽遣使朝貢,授陽大將軍、遼東郡公”。開皇二年(582)正月,高句麗和百濟兩國第二次遣使同期抵達。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588年隋朝統(tǒng)一南朝陳之前,隋朝是作為北朝存在的。 在隋朝平陳之歲(588),百濟與高句麗相比,仍然表現(xiàn)出更為親善的態(tài)度。百濟582年仍遣使通陳,維持著南北均衡。在隋平陳之戰(zhàn)中(588),對于隋朝漂流到海東的戰(zhàn)船,威德王妥善地予以護送返航,給隋朝留下上佳的印象。隋文帝詔書也予以回應(yīng),使用了親善的措辭。而高句麗則完全相反,平原王在隋朝平陳之后,“大懼,治兵積谷,為守拒之策”,開皇十八年(598),高句麗新國王嬰陽王甚至“率靺鞨之眾萬余騎寇遼西”,直接引發(fā)了隋朝的第一次遼東之役。在遼東形勢突變之際,百濟展開了對隋外交的新攻勢,其意正在利用大國威勢打擊勁敵高句麗: 開皇十八年(598),昌使其長史王辯那來獻方物,屬興遼東之役,遣使奉表,請為軍導(dǎo)。帝下詔曰:“往歲為高麗不供職貢,無人臣禮,故命將討之。高元君臣恐懼,畏服歸罪,朕已赦之,不可致伐?!焙衿涫苟仓?。高麗頗知其事,以兵侵掠其境。 百濟選擇的“請為軍導(dǎo)”,與聯(lián)兵共同對高句麗作戰(zhàn)是完全不同的。其象征意義(政治意義)大于軍事意義,而且從隋帝詔書的答復(fù)來看,百濟威德王的遣使顯然是在隋朝已然結(jié)束了這次作戰(zhàn)之后,與其說是軍事支持,毋寧說是一種外交姿態(tài)。即便如此,高句麗迅速獲知這一情況,并給百濟以軍事懲罰。此時,威德王去世,百濟國內(nèi)政局也并不穩(wěn)固,在公元600年武王扶余璋即位之前,百濟短期之內(nèi)經(jīng)歷了惠王、法王的兩次王位更迭,巧合的是,煬帝在武王執(zhí)政的第二年,也開始執(zhí)掌隋朝國家最高權(quán)力。這預(yù)示著百濟與隋朝的關(guān)系將迎來新的階段。 百濟武王八年,即隋大業(yè)七年(611)二月,也就是隋煬帝發(fā)動第一次遼東之役的前一年,煬帝在江都(今江蘇揚州)巡幸。當(dāng)時,“百濟遣使朝貢?!薄端鍟奂o(jì)》關(guān)于百濟遣使的記載是在二月庚申,介于“己未,上升釣臺,臨揚子津,大宴百僚,頒賜各有差”和“乙亥,上自江都御龍舟入通濟渠,遂幸于涿郡”兩條記事之間。壬午,煬帝即在涿郡發(fā)布征伐高句麗詔書。從這些時間來看,百濟遣使朝貢目的地應(yīng)該是揚州而非長安。另據(jù)《隋書·百濟傳》大業(yè)七年載:“帝親征高麗,璋使其臣國智牟來請軍期。帝大悅,厚加賞錫,遣尚書起部郎席律詣百濟,與相知。”可知,百濟這次緊隨隋煬帝行蹤而有目標(biāo)的遣使,是為協(xié)同對高句麗作戰(zhàn)而派出的。此前的大業(yè)三年(607),“璋遣使者燕文進朝貢”,“又遣使者王孝鄰入獻,請討高麗。煬帝許之,令覘高麗動靜?!?nbsp;似乎更驗證了百濟的這種親隋朝、反高句麗的立場,然而《隋書·百濟紀(jì)》記載:“[扶余]璋內(nèi)與高麗通和,挾詐以窺中國?!?nbsp;這當(dāng)然反映的是唐初史書書寫的后見之明,當(dāng)時,大業(yè)七年百濟表現(xiàn)出的對遼東之役的迎合令隋煬帝十分高興,但是第二年(大業(yè)八年,612),“六軍渡遼,[扶余]璋亦嚴(yán)兵于境,聲言助軍,實持兩端?!?nbsp;百濟的外交熱情和軍事冷淡形成鮮明對比,有些異乎尋常,相關(guān)研究受到史料的傾向性影響,認(rèn)為百濟是首鼠兩端,陰奉陽違,持觀望態(tài)度。從《隋書》所記載的“尋與新羅有隙,每相戰(zhàn)爭”以及大業(yè)十年(614)“復(fù)遣使朝貢”來看,百濟自此開始與新羅相互戰(zhàn)爭,并很快修復(fù)了與隋朝的關(guān)系。武王雖持兩端,但到底圖謀為何?直到643年義慈王與高句麗和親之前,百濟并未與高句麗親善,而且百濟對隋唐的遣使與“朝貢”看上去很友好。其實,百濟這時并不是在隋和高句麗之間觀望,而很可能是顧忌新羅。百濟正在東方邊境與新羅進行軍事對抗,如果百濟出兵參與高句麗的戰(zhàn)事,新羅可能趁虛而入。