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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舉例印如下: 例一、男,一九五○年十月十四日酉時生人。 梟 才 日元 官 乾造:庚寅 丁亥 壬戌 己酉 大運: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5 15 25 35 45 斷:晚婚之命。 分析:本命水旺木重,水冷木寒,火為妻為用神,木為喜神。三十九歲以前運氣不佳,一九六七年丁未,大運已丑,本是花燭之年,只因年處文化大革命,年齡不夠,才十八歲,故時機錯過,—直到四十二歲才遇成親之年。一九九一年辛未,大運辛卯,小運庚寅,日柱與大運天生地合,卯戌合火為妻,且合動妻宮,寅亥相合,亥卯未三合,皆生助妻星。三月丙辰,丙辛又合,天干透財,辰?jīng)_財庫,故斷辛未年陰歷三月婚姻準定,果然言中。 例二、男,一九六二年六月初八寅時生人。 財 印 日元 殺 乾造:壬寅 丁未 戊申 甲寅 大運: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1 11 21 31 斷:男大當婚。 分析:本造土旺,木盛,以庚金抑木泄身為用神,戊生申日,日坐財之長生,年干透出一位為貴,財星不雜,主有良妻。從十八歲開始,大運走酉,酉為桃花,流年已未,小運辛未,甲己相合,酉能生水,辛金生財,好象有財有合是花燭之期,但細分五行,戊土生辛為傷官,傷官得祿為旺,與甲木官殺相戰(zhàn),哪里能合?喜期不成,恐有桃花之禍,十九歲,流年庚申,小運壬申,雖見壬財,但二申沖二寅,命局與流年太歲相沖不吉。二十歲,流年辛酉,小運癸酉,三酉傷官,又為不利之年。二十一歲交大運庚戌,流年壬戌,小運甲戌,三戌比肩不利妻。二十二歲,大運庚戌,流年癸亥,小運乙亥,此年不但水旺,而且有乙庚合,二寅合二亥,戊癸合,成二天二地四合的局面,合多必婚,故判一九八三年有花燭之喜,果然如此。 例三、男,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卯時生人。 印 殺 日元 官 乾造:丁酉 甲辰 戊午 乙卯 大運: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4 14 24 34 斷:再婚之命。 分析:日主戊土坐午見羊刃,辰月為財庫,古書有云:月支臨財庫,克妻,妻宜遲。又說:羊刃、日刃主克妻。故此人妻多,早婚必離,晚婚可解。觀其大運流年:三十六歲年逢壬申,水旺財旺,運行庚子,申子辰三合財局,身旺行財運必婚。故斷他一九九二年又會再婚,果然此人辛酉年離婚,壬申年臘月又結(jié)婚了。 例四、男,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一日酉時生人。 食 官 日元 財 乾造:辛亥 甲午 己巳 癸酉 大運:癸巳 壬辰 辛卯 2 12 22 斷:早婚之命。 分析:己土生于午月巳日酉時,得祿得旺得生,身旺之命。用水為妻,時干有癸,年支為亥,日支時支又半合金局,雖辛金泄身,甲木克身,但午月之金木失時而弱,難發(fā)克泄旺土。綜合分析,此命實為身旺財多,結(jié)婚必應在財旺之年月。結(jié)合大運流年,判他一九九二年臘月必婚。果然其人于壬申年十二月完婚,還不到法定年齡。 例五、男,一九三七年三月二十三日亥時生人。 官 財 日元 官 乾造:丁丑 甲辰 庚寅 丁亥 大運:癸卯 壬寅 辛丑 9 19 29 斷:早婚之命。 分析:庚金可用甲木偏財,但寅亥相合,偏財無正財之職能。今用辰中乙木為妻,天干未透,可斷此命妻子不多,只有一次結(jié)婚機會。觀其大運,九歲走癸卯,十九歲走壬寅,二十九歲后天干不透財,地支不藏,可見,從財上判定結(jié)婚時間須在二十九歲以前。但癸卯大運,卯辰相害,卯財不生效,壬寅大運,柱中有寅亥相合,大運又出來一寅合亥,這構(gòu)成爭合的局面當然不妙了,看來,只有從合的角度來分析了。九歲運走癸卯,再與流年對看,九歲乙酉,十歲丙戌,十一歲丁亥,十二歲戊子,戊子流年,戊與癸合,子與丑合,歲運命真天合地合,豈有無喜之理!故判十二歲結(jié)婚。果然此老人告知:九歲定婚,十二歲結(jié)婚。九歲定親,九歲乙酉,乙庚相合,辰酉相合,雖與大運無關無合,但也構(gòu)成天合地合之象,故此年有喜事之信號。 例六、女,一九六二年九月初九申時生人。 財 劫 日元 食 坤造:壬寅 己酉 戊寅 庚申 大運:戊申 丁未 丙午 10 20 30 斷:女大當婚。 