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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問題 問:中國公民王某與甲國公民彼得于2013年結婚后定居甲國并在該國產下一子,取名彼得森。關于彼得森的國籍,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具有中國國籍,除非其出生時即具有甲國國籍
B.可以同時擁有中國國籍與甲國國籍
C.出生時是否具有甲國國籍,應由甲國法確定
D.如出生時即具有甲國國籍,其將終生無法獲得中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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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回顧及答案解析:
問:甲國某航空公司國際航班在乙國領空被乙國某公民劫持,后乙國將該公民控制,并拒絕了甲國的引渡請求。兩國均為1971年《關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等三個國際民航安全公約締約國。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A.劫持未發(fā)生在甲國領空,甲國對此沒有管轄權 B.乙國有義務將其引渡到甲國 C.乙國可不引渡,但應由本國進行刑事審判 D.本案屬國際犯罪,國際刑事法院可對其行使管轄權
【解析】 AC項:根據(jù)《關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第5條的規(guī)定,一、在下列情況下,各締約國應采取必要措施,對罪行實施管轄權: (一)罪行是在該國領土內發(fā)生的; (二)罪行是針對在該國登記的航空器,或在該航空器內發(fā)生的; (三)在其內發(fā)生犯罪行為的航空器在該國降落時被指稱的罪犯仍在航空器內; (四)罪行是針對租來時不帶機組的航空器,或是在該航空器內發(fā)生的,而承租人的主要營業(yè)地,或如承租人沒有這種營業(yè)地,則其永久居所,是在該國。
二、當被指控的罪犯在締約國領土內,而該國未按第八條的規(guī)定將此人引渡給本條第一款所指的任一國家時,該締約國應同樣采取必要措施,對第一條第一款(一)、(二)和(三)項所指的罪行,以及對第一條第二款所列與這些款項有關的罪行實施管轄權。三、本公約不排斥根據(jù)本國法行使任何刑事管轄權。因此,乙國可以依據(jù)本國法進行刑事管轄,C項正確;
在甲國的航空器內發(fā)生劫持,甲國有管轄權,A項錯誤。
B項:根據(jù)《關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為的公約》第8條, 一、前述罪行應看作是包括在締約各國間現(xiàn)有引渡條約中的一種可引渡的罪行。締約各國承允將此種罪行作為一種可引渡的罪行列入它們之間將要締結的每一項引渡條約中。 二、如一締約國規(guī)定只有在訂有引渡條約的條件下才可以引渡,而當該締約國接到未與其訂有引渡條約的另一締約國的引渡要求時,可以自行決定認為本公約是對該罪行進行引渡的法律根據(jù),引渡應遵照被要求國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締約各國如沒有規(guī)定只有在訂有引渡條約下才可引渡,則在遵照被要求國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下,應承認上述罪行是它們之間可引渡的罪行。四、為在締約各國之間引渡的目的,每一罪行應看作不僅是發(fā)生在所發(fā)生的地點、而且也是發(fā)生在根據(jù)第五條第一款(二)、(三)和(四)項要求實施其管轄權的國家領土上。因此,乙國沒有引渡的義務,B項錯誤。
D項:根據(jù)《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guī)約》的規(guī)定,本法院的管轄權限于整個國際社會關注的最嚴重犯罪。本法院根據(jù)本規(guī)約,對下列犯罪具有管轄權:1. 滅絕種族罪;2. 危害人類罪;3. 戰(zhàn)爭罪;4. 侵略罪。因此,劫持航空器罪不屬于上述情形,國際刑事法院不具有管轄權,D項錯誤。 綜上所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
【正確答案】選C。你答對了嗎? 答錯的親不要灰心,今天繼續(x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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