百濟在553年漢江流域被新羅奪取之后,與新羅的反高句麗“同盟”瓦解,新羅轉(zhuǎn)而成為百濟的最大“心腹之患”,高句麗反而退居其次了。在這一背景下,義慈王的抉擇當(dāng)和百濟外交利益有關(guān)。而削弱高句麗,雖然也是百濟復(fù)仇的目標(biāo)之一,但與進攻新羅相比并不急迫。因此,百濟沒有出師助隋攻打高句麗,實際是受到雄踞百濟東境和北境的新羅掣肘,不敢大舉出兵。 無論如何,隋煬帝對百濟的表現(xiàn)固然不滿,但隋朝業(yè)已陷入國內(nèi)混亂,可以確定的是威德王自北齊獲封的帶方郡公爵號,在隋初繼續(xù)得到確認(rèn)。那么,武王在受唐冊封為郡王爵位之前,在隋代時是否已襲威德王之帶方郡公爵,從而在唐初進爵為郡王呢?在武王執(zhí)政之后的大業(yè)年間是否承襲爵號,史料中沒有明確記錄。而無論是從大業(yè)年間的外事活動,特別是三次連貫的遼東之役來看,還是從百濟與隋之間的通使記錄來看,武王八年(607)、九年(608)、十二年(611)百濟皆遣使“朝貢”隋朝,并在十二年(612)時商定出兵時間,這是百濟與隋朝關(guān)系最好的時期,即便如此,兩國也無冊封記錄,可以確認(rèn)煬帝并未冊封百濟王。 二、唐初帶方郡王爵號的政治意義 1.唐朝歷次冊封的帶方郡王 武德七年(624),在百濟第一次遣使唐朝之后三年,唐朝對百濟王予以冊封,爵號為帶方郡王:“武德四年,其王扶余璋遣使來獻果及馬。七年,遣大臣奉表朝貢。高祖嘉其誠款,遣使就冊為帶方郡王、百濟王?!倍涞缕吣赀@一年,唐朝并非只冊封了百濟,而是統(tǒng)一將高句麗、百濟、新羅三國同時予以冊封:“七年春正月己酉,封高麗王高武為遼東郡王,百濟王扶余璋為帶方郡王,新羅王金真平為樂浪郡王。” 貞觀十五年(641),百濟王扶余璋(武王)去世?!霸t立其世子扶余義慈嗣其父位,仍封為帶方郡王”?!栋贊鷤鳌芬噍d:“璋卒,其子義慈遣使奉表告哀。太宗素服哭之,贈光祿大夫,賻物二百段,遣使冊命義慈為柱國,封帶方郡王、百濟王。” 翌年(642),百濟興兵伐新羅,與高句麗和親通好,謀欲取黨項城以絕新羅入朝之路,后來的幾年與新羅戰(zhàn)爭不斷,“及太宗親征高麗。百濟懷二,乘虛襲破新羅十城。二十二年(648),又破其十余城。數(shù)年之中,朝貢遂絕?!?nbsp;唐與百濟兩國關(guān)系斷絕后,在遼東之役中,660年百濟被唐朝攻滅,到668年,高句麗也被唐朝攻滅。儀鳳二年(677)二月,主持朝政的武則天同時冊封高句麗末代王高藏和百濟末代王之子扶余隆安既舊部,“工部尚書高藏授遼東都督,封朝鮮郡王,遣歸安東府,輯高麗余眾;司農(nóng)卿扶余隆熊津州都督,封帶方郡王,令往安輯百濟余眾。仍移安東都護府于新城以統(tǒng)之”?!秲愿敗穼Υ说挠涗浬晕⒃敿殻骸皟x鳳二年二月丁巳,工部尚書高臧加授遼東都督,封朝鮮郡王,遣歸安東府,安輯高麗余眾。先有編附諸州高麗,悉放還本蕃。司農(nóng)卿扶余隆為光祿大夫、太常員外卿,加授熊津州都督、帶方郡王,亦令安輯百濟余眾。仍移安東都護府于新城以統(tǒng)之。時百濟本地荒毀,特令寄于高麗之境?!蓖嘎冻龈嗉毠?jié)。扶余隆的孫子扶余敬后來亦受封帶方郡王爵,“其孫敬,則天朝襲封帶方郡王、授衛(wèi)尉卿?!遍_元十二年(724),在唐玄宗朝盛大的封禪典禮上,“百濟帶方王”與“高麗朝鮮王”一起再次出現(xiàn)在內(nèi)蕃之臣序列中。有唐一代所冊封的帶方郡王有姓名可考者共四位,扶余敬之后的百濟舊王室襲爵者不詳。 表4:唐代帶方郡王一覽表
表注:* 扶余隆墓志載其所受官爵為“熊津都督,封百濟郡公,仍為熊津道總管兼馬韓道安撫大使”,趙超主編《唐代墓志匯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702頁。 ** 《通典》卷185,《邊防·百濟》記為“夫余崇”,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第4992頁。