分析:此命戊土生于酉月,已經(jīng)失時,為身弱。綜觀全局,此命食神傷官太旺,必以比劫、印綬幫身生身為用神。一九八七年為丁卯,此女二十四歲,正行丁未大運,流年大運正為火土印綬比劫用神運,故必有喜事。又流年卯太歲為日主桃花,且卯與大運未支半合木局,為日主戊土的官星,故判此女必在一九八七年完婚。果然如此。 例七、女,一九六八年臘月初二申時生人。 財 劫 日元 梟 坤造:戊申 乙丑 甲午 壬申 大運:甲子 癸亥 壬戌 5 15 25 斷:女大當婚。 分析:日主甲木,以庚辛金為夫星,一九九三年為癸酉,大運正交壬戌,歲運命地支構(gòu)成申酉戌三會金局,為日主甲木的官星,合多宜婚,況年支酉又為日主之桃花,故斷此女必在一九九三年結(jié)婚。果然此女已在一九九三年二月領到了結(jié)婚證。 例八、男,一九三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卯時生人。 官 財 日元 殺 乾造:壬申 辛亥 丁亥 癸卯 大運:壬子 癸丑 甲寅 5 15 25 斷:童養(yǎng)童媳,二妻之命。 分析:丁火用庚金為正財,年支申為庚金之祿,月柱天干透出辛金偏財,此為正藏偏透,財多混雜,是多妻之信號。五歲起壬子大運,丁壬相合,若流年相合,婚期信號便出,七歲戊寅,寅亥相合,此構(gòu)成天合地合,有成親之可能,雖然才七歲,但在三十年代的中國,少年娶妻之事并不稀奇。往下十歲辛巳又出現(xiàn)申巳相合,共有兩次婚姻信號。第一次流年戊寅與大運壬子之關系,壬子水能生寅木,寅亥相合有力。第二次流年辛巳,大運壬子,子水克巳火,巳火受傷,與申合不力,故斷七歲有花燭之喜。 因柱中有兩妻之可能,故須再看癸丑大運。大運丑為正財之庫,若遇沖庫之年,就又出現(xiàn)婚姻信號了,對照流年,二十四乙未,正好為沖庫之年,故斷他二十四歲又會結(jié)婚,此妻為正妻。果然此人七歲時,父母為他定了一個娃娃親,由于妻子比他大八歲,故解放后,女方提出離婚,鄉(xiāng)政府為了保護婦女合法權(quán)益判離了,命主一直到二十四歲時才又結(jié)的婚。 例九、女,一九二六年十二月初四酉時生人。 官 劫 日元 殺 坤造:丙寅 辛丑 辛丑 丁酉 大運: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1 11 21 31 41 51 61 斷:兩婚之命。 分析:日主辛金坐庫,月透比劫,身旺。官殺混雜也旺,必定婚不如意,有夫必傷。此命生時入貴,又有將星,中年官運必發(fā)達。但四柱無水,子息不見。必定婚姻兩次,一離一傷,至老獨枕孤眠。 第一次婚在十七歲壬午流年,大運己亥,小運庚戌,歲運命構(gòu)成寅午戌三合官局,丁壬相合,故此年結(jié)婚。但好景不長,便又見流年甲申,小運又見甲申,二申定旺水,傷官刑夫,故其年離婚。 第二次婚在二十一歲丙戌流年,大運正交戊戌,小運丙午,又得寅午戌三合官局,故又結(jié)婚。 例十、女,一九六八年六月初一申時生人。 傷 傷 日元 傷 坤造:戊申 戊午 丁卯 戊申 大運:丁巳 丙辰 乙卯 7 17 27 斷:花開正當時。 分析:丁火得月祿而旺,以兩申藏壬水為夫星,正官不顯,卻傷官重重,有旺而克夫之嫌,婚宜遲。但正因為官星不顯,傷官又座下生財,才能使夫星暗渡陳倉。一九九二年二十四歲,流年壬申,大運丙辰,小運甲申,官星壬水得四申而旺,申辰又半合水局官星,丁壬相合,故斷此年必有花燭之喜。果然此女于年底丑月水旺之月結(jié)婚。 例十一、男,一九六九年二月十八日戌時生人。 比 梟 日元 官 乾造:己酉 丁卯 己酉 甲戌 大運:丙寅 乙丑 甲子 10 20 30 斷:婚后必有外遇。 分析:日主己土與時干甲相合,故有早婚之兆。一九八八年為戊辰,大運正交丙寅,歲運命構(gòu)成寅卯辰三合木局,且流年辰太歲與妻宮酉相合,合多主婚,故于一九九八年十九歲便結(jié)了婚。但此人遍地桃花,婚后必有外遇。一九九○年庚午,大運始交乙丑,流年與大運乙庚相合,流年太歲午與命局時柱戌半合火局,而且午又為日主的桃花,故斷此年命主在外有情人。果然不出所料。 人的結(jié)婚時間在四柱中是有信號可查的,只要我們認真研究,認真分析,是一定會摸索出其中更加完備的規(guī)律的。 (有風水命理問題都可以在評論區(qū)提出或私信作者,請轉(zhuǎn)發(fā)到朋友圈,并在文末留言報你的資料,也許明天文章分析的就是你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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