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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生交通事故后,不管是否造成他人損害,侵犯了他人權利都需要進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得以劃分在交通事故中各方責任如何。但是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也是有時間限制的,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間有多長?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后,不服怎么辦?找法網小編在下文為大家詳細講解。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指公安機關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據(j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加以認定的行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間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交通事故認定書作出期限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fā)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jù)。
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jù)不得公開。
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當事人如果對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其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5日內,就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jù)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復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為限。 責編:Ly 來源:遇事找法(找法網官方訂閱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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