2.唐初冊封帶方郡王的政治與地理因素 武德七年(624),唐朝冊封高句麗、百濟、新羅三國國王時,繼承的是北齊和隋的傳統(tǒng),而沒有選擇南朝的傳統(tǒng),這對于初期的唐王朝而言是自然的選擇。包括封爵在內(nèi)的諸多典章制度、交聘禮儀,唐初都可溯源至北齊—隋甚至更早的北朝制度。同時,一個更為顯眼的現(xiàn)象是,唐朝高祖將北齊和隋代冊封給三國的爵位從郡公提升一級至郡王,這與當(dāng)時唐朝內(nèi)外政治環(huán)境無疑有著密切關(guān)系。 李淵建唐朝的武德元年,即有過一系列各種內(nèi)容的變革與變易,其中一條是“官人百姓,賜爵一級”。杜佑《通典》載,“大唐高祖初受禪,以天下未定,廣封宗室從弟及侄年始孩童者數(shù)十人,皆封為郡王”,因為封爵過濫,太宗繼位后“率以屬疏降爵,惟有功者數(shù)人得王,余并封縣公”,但海東諸國冊封爵位屬于“蕃爵”,不在此列,保持了武德七年的原貌。從唐初封爵的特征來看,武德七年提升三國爵位的意義顯然是安撫政策的表現(xiàn)。這是由當(dāng)時唐初北鄰?fù)回蕪姅常辖y(tǒng)一等問題等內(nèi)政事務(wù)纏身,無暇東顧造成的。另外,尤需指出的是,高祖時代對于遼東事務(wù)格外消極,更加造成對于海東三國外交關(guān)系并無經(jīng)略的精力,統(tǒng)一冊封三國君主并提升蕃爵位別從“郡公”為“郡王”,與對境內(nèi)的大肆封賞的思想內(nèi)核是一致的,反映出海東事務(wù)在高祖時代受到了忽視。 唐初的歷史書寫將百濟國地理區(qū)位和帶方故地進行對應(yīng),以附會武德七年承襲北齊和隋代帶方郡公而冊封的“帶方郡王”爵號,而實際上唐初史書所說的“帶方故地”并非爵號中的“帶方郡”,而是漢代的“帶方縣”。 西漢元封三年(前108),漢武帝攻滅朝鮮建立樂浪、玄菟等四郡時,帶方是樂浪郡二十五縣之一。《三國志·高句麗傳》記載,東漢順、桓之間時,高句麗“復(fù)犯遼東,寇新安、居鄉(xiāng),又攻西安平,于道上殺帶方令,略得樂浪太守妻子”。這里的帶方令,其實就是樂浪郡下轄的帶方縣行政長官。晚于《三國志》成書的《后漢書》對這一記錄予以轉(zhuǎn)載,唐人李賢在該句“殺帶方令”后注云:“《郡國志》:西安平、帶方,縣,并屬遼東郡”。高句麗自玄菟郡向遼東郡的西安平縣進攻過程中,順道擄掠了樂浪郡,并殺害了樂浪郡下轄的帶方縣長官,屬于一次長途奔襲作戰(zhàn),所以李賢引據(jù)的《郡國志》將帶方縣歸于遼東郡,顯誤。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后世特別是唐代,對于帶方縣居于何地常常認(rèn)識有誤,李賢對《后漢書》的注便是一個典型案例。前文已述,唐代成書的不止一種史書,將百濟的建國地與帶方故地聯(lián)系在一起。據(jù)唐代及之前原始檔案纂成的《冊府元龜》,也稱百濟國“在帶方故地,南與倭接”。這些史料中所揭示的百濟所立國的“帶方故地”,其實并非晉代的帶方郡故地,而是漢代樂浪郡(不是遼東郡)的帶方縣?!端鍟分械臄⑹率窃跐h代,《周書》的記載也是追述仇臺王的事跡,言辭簡略而易產(chǎn)生歧義,但根據(jù)時間,仍可判斷出“始國于帶方”之“帶方”與后來魏公孫淵所新設(shè)置的帶方郡無涉。同時,《隋書》東夷傳還稱新羅“居漢時樂浪之地”,這里的樂浪又是漢代樂浪郡轄區(qū)之意。因此,在同一部史書《隋書》同一個東夷傳里漢晉邊地郡、縣名混用,反映的是唐初遼東之役勝利之前對百濟、新羅地理處在膚淺和不準(zhǔn)確的認(rèn)知水平上。在唐代實錄基礎(chǔ)上編纂而成的《舊唐書》,也記載說,新羅“其國在漢時樂浪之地”,百濟國“嘗為馬韓故地”都屬于大致范圍的泛指,與此不同的是,同書東夷傳在記錄高句麗的都城時則十分精確:“其國都于平壤城,即漢樂浪郡之故地”。值得注意的是,《舊唐書》將百濟與帶方故地之間的聯(lián)系解除了,百濟由唐初史書的“國于帶方故地”變成了“馬韓故地”。這種認(rèn)識當(dāng)與唐朝與百濟、高句麗戰(zhàn)爭之后相繼設(shè)置熊津都督府、安東都護府治理其土地,從而對朝鮮半島的歷史地理有了深入了解有關(guān)。總之,唐滅亡百濟之前與之后,分別將百濟建國與帶方故地—馬韓故地相聯(lián)系,發(fā)生了歷史書寫的變化,而《北史》、《隋書》與兩《唐書》對新羅居于漢時樂浪之地的表述則是一貫不變的。