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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部分時間都蝸居在夏威夷,每年會到新西蘭、澳大利亞和北歐各國游歷一番。我發(fā)現(xiàn)這些國家存在一個共同的模式。
在此,我提出了達成自由生活“新幸?!钡氖畟€條件,讓我們一邊回顧序言一邊探討這個話題。 1. 享受工作 2. 有關(guān)系親密的朋友和家人 3. 擁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來源 4. 身心健康 5. 擁有富于刺激性的興趣和生活方式 6. 覺得自己擁有時間自由 7. 能夠選擇適合自己的居住環(huán)境 8. 具備有效的思維習慣 9. 能夠放眼未來 10. 感覺自己正在向目標邁進 首先要“享受工作”。這和工資高低沒有關(guān)系,而關(guān)乎工作是否開心,是否覺得有挑戰(zhàn)性和成就感,能不能讓你學到東西,不斷成長、進步,并能為之感到滿足。在后面的章節(jié)里我也會詳細敘述,如何將工作與娛樂完美結(jié)合。(參見P168) 其次是“有關(guān)系親密的朋友和家人”。如果工作順利,卻沒有可以親密分享的家人和朋友,這絕對談不上愉快,更沒有幸福可言。 此外,“擁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來源”也非常重要。這并不是說你必須擁有多么龐大的資產(chǎn),或是必須有相當高的收入,只要可以滿足自己安定的生活就可以了,哪怕是需要控制對物質(zhì)的欲望,謹守清簡的生活也不是問題。但如果經(jīng)濟條件不夠穩(wěn)定,我想就算工作有多美妙,興趣有多豐富,日子也不太會好過。 而且,較之經(jīng)濟收入的多寡,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對待金錢的態(tài)度和理財方式。那些總是入不敷出的人,多半與缺乏對金錢的控制力有關(guān)。也可以說,這樣的人,還沒有摸索出屬于自己的能讓自己得到幸福的生活方式。 第四條是所有一切的基礎(chǔ),那就是我們的“身心”必須“健康”。 第五條是,“擁有富于刺激性的興趣和生活方式”。對我來說,就是必須有類似沖浪和鐵人三項的事來豐富我的生活,讓我感受到足夠的樂趣。有些人雖然工作得力,和朋友、家人的關(guān)系挺好,收入也很高,并且身體康泰,可是有了空閑之后就不知道該做什么。成年進入社會以后,又習慣將人脈圈與利益圈捆綁在一起,如果沒有一兩個可以讓自己充分享受的興趣,根本無法擁有純粹而不帶功利色彩的社交圈。 第六條是“覺得自己擁有時間自由”。這并不是“時間就是金錢”的意思,而是說你必須擁有可以完全自行支配的時間。為了賺錢一天到晚疲于奔命,無暇陪伴重要的朋友和家人自不可取,可擁有大把時間,成天無所事事不知如何打發(fā)也沒有任何意義。 第七條是關(guān)于居住環(huán)境的,我們要“能夠選擇適合自己的居住環(huán)境”。不管你從事什么工作,有著怎樣的活法,都需要好好挑選自己的居住環(huán)境。不管這個居住環(huán)境有多便利,房子有多豪華,如果和自己的特質(zhì)不相匹配,不但不能帶來幸福,反而會成為累贅。 如果想買房置業(yè),像日本這樣近二三十年的老房子全都跌到了白菜價,也是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很多北歐人都有自己的度假屋,可大都是從父母處繼承來的,而自己購置的房子,到退休時變賣出去的價格要比買入時高出許多,于是很多人都會把原有的房子賣掉,買一間小一些的宅子或度假屋。 