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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日子,我從表弟那里拿回了我寄存他那的落滿灰塵的一箱書,一箱作家的旅行書——這箱書跟著我輾轉(zhuǎn)流浪,眼下和我一起在豐臺一個整日要著燈的地下室棲身——昏黃的燈下,我小心翼翼地剪開膠帶,首先映入眼簾的是狄更斯的《游美札記》,看著樸素封面上長滿胡子的狄更斯叔叔的頭像,我一下子記起了和他結(jié)緣的經(jīng)歷,想起了我的來自他的美國印象——因為這和一個美麗的女孩有關(guān),記憶如此深刻。那是在一個冬天的靜寂的圖書館,我們不約而同,腳步輕盈的坐到了一起,窗外朔風吹過光禿禿的樹梢,我們的目光幾次舒適而愉快地相遇。 
     據(jù)說,狄更斯從自覺的寫作開始就不是為了故事而寫故事,他自己也說寫作就是追求無情的真實,根本不是為了讀者消遣解悶。國外有評論家說,他的寫作實際上可以歸結(jié)為一句話:行善和愛,相信人性“憐憫和寬恕是人們身上最美好的美德;相信親密、豪爽、溫情和眼淚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這當然沒錯,我以為這在他最好的一部歷史小說《雙城記》中最能體現(xiàn),小說把重大的歷史進程和個人命運經(jīng)緯交錯、紋理渾然而深沉地編織到了一起——之所以如此,我還覺得這和作家的出身有關(guān),作家少年時生活窘迫,斷斷續(xù)續(xù)求過幾年學,后被迫到工場作學徒,每天工作10個小時,由于這段經(jīng)歷,作家備嘗了艱辛、屈辱,看盡人情冷暖,從而也使得他后來一直帶著這樣一雙眼睛觀察人生與世界——自己的國家如此虛偽、貪婪、卑瑣,那么遙遠的美國是怎樣的呢?他充滿了期待,以為那會是一個人類理想社會、一個人類向往的理想國。  1842年1月到6月,三十歲的狄更斯接受美國作家華盛頓.歐文等朋友的邀請赴美游歷,我跟著他旅行卻只用了短短一周——狄更斯在美國訪問了波士頓、紐約、費城等大城市,然后向南到達里奇芒德,又向西經(jīng)過圣路易,最后向北一直走到加拿大的蒙特利爾才結(jié)束旅程,所到之處,他參觀、訪問、集會和私人會晤,廣泛接觸了上至總統(tǒng)下至車夫的美國各界層人士——但這一趟旅行遠不及他后來的意大利之行溫暖,因為對他來說,他的美國印象和來之前完全是顛覆式的、出人意料的,他沒有想到美國也如此粗糙、庸俗,到處都是唯利是圖的氛圍,甚至還有野蠻的蓄奴制度——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訪問期間,美國人對他很熱情和友好,就像后來紀德對蘇聯(lián)的訪問一樣,但大作家回報給他們的卻是如此叫人意料的杰作——這正是他們的動人、偉大之處,正直,從具體事實出發(fā),客觀描述,獨立評價。    盡管狄更斯看到的是近兩百年前的美國,但今天的美國我相信依然問題重重,依然沒有必要給這個國家處處鍍金——我后來讀到的林達的書就寫了不少這樣的問題,可惜的是,我們現(xiàn)在很多國人都以為美國是人間天堂,千方百計想移民那里,留學生中凡能留下來的,無一不被視作驕傲的人物在國內(nèi)朋友圈中傳頌,而國人的財富人們似乎也很愿意向那里匯聚——去美國游山玩水可以,但我絕不會把走向美國視作通向幸福人生的惟一道路——讀者們,有時間多讀讀《游美札記》一類的書吧,和這類反映現(xiàn)實還盡力對現(xiàn)實起作用的作家作品在一起,你變得更睿智更成熟,何況里面還有讓人愉悅的看不盡的風景呢——在喧囂的城市奔波生活中,我以為讀到一部好的旅行書,不僅省去了旅途的辛勞和不菲的花費,同樣也開闊了眼界,滿足了想像,實在是解除緊張和疲倦的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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