無需再征引唐初關(guān)于高句麗與漢遼東郡故地關(guān)系的更多言論和歷史書寫,唐代初期建立了對新羅、百濟、高句麗三者一體的歷史地理認(rèn)識,即百濟為帶方故地,新羅居漢時樂浪郡地,高句麗占遼東、玄菟但都城位于故樂浪郡治,這與武德七年所承襲前代冊封但有所升級的三個封爵號帶方郡王、樂浪郡王、遼東郡王恰好可以一一對應(yīng)。 三、百濟滅亡后的“帶方郡王”與“帶方州刺史” 唐朝百濟滅亡之前,冊封了兩位百濟國王,一位是武王扶余璋,另一位是武王之子扶余義慈。武王遣使隋朝多次,但在隋代沒有明確受封的記載。唐高祖第一次冊封武王為帶方郡王,武王去世之后,唐太宗又冊拜其子扶余義慈為新的帶方郡王、百濟王。義慈王641年即位,643年轉(zhuǎn)變了外交政策,與高句麗和親,實際上開啟了高句麗、百濟聯(lián)盟攻打新羅的三國新格局,百濟站到了唐朝的敵對方。660年,百濟在唐朝與新羅的海上進攻之下滅亡,扶余義慈及其子等被俘入京。百濟亡國后不久,唐朝先是舍棄了帶方郡王爵號,后來又恢復(fù)了這一爵號,先后受封者為扶余隆和扶余敬,其后具體受封者名不顯,但遲至開元年間的封禪大典中,承襲“百濟帶方王”爵號者仍位列內(nèi)蕃之臣之首。 在百濟滅亡后,百濟國王此前受封的帶方郡王爵號一度被“撤銷”。百濟末代王扶余義慈在國破后被俘入京:“顯慶五年(660),命左衛(wèi)大將軍蘇定方統(tǒng)兵討之,大破其國。虜義慈及太子隆、小王孝演、偽將五十八人等送于京師,上責(zé)而宥之。” 說明義慈王作為戰(zhàn)敗的君主,連同百濟最主要的政治人物一同被送到長安,雖受到皇帝的譴責(zé)但仍獲得寬宥。“義慈事親以孝行聞,友于兄弟,時人號“海東曾、閔。”及至京,數(shù)日而卒。贈金紫光祿大夫、衛(wèi)尉卿,特許其舊臣赴哭。送就孫皓、陳叔寶墓側(cè)葬之,并為豎碑?!边M一步補充了義慈王品行,并交代義慈王在從百濟陸海兼程前往長安之后,不幾日便去世。這里需指出的是,義慈王與八年之后(668)亡國被俘入京的高句麗末代王高藏待遇極為不同,義慈沒有在生前除授新的唐朝官職,所獲“金紫光祿大夫、衛(wèi)尉卿”屬于死后贈官。而高藏經(jīng)歷了從國王到囚徒、本蕃君長、流放者的曲折歷程,其間既曾得到唐廷授予的中央官職,也重新被賦予遼東邊地軍政權(quán)力。這一差異當(dāng)然是因為義慈王的早逝,此后唐朝迅速將注意力轉(zhuǎn)向他身后的太子扶余隆,而唐廷對待扶余隆及其子孫的政策則與對待高藏及其子孫如出一轍。 為便于分析,茲將《扶余隆墓志》中關(guān)于百濟滅亡后扶余隆個人履歷(660—682)及其銘文抄錄于下,并將重要節(jié)點劃線標(biāo)出: [A]顯慶之始,王師有征(660)。公遠鑒天人,深知逆順,奉珍委命,前衽歸仁。去后夫之兇,革先迷之失,款誠押至,裒賞薦加,位在列卿,榮貫藩國。[B]而馬韓余燼,狼心不悛,鴟張遼海之濱,蟻結(jié)丸山之城?;屎账古?,天兵耀威,上將擁旄,中權(quán)奉律。吞噬之算,雖稟廟謀,綏撫之方,且資人懿。(663?)以公為熊津都督,封百濟郡公,仍為熊津道總管兼馬韓道安撫大使。公信勇早孚,威懷素洽,招攜邑落,忽若拾遺,剪滅奸匈,有均沃雪。[C]尋奉明詔,修好新羅(665),俄沐鴻恩,陪覲東岳(666)。[D]勛庸累著,寵命日隆,遷秩太常卿,封王帶方郡。公事君竭力,徇節(jié)亡私,屢獻勤誠,得留宿衛(wèi)。……[E]春秋六十有八,薨于私第,贈以輔國大將軍,……以永淳元年(682)歲次壬午十二月庚寅朔廿四日癸酉葬于北邙清善里,禮也。 [A]部分?jǐn)⑹龅氖翘瞥?60年“百濟之役”及扶余隆的親唐反百濟立場,并未描寫扶余隆入唐后像其父一樣被作為俘虜對待,而是“款誠押至,裒賞薦加,位在列卿,榮貫藩國”,已然受到封賞。其實這里的“位在列卿”指的是司農(nóng)卿。儀鳳二年(677),唐朝加扶余隆為光祿大夫、太常員外卿以前,他的頭銜一直都是從三品的“司農(nóng)卿”,不過唐高宗時期在龍朔二年(662)將司農(nóng)卿改為“司稼寺正卿”,至咸亨(670-674)中復(fù)舊名為司農(nóng)卿。