而在日本,雖然很難找到出售價比買入價更高的房子,但只要認真去找,應該還是可以找到和出售原有住房時差不多價格的房子。要知道,現(xiàn)在的年金是指望不上的,屆時房子到底會成為資產(chǎn)還是負債,這將會改變一個人的命運。 第八條是關(guān)于“思維方式”的,我們要“具備有效的思維習慣”。比如,總是推卸責任充當受害者的人,經(jīng)常處于消極狀態(tài)的人,習慣性尋找借口的人,被固有常識局限并難以突破的人,都很難邂逅幸福。如果是這類思維模式的人,要湊齊這十個全新幸福的條件恐怕也不是易事。 第九條是“能夠放眼未來”。幸福指數(shù)下降的最大原因,就在于人們看不到自己的未來,繼而心生不安。在北歐國家,單靠年金是很難讓老百姓瀟灑度日的,可是國民生病了有免費的醫(yī)療制度,失業(yè)了可以靠雄厚的失業(yè)救濟金解圍,所以不太會出現(xiàn)重大變故導致生活質(zhì)量急劇下降的現(xiàn)象。 可惜,這一切對日本人來說都是天方夜譚。日本人沒有辦法如此倚仗自己的政府,那么日本人的出路何在?具體的應對方法我將在第二章以后開始談論。我們必須做好準備,假使生活出現(xiàn)任何意外,在未來的幾年里,也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來渡過難關(guān)。 最后一條是關(guān)于目標感的,“感覺自己正在向目標邁進”。好比參加馬拉松比賽,如果只是一味地向前沖刺,應該會非常辛苦。但只要定下每天的里程目標,例如42.195公里之類的,就會輕松許多。人們在全力追逐自己的目標時,是不會覺得累的。 這些條件的共通之處,就是人只要不被工作、金錢、時間、環(huán)境乃至常識束縛,就會獲得自由。并且,要保有對生活的自主決斷和選擇權(quán)利。這是我在走訪北歐國家之后最大的感受。 斯賓諾莎:最高的幸福2017年8月6日錄入 15:56 (一)當我受到經(jīng)驗的教訓之后,才深悟得日常生活中所習見的一切東西,都是虛幻的、無謂的;并且我又確切見到一切令我恐懼的東西,除了我的心靈受它觸動外,其本身既無所謂善,亦無所謂惡。因此,最后我就決意探究是否有一個人人都可以分享的真正的善,它可以排除其他的東西,單獨地支配心靈。這就是說,我要探究究竟有沒有一種東西,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和獲得之后,我就可以永遠享有連續(xù)的、無上的快樂。 (二)我說“最后我就決意”這樣做,因為初看起來,放棄確實可靠的東西,去追求那還不確定的東西,未免太不明智。我明知榮譽和財富的利益,倘若我要認真地去從事別的新的探討,我就必須放棄對于這些利益的尋求。 假如真正的最高幸福在于榮譽和財富,那末,我豈不是失之交臂;但假如真正的最高幸福不在于榮譽、財富,而我用全副精力去尋求它們,那末,我也同樣得不到最高的幸福。 (三)因此我反復思索有沒有可能找到一種新的生活目標,或者至少確定有沒有新的生活目標的存在,而不致改變我平常生活的秩序和習慣,這是我所屢次嘗試的,但總是沒有成效。因為那些在生活中常見,并且由人們的行為所表明,被當做是最高幸福的東西,歸納起來,大約不外三項:財富、榮譽、感官快樂??M繞人們的心靈,使人們不能想到別的幸福的,就是這三種東西。 (四)當人心沉溺于感官快樂,直到安之若素,好像獲得了真正的最高幸福時,他就完全不能想到別的東西。但是當這種快樂一旦得到滿足時,極大的苦惱立刻就隨之而生。這樣一來,人的心靈即使不完全喪失它的靈敏,也必會感到困惑而拙鈍。對于榮譽與財富的追求,特別是把它們當做自身目的,足以使人陷溺其中,因為那樣它們就被當做最高的善。 (五)然而人心陷溺于榮譽的追求,特別強烈,因為榮譽總是被認為本身自足的善,為一切行為所趨赴的最后目的。而且我們獲得榮譽與財富,不像獲得感官快樂那樣立刻就有苦惱與悔恨相隨;反之,榮譽、財富獲得愈多,則我們的愉快愈大,因而我們想要增加榮譽、財富的念頭也就愈強烈。