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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史上有一件怪事:那些全世界最有名的國歌,幾乎都是由不怎么有名的作曲家寫成的。 法國國歌《馬賽曲》(La Marseillaise)的作者是克洛德·約瑟夫·魯日,沒聽過吧?美國國歌《星條旗》(Star Spangled Banner)的作者是約翰·斯塔福德·史密斯,還是沒聽過吧?英國國歌《天佑吾皇》(God Save the Queen)的曲作者是誰,到現(xiàn)在還沒搞清楚。 ▼ 法國國歌《馬賽曲》 國歌就像國旗一樣,是一個國家的名片,是國民再熟悉不過的旋律。這么重要的任務(wù),理應(yīng)交給一個國家最優(yōu)秀的作曲家完成,然而現(xiàn)實是,它們的詞作者和曲作者大多籍籍無名,有些甚至是業(yè)余的。 即便如此,那些歷史上有名的作曲家,還是與這個“國家名片”有著剪不斷理還亂的關(guān)系。今天,我們就來介紹其中的幾個。 海頓與《德意志之歌》 ▼ 海頓C大調(diào)弦樂四重奏“皇帝”,Op.76, No.3 第二樂章 肖斯塔科維奇與蘇聯(lián)國歌 于是,當(dāng)時的蘇聯(lián)作曲家,只要你能叫得上名字的,都被召集起來,參加這次競賽,肖斯塔科維奇就是其中的一個。斯大林要求他和哈恰圖良合寫一首國歌,這種做法被肖斯塔科維奇稱為“愚蠢之極”。當(dāng)然,他們最后寫成的作品沒能入得了斯大林的“法眼”,斯大林最終選擇了亞歷山德羅夫的作品作為蘇聯(lián)國歌。盡管如此,肖斯塔科維奇還是獲得了不菲的報酬。那次競賽,參賽的作曲家每有一首作品入選,就能獲得 4,000 盧布的獎勵,這個數(shù)字是當(dāng)時平均月薪的 10 倍,肖斯塔科維奇憑他的多首作品拿到了 34,000 盧布的報酬。只是,沒有人認為那些是好作品,因此一首都沒有被錄制。 本杰明· 布里頓與馬來西亞國歌 1957年,當(dāng)時的馬來亞聯(lián)邦即將脫離英國的統(tǒng)治,但還沒有一首像樣的國歌。馬來西亞政府沒有找到合適的民族歌曲,于是舉辦了一場全球性的國歌創(chuàng)作賽,收到的 500 多份作品都被一一否決了。情急之下,因為布里頓和馬來西亞的“緣分”,政府只好找到布里頓,請求他做一次嘗試。布里頓應(yīng)約,寫了一首用他的話說“很奇特,但恐怕很不成功”的作品。寫完后,馬來西亞政府馬上予以采納,但幾個星期后又要求他改寫,并寄給他幾首馬來西亞民歌作為靈感。布里頓改寫完了,但是沒有用,馬來西亞政府最后還是選擇了它的一個州——霹靂州的州歌,一首卡巴萊式的《我愛我的國家》(Negaraku,My Country)作為國歌。 ▼ 布里頓被棄用的作品▼ 馬來西亞國歌《我愛我的國家》 但是幾個月后,威爾第就變了卦。當(dāng)時一位革命領(lǐng)袖邀請他創(chuàng)作一首“意大利的馬賽曲”,他為此寫了一首贊美詩《小號之聲》(Suona la tromba)。 《小號之聲》但是,這首作品并不成功,播出了幾次,并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反倒是當(dāng)時的一首《意大利的弟兄》 (Fratelli d'Italia)被人們廣為傳唱,這首曲子后來成為了意大利的國歌。而威爾第似乎也認識到,這首歌比自己的那首更能代表意大利,因此把它用到了清唱劇《萬國頌歌》(Inno delle Nazioni)當(dāng)中。 《意大利的弟兄》 (Fratelli d'Italia) 《萬國頌歌》(Inno delle Nazioni) 貝多芬與《歐洲之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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