因此,在665年和666年,扶余隆曾受詔命前往熊津與新羅國王“結(jié)盟”(1),并隨后返回唐朝長安,代表唐高宗皇帝祭拜孔廟(2)的時候,就是以司稼正卿的身份完成的: 1-a(麟德二年,665)乃授扶余隆熊津都督,遣還本國,共新羅和親,以招輯其余眾。 1-b(麟德二年,665)上命熊津都尉扶余隆與新羅王法敏釋去舊怨;八月,壬子,同盟于熊津城。 1-c《盟新羅百濟文》:故立前百濟太子司稼正卿扶余隆為熊津都督,守其祭祀,保其桑梓,依倚新羅長為與國,各除宿憾,結(jié)好和親,恭承詔命,永為藩服。 2維乾封元年(666)歲次景寅,二月戊戌朔二日,己亥,皇帝遣司稼正卿扶余隆,以少牢之尊,致祭先圣孔宣父之靈。 [B]“以公為熊津都督,封百濟郡公,仍為熊津道總管兼馬韓道安撫大使”。百濟王之子扶余隆的爵號變成了“百濟郡公”而非唐廷冊封百濟先王的“帶方郡王”,這讓人聯(lián)想起高句麗王在亡國后所受爵號由原來的“遼東郡王”改為“朝鮮郡王”。而且,百濟郡公的爵位相比帶方郡王降低了一階,這一系列官職爵號共同傳遞出一個訊息:百濟故地作為唐朝需要安撫的地區(qū),百濟王室嫡系繼承人擔(dān)任的熊津道總管、馬韓道安撫大使皆為行軍作戰(zhàn)武將之職,因此時恰好處于百濟復(fù)興運動如火如荼之時,扶余隆開始發(fā)揮代表唐廷安撫百濟民眾的作用,故有此封。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熊津都督之職,百濟滅亡后設(shè)置的第一位熊津都督可能是百濟酋長,隨后是王文度,王文度去世后,劉仁愿龍朔二年(662)至三年(663)接任熊津都督,劉仁軌則在龍朔三年至麟德元年(664)檢校熊津都督,也就是臨時代理熊津都督。由此,司馬光在《資治通鑒》考異中,對扶余隆在664年任熊津都督提出了質(zhì)疑: [劉仁軌]自請留鎮(zhèn)海東,上從之。仍以扶余隆為熊津都尉,使招輯其余眾。(《考異》曰:《實錄》作“熊津都督”。按時劉仁軌檢校熊津都督,豈可復(fù)以隆為之!明年(665),《實錄》稱熊津都尉扶余隆與金法敏盟。今從之。) 這一論斷可以得到保存了史料更為原始狀態(tài)的《冊府元龜》的支持:“高宗麟德二年八月,開府儀同三司、新羅王金法敏,熊津都尉扶余隆盟于百濟之熊津城?!苯褚阅怪局谐霈F(xiàn)的“熊津都督”以及“熊津道行軍總管兼馬韓道安撫大使”觀之,似扶余隆任“熊津都督”一說更為穩(wěn)固。綜合來看,最有可能的情況是,在劉仁軌檢校熊津都督期間,扶余隆短暫地擔(dān)任了熊津都尉,隨后即正式取代劉仁軌成為熊津都督,而扶余隆本來就是代替劉仁軌的,只不過劉仁軌最后并未按皇帝原計劃回國,這可由《新唐書·劉仁軌傳》的敘述得到證明:“又表用扶余隆,使綏定余眾。帝乃以隆為熊津都督。時劉仁愿為卑列道總管,詔率兵度海,使代舊屯,與仁軌俱還?!睙o論如何,唐廷冊封扶余隆的官爵舍棄了以往冊封給新羅國王的帶方郡王,代之以低一級的“百濟郡公”爵號;同時授予“熊津道行軍總管兼馬韓道安撫大使”之職,后者雖無實際軍權(quán),但代表唐朝中央返回其故國安撫新征服地區(qū),具有強烈的象征意味。 [C]“尋奉明詔,修好新羅,俄沐鴻恩,陪覲東岳?!薄顿Y治通鑒》麟德二年的記事(665)恰好能與之對應(yīng):“上命熊津都尉扶余隆與新羅王法敏釋去舊怨;八月,壬子,同盟于熊津城。劉仁軌以新羅、百濟、耽羅、倭國使者浮海西還,會祠泰山?!边@指的是665年扶余隆被皇帝派回舊國與新羅王結(jié)盟,隨后作為百濟使者參與了唐朝第一次祭祀泰山的大典。另外,高麗時代成書的《三國遺事》引《新羅別記》載:文虎王即位五年(665)乙丑,秋八月庚子,至親統(tǒng)大兵,幸熊津城,會假王扶余隆,作壇刑白馬而盟,先祀天神及山川之靈,然后歃血為文而盟?!边@似乎是對扶余隆此前受封的熊津都督與馬韓道安撫大使等身份以及前百濟太子的一種主觀理解,而不是他實際的封號或自稱。《新唐書·高麗傳》在敘述唐朝滅亡高句麗處置戰(zhàn)俘時竄入了關(guān)于流放“百濟王扶余隆嶺外”的記載。引文通篇為高句麗記事,此處提及扶余隆極為突兀,既與上下文邏輯不符,復(fù)與扶余隆經(jīng)歷不合,故應(yīng)作為編纂或抄錄錯誤看待。 [D]“勛庸累著,寵命日隆,遷秩太常卿,封王帶方郡?!备鶕?jù)《通典》關(guān)于唐代太常卿的記載,唐代主管祭祀的太常卿在662-670年、684-705年兩度改易名稱,而且扶余隆在682年時已然去世并下葬,由此可知扶余隆任太常卿只能是在660-662年或是在670-682年。而墓志的敘述是按時間先后順序,且660-662年時扶余隆擔(dān)任的是司農(nóng)卿,因此,扶余隆不可能在660-662年階段擔(dān)任太常卿,只能是在670年之后。這與“遷秩”即升遷的表述也是一致的。另據(jù)《舊唐書·百濟傳》所載:“儀鳳二年(677),拜光祿大夫、太常員外卿兼熊津都督、帶方郡王,令歸本蕃,安輯余眾?!狈鲇嗦?dān)任的太常卿準(zhǔn)確應(yīng)為太常員外卿,而且也證明了熊津都督并非儀鳳二年冊封,而是此前授予,一直延續(xù)。 更為引人注意的是,扶余隆因“勛庸累著,寵命日隆”而被“封王帶方郡”,也就是獲得了“帶方郡王”的封爵,這代表唐廷恢復(fù)了曾經(jīng)冊封給百濟先王的爵號,其意義十分重大。在此前一年(676)二月,唐朝由于與新羅之間的戰(zhàn)爭已然塵埃落定,因此對安東政策做出重要調(diào)整,將安東都護府和熊津都督府皆向內(nèi)陸遷移:“徙安東都護府于遼東故城;徙熊津都督府于建安故城;其百濟戶口先徙于徐、兗等州者,皆置于建安。”熊津都督府遷置到遼東的高句麗名城建安城,是與安東都護府遷向遼東故城同時進行的?!秲愿敗芬噍d:“其百濟百姓,先徙在徐河及徐、兗等州者,權(quán)移熊津都督府于建安故城以處之?!睂τ诖私ò渤堑男芙蚨级礁?,津田左右吉曾有論述:“在熊津都督府置于中國內(nèi)陸、徙百濟人于建安之時,這些都督府只不過負有舊名而已。在咸亨二三年之交,熊津都督府實際上是不存在的,其地悉歸新羅所有,在這種情況下只保留了古來屢屢流行的名稱?!逼溟g,實際上看不到從百濟故地的移轉(zhuǎn),這也是《冊府元龜》之所以用“權(quán)移”的原因。由此,為了充實新的熊津都督府,原來徙往徐州、兗州的百濟人口也重新遷回。但是第二年,扶余隆受命作為帶方郡王、熊津州都督前往此地安撫百濟遺民時,情勢對于唐朝而言仍然不夠樂觀,因為迫于某種壓力,安東都護府再次內(nèi)遷至新城。 不僅如此,扶余隆早有畏懼之心,新羅的逼迫已然令唐朝軍隊不斷向北退卻,扶余隆由此既無實力支撐重歸百濟故地,實際上他更無如此之打算: 1初,劉仁軌引兵自熊津還,扶余隆畏新羅之逼,不敢留,尋亦還朝。……又以司農(nóng)卿扶余隆為熊津都督,封帶方王,亦遣歸安輯百濟余眾,仍移安東都護府于新城以統(tǒng)之。時百濟荒殘,命隆寓居高麗之境。……隆亦竟不敢還故地,高氏、扶余氏遂亡。 2儀鳳二年,封帶方郡王。其百濟本地,漸為新羅所據(jù),隆不敢還,遂卒。 第2條材料“封帶方郡王”指扶余隆由此前的“百濟郡公”進爵為“帶方郡王”,除了爵位升了一級外,名號也去掉了百濟國號,與“朝鮮郡王”一樣體現(xiàn)著唐朝將百濟、高句麗視作內(nèi)蕃的傾向,這在開元年間更為明確地表現(xiàn)出來(詳后)。 在扶余隆去世之后不久,武周代唐,《舊唐書·百濟傳》載:“其孫敬,則天朝襲封帶方郡王、授衛(wèi)尉卿。其地自此為新羅及渤海靺鞨所分,百濟之種遂絕?!痹跀⑹霭贊实貫樾铝_等瓜分之前加入對扶余隆之孫扶余敬的記事,即扶余敬在則天朝襲爵帶方郡王,授予衛(wèi)尉卿,爵位不變而官職品級降低了。其時,則天朝對于紛亂的安東局勢有一個整體的考量,“垂拱二年(686),又封高藏孫寶元為朝鮮郡王。圣歷元年(698),進授左鷹揚衛(wèi)大將軍,封為忠誠國王,委其統(tǒng)攝安東舊戶,事竟不行。二年(699),又授高藏男德武為安東都督,以領(lǐng)本蕃。自是高麗舊戶在安東者漸寡少,分投突厥及靺鞨等,高氏君長遂絕矣?!狈鲇嗦≡?82年時已經(jīng)去世,扶余敬應(yīng)是與高寶元同期即686年前后受封。與百濟故地全部淪入新羅之手不同,唐朝對高句麗高氏和泉氏統(tǒng)領(lǐng)的安東轄地尚有所保留,即便如此,武則天時期對高氏先封朝鮮郡王又加封忠誠國王,也都沒有成功,百濟帶方郡王之安撫作用就更微不足道了。 