但是當我們一旦感到沮喪時,極大的苦惱便跟著發(fā)生。榮譽還有一種缺點,就是為了追求榮譽,我們必須完全按照人們的意見生活,追求人們通常所追求的東西,規(guī)避人們通常所規(guī)避的東西。 (六)現(xiàn)在我既然見到,所有這些東西實在是尋求別的新生活目標的障礙,而且不僅是障礙,實在是和它正相反對,勢不兩立,二者必去其一,因此我不能不考察一下,究竟哪一個對于我比較有益。因為,像前面所說過的,我好像是自愿放棄確定的善而去追求那不確定的東西。但是當我仔細思考之后,才確切地見到如果我放棄這些東西,來從事新的生活目標的探求,則我所放棄的就是按本性說是不確定的善,像上面所指出的那樣,而我所追求的卻不是在本性上不確定的善而是常駐不變的善,只不過獲得這種善的可能性卻不很確定罷了。 (七)經(jīng)過深長的思索,使我確切見到,如果我徹底下決心,放棄迷亂人心的財富、榮譽、肉體快樂這三種東西,則我所放棄的必定是真正的惡,而我所獲得的必定是真正的善。我深知,我實在是到了生死存亡的關(guān)頭,我不能不強迫我自己用全力去尋求藥方,盡管這藥方是如何不確定;就好像一個病人與重病掙扎,明知道如果不能求得救藥,必定不免于一死,因而不能不用全副力量去尋求救藥一樣,盡管這藥方是如何不可靠,因為他的全部希望只在于此。但是世俗一般人所追逐的名利肉欲等,不僅不足以救濟人和保持生命,且反而有害;凡占有它們的人——如果可以叫做“占有”的話——很少有幸免于沉淪的,而為它們所占有的人則絕不能逃避毀滅。 (八)世界上因擁有財富而遭受禍害以致喪生的人,或因積聚財產(chǎn),愚而不能自拔,置身虎口,甚至身殉其愚的人,例子是很多的。世界上忍受難堪的痛苦以圖追逐浮名而保全聲譽的人,例子也并不少。至少因過于放縱肉欲而加速死亡的人,更是不可勝數(shù)。 (九)由此可見,所有這些惡的產(chǎn)生,都是由于一切快樂或痛苦全都系于我們所貪愛的事物的性質(zhì)上。因為凡是不為人所貪愛的東西,就不會引起爭奪:這種東西消滅了,不會引起悲傷;這種東西為人占有了,不會引起嫉妒、恐懼、怨恨,簡言之,不會引起心靈的煩擾。所有這些心靈的煩擾都起于貪愛,即前面所說過的那種變幻無常的東西。 (十)但是愛好永恒無限的東西,卻可以培養(yǎng)我們的心靈,使得它經(jīng)常歡欣愉快,不會受到苦惱的侵襲。因此,它值得我們用全力去追求,去探尋。但是必須注意,我上面所用“如果我徹底下決心”等字,并不是沒有根據(jù)的。因為即使是所要追求的東西已經(jīng)明白地呈現(xiàn)在我的心靈上,我還仍然不能立刻就把一切貪婪、肉欲和虛榮掃除凈盡。 (十一)但是有一層我卻體驗到了,那就是,當我的心靈在默念上述的道理時,它就不為那些欲念所占據(jù),而從事于認真考慮新生活的目標。這種體驗給我很大的安慰,因為我確實見到這些病痛并不是絕對不可醫(yī)治的。雖說這種私欲消散、心安理得的境界,起初是很稀少而短促的;但是我愈益明確見到真正的善所在,這種境界顯現(xiàn)在我心中,也就愈加經(jīng)常、愈加持久。特別是當我確切認識到,如果把追求財富、榮譽、肉體享樂當做自身目的,而不把它們當做達到其他目的的手段,實在有百害而無一利時,則我的心靈便愈覺沉靜不為所動;反之,如果只認對于財富、榮譽及快樂的追求為手段而非目的,則它們就會受到一定的節(jié)制,這不但沒有什么妨害,而且對于我們所以要把它們作為手段去追求的那個目的的實現(xiàn),也有很大的幫助。這一點我得便將加以適當?shù)恼f明。 ——斯賓諾莎《知性改進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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