此后史籍中扶余氏君長不再出現(xiàn),倒是等到開元十二年(724)時,伯濟帶方王即“百濟帶方[郡]王”爵位者仍在唐帝國極為隆重的封禪大典中再次現(xiàn)身,他與“高麗朝鮮[郡]王”一樣,位列內(nèi)蕃之臣首席,《舊唐書·禮儀志三》載: 十一月丙戍,至泰山……壬辰,玄宗御朝覲之帳殿,大備陳布。文武百僚,二王后,孔子后,諸方朝集使,岳牧舉賢良及儒生、文士上賦頌者,[F]戎狄夷蠻羌胡朝獻之國,突厥頡利發(fā),契丹、奚等王,大食、謝褷、五天十姓,昆侖、日本、新羅、靺鞨之侍子及使,[G]內(nèi)臣之番,高麗朝鮮王,伯濟帶方王,十姓摩阿史那興昔可汗,三十姓左右賢王,日南、西二、鑿齒、雕題、牂柯、烏滸之酋長,咸在位。 作為唐帝國全盛時代一次政治大典,這次封禪大典和在長安元正冬至等節(jié)日舉行的大朝會儀式很相像,不過地點換到了泰山。在唐代皇帝元正冬至朝會等重要的國家典禮中,諸蕃客使所站位置均有嚴(yán)格規(guī)定。在類似朝集這樣的盛典中,通過這則史料,可知“高麗朝鮮王、伯濟帶方王”屬于內(nèi)臣之蕃([F]),并且排在內(nèi)臣之蕃首位,其后為十姓突厥阿史那等內(nèi)附部族首領(lǐng)。如果聯(lián)系對比唐朝前期高宗時代(乾封元年,666)的封禪大典,高句麗國王高藏派遣其子福男作為代表,當(dāng)時的盛況是“東自高麗,西至波斯、烏長諸國朝會者,各帥其屬扈從,穹廬毳幕,牛羊駝馬,填咽道路”。其時,東亞諸國使除高句麗外,皆是一同隨剛剛平定百濟的劉仁軌而來,高宗時代封禪諸蕃國序列中的百濟就屬于[G]序列,玄宗時代封禪依舊。此時“伯濟帶方王”具體是誰不得而知。這是“百濟”“帶方王”第一次合稱,其原因一是此前唐朝徹底放棄高句麗故地之大部分和全部的百濟故地,唐朝賜浿江以南地給新羅,因此開元十二年直接以“高麗”“百濟”稱呼加在朝鮮王、帶方王之前已無政治上的歧義。 總之,通過百濟郡公向帶方郡王的回歸,唐朝同時還授予扶余氏軍政要職,在百濟滅亡后先是凸顯唐朝對百濟故地的領(lǐng)有權(quán),其后力圖安撫百濟余眾,最后是表明百濟的內(nèi)蕃地位。百濟與高句麗一樣,在開元十二年的大典上實際上完成了“內(nèi)蕃化”的轉(zhuǎn)變,除了法律地位的規(guī)定,唐代百濟蕃將在唐朝建立的功勛,以及本文所顯示的唐朝政府對百濟王室的尊崇性的封爵也都指向這一趨勢。 其實,自百濟滅亡之后,唐朝所設(shè)置的帶方州,也與此趨勢一致,體現(xiàn)著將百濟故地納入中國直接統(tǒng)治的意識。這在隋代就有萌芽,大業(yè)八年(612)正月隋煬帝下詔攻打高句麗,第一次遼東之役爆發(fā)。當(dāng)時,號稱百萬大軍的隋朝部隊,分為左右各十二軍,右十一軍被定為“帶方道行軍”。對此,司馬光指出,皇帝“指授諸軍所出之道,多用漢縣舊名”。而且,通過顯慶六年(661)春正月乙卯,唐朝從河南、河北、淮南67個州募得44646人,送往“平壤帶方道行營”,可見唐代仍沿襲著帶方道行營的稱謂。正如前所述,“帶方”這一地名與百濟王爵號聯(lián)系在一起,就不再只是漢代縣名、魏晉郡名那么簡單了,而隋—唐遼東之役中“帶方道”稱謂的實際應(yīng)用又進一步增強了這一歷史名詞在當(dāng)時的現(xiàn)實感。 帶方州設(shè)置何時,史籍有出入,需略加辨析?!洞筇破桨贊鷩憽酚涊d:“凡置五都督,卅七州三百五十縣,戶廿四萬,口六百廿萬。各齊編戶,咸變夷風(fēng)?!泵鞔_記載分百濟故地為5都督府、37州350縣?!杜f唐書·百濟傳》載:“其國舊分為五部,統(tǒng)郡三十七,城二百,戶七十六萬。至是乃以其地分置熊津、馬韓、東明等五都督府,各統(tǒng)州縣,立其酋渠為都督、刺史及縣令。命右衛(wèi)郎將王文度為熊津都督,總兵以鎮(zhèn)之?!眲t說明唐代對百濟的統(tǒng)治是根據(jù)百濟國舊有的5部、37郡、200城的行政區(qū)劃而設(shè)置的,分置熊津等5都督府 “各統(tǒng)州縣”,也就是5個都督府分別下轄有州縣,由百濟人擔(dān)任都督、刺史、縣令三級官員?!缎绿茣ちb縻州》在“高麗降戶州十四、府九”記載的注文中說:“顯慶五年(660)平百濟,以其地置熊津、馬韓、東明、金連、德安五都督府,并置帶方州,麟德(664年正月—665年十二月)后廢?!?nbsp;這一史料雖是晚出,但其結(jié)合劉仁軌出任的帶方州刺史對于百濟鎮(zhèn)撫的重要意義,揭示出帶方州當(dāng)是百濟故地所設(shè)置的37個州中具有特殊地位的一個州的事實。 據(jù)新羅方面的史料,帶方的地理位置本身就居于戰(zhàn)略要沖:“初,法敏王納高句麗叛眾,又據(jù)百濟故地有之。唐高宗大怒,遣師來討,唐軍與靺鞨營于石門之野。王遣將軍義福、春長等御之,營于帶方之野。”《三國史記·地理志》提示“帶方州,本竹軍城”,并交代所轄六縣:“至留縣,本知留;軍那縣, 本屈奈;徒山縣, 本抽山;半那縣,本半奈夫里;竹軍縣, 本豆肹;布賢縣,本巴老彌?!?/p> 需強調(diào)的是,帶方之名即便在新羅統(tǒng)治時代也仍然保存。史籍中還出現(xiàn)了多位帶方州的重要官員(表5),這些無不說明帶方州的設(shè)置絕非倉促臨時,而是制度豐滿嚴(yán)密。雖然唐代帶方州未必如學(xué)者所說,與魏晉帶方郡一樣負有“管理東夷的職責(zé)”,但唐朝設(shè)置帶方州所具有的支配意識卻是毋庸置疑的。 表5:帶方州相關(guān)官職
* 禰真在隋朝時即任帶方州刺史,疑為撰寫者的假托。 四、結(jié)論 本稿對唐朝冊封百濟的帶方郡王爵號的淵源和政治意義進行了研究,以此為線索,探究了6世紀(jì)末至8世紀(jì)初期中國與百濟(人)政治關(guān)系的若干細節(jié)。 唐代帶方郡王爵號的直接淵源是北齊、隋朝所冊封給百濟王的帶方郡公,前燕、后燕兩代冊封給本朝慕容氏貴族的帶方王、北魏冊封給本朝武臣的帶方公,則是北齊冊封藩臣百濟王的帶方郡公更早的源頭。帶方郡314年被進占后,百濟可能繼承了帶方郡的體制;前燕、后燕、北燕皆在其轄境內(nèi)僑置有帶方郡,因此“三燕”與百濟都設(shè)有“帶方太守”官職;而北魏、東魏亦僑置有帶方縣,由此“帶方”一詞在作為地名的長期傳承并且演化為一種爵號的過程中,體現(xiàn)了漢晉帝國的政治遺產(chǎn)在上述諸國家中的影響。 北齊在武平元年(570)又創(chuàng)造性地將帶方郡公冊封給百濟威德王,開皇元年(581)隋文帝在冊封威德王時沿用了這種封爵方式和爵號,而唐初武德七年(624)因內(nèi)外形勢等因素沒有精力去處理海東外交事務(wù),出于地理認(rèn)識和懷柔遠人的需要,一律將百濟與高句麗、新羅的君主進爵為郡王,爵號并未隨著政治關(guān)系親疏變化而改變。在百濟滅亡后,唐朝短暫地廢棄了帶方郡王爵號,隨后出于安定百濟局勢的需要,重新將該帶方郡王爵號冊封給扶余隆及其孫扶余敬,并一直延續(xù)?!鞍贊鷰Х酵酢迸c“高麗朝鮮王”位列唐玄宗開元十二年(724)封禪大典的“內(nèi)藩之臣”首席,說明入唐的百濟和高句麗人在唐朝蕃族中崇高的地位。帶方州作為唐朝百濟故地統(tǒng)治區(qū)域具有特殊地位的一州也體現(xiàn)著唐朝統(tǒng)治者對百濟的支配意識,“帶方”地名的使用,仍然體現(xiàn)了唐朝將百濟故地與古代帶方郡縣聯(lián)系起來的歷史想象。 總之,“帶方”無論是作為地名的演變,還是作為官號爵號的選用,都反映了中古中國與將之與百濟國相聯(lián)系的意識,說明百濟在中國官方認(rèn)識中的某種形象和定位,進而又通過冊封活動轉(zhuǎn)變成影響中國與百濟政治互動關(guān)系的一個新的要素。由此看來,關(guān)于唐朝冊封給東夷官號、爵號的更多細化研究,頗有新的收獲和啟迪。借助這一線索,將唐朝周邊的北亞與東亞進行比較研究應(yīng)該能揭示出更多的歷史細節(jié)。 原刊韓國《百濟學(xué)報》第19號(2017年4月),第77-100頁。 編者按:【因格式問題,本文略有調(diào)整,引用請核對原文?!?/str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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