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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專業(yè)機構統(tǒng)計,在一年、三年、五年、十年的投資周期內,全球不良資產基金的內部收益率在各類策略基金中最為穩(wěn)定,年化收益在11%-16%之間波動,標準差僅為2.8%,是所有類型基金中最低的。文章來源:大唐研究中心 這種高回報源于資產本身的低識別性和價值的高波動性。
上游:國內不良資產的三個階段 第一批不良資產: 1999-2000年,四大AMC機構對口接受四家國有商業(yè)銀行以及國家開發(fā)銀行不良貸款13939億元,按照賬面金額接受,化解金融風險。 第二批不良資產: 2004-2005年打破一對一剝離,開始市場化交易,中行、建行、交行共剝離5420億; 2005-2009年采用批發(fā)+零售的形式,市場交易活躍,期間農行上市剝離8000億; 2009-2012年,銀行利潤高,計提了超額的資產撥備,不良資產出表壓力小。 第三批不良資產: 資產相對優(yōu)質,這一輪不良以民企為主,抵押物較多。 區(qū)域上集中在長三角、珠三角和環(huán)渤海地區(qū),浙江省不良貸款在長三角位居首位。 資產包收購價格上漲,銀行不良資產包全年平均價格在3毛左右,最高的價格在8毛左右,有些新包低至1毛,而老包的價格最多在3分附近。 組包方式變化,一年多包,小步快跑,以上海地區(qū)為例,每家銀行平均每年打包2-4個資產包,共十多家銀行,一年有30-50個資產包剝離。 部分股份制銀行例如招商銀行、廣發(fā)銀行采用‘總對總’的剝離方式,由總行牽頭進行總體剝離或者過橋,單包規(guī)模在30-50億之間,一般每個省的資產包價值仍然在3-5個億。
銀行業(yè)主要通過清收、重組和核銷等途徑來處置不良資產,其中,自主核銷和打包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存在差別,自主核銷可以賬銷案存的方式管理,銀行依舊保有未來繼續(xù)清收的權利,在實際操作中,大部分銀行在核銷后依舊會繼續(xù)查找債務人可執(zhí)行的財產線索,而打包出售后,銀行已經不再保有債權債務關系,所以現(xiàn)在銀行往外出資產包的是要分區(qū)域、分銀行去看的。 銀行資產包的質量有規(guī)律可循,比如,5月和11月的包質量不好,因為處于半年報和年報的前夕,而半年報和年報過后的8、9月和1、2月份則會出來一些好包。并且歷史上曾經存在“買肉搭骨頭”的現(xiàn)象,比如,銀行和投資人私下約定,購買一宗債權的同時,還要搭上另外一些債權作為條件加快核銷,而搭上的債權還是上個世紀90年代的,基本是收不回來了,現(xiàn)在這種現(xiàn)象已經沒有了。
中游:處置機構的食物鏈 不良資產處置參與者被稱為“禿鷲”,三級市場劃分為大包、小包、小小包,確保每一層的禿鷲們都能吃到肉。 一級市場:四大+地方版持牌AMC。1999年成長城、信達、華融和東方被賦予政策性“禿鷲”職能, 2013年各省設立地方AMC,參與本省不良處置。 二級市場:非持牌的民間投資機構。大包到手后,一級市場不可能每宗債權都自己處理,要拆包,小宗債權打包向下出售。從一級到二級的形式多樣,可以是法院公開拍賣、招標、競價、點對點協(xié)議。 三級市場:區(qū)域關鍵人。二級市場投資人推動債權處置,其中可能有1/3和解,剩下再向下拆。不良資產的難點在于處置,處置過程中的難點是區(qū)域性,有些債權只能某個人處置,其他機構處理不了。 國內NPL產業(yè)鏈:一個不良資產處置流程中不一定涉及一下所有環(huán)節(jié):
從預期回報上看,一級市場買包達到年化10%的預期回報才會出手,二級市場買包要求年化30%以上,三級市場要求在年化50%以上才會出手。下方是四大之一的信達資產收入結構: 收入結構:信達2015年不良資產收入包括應收賬款類不良資產、不良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投資收益,四項合計收入270億,占營業(yè)收入的45%。 資產結構:附重組條件類不良資產共1646億元,占比80%,內部收益率12%,主要來源于非金融機構;傳統(tǒng)類不良422億元,占比20%,內部收益率18%,主要來源于銀行。 四大國有不良資產處置機構人手不足,且缺乏有效的機制調動市場化的團隊。
下游:民營機構利用AMC做通道 區(qū)域性民營投資人特點是: 處置方式比較單一、以訴訟催收為主,在當?shù)赜幸欢▋?yōu)勢,同時收購規(guī)模偏小,處置團隊也具有區(qū)域局限性。 除了收購不良資產的包的民間機構外,市場上還活躍著民間個案投資者,特點是資金量比較大,對郊區(qū)廠房、市區(qū)寫字樓等特定項目感興趣。 下游投資者也會和銀行直接溝通收購意向,達成一致意見后找AMC做“過橋”或者“過橋+融資”。 江浙一帶的通行做法是:買包后,民間機構和AMC簽訂合約,債權暫時不做變更,仍以資產管理公司的名義清收,清收完成后和資產管理公司分成。
處置手段 不良資產的處置環(huán)節(jié)最為重要,而資產處置的方式相比前兩輪市場有了更多的手段: 訴訟追償:最常用。 資產重組:包括以資抵債,債務更新,資產置換等方式。 債轉股:將債權轉為股權,進行階段性持股,并對企業(yè)進行經營管理。 多樣化出售,包括公開拍賣、協(xié)議轉讓、招標轉讓、競價轉讓、分包等。 資產置換:兩個市場主體之間為了各自的經驗需要,通過合法的評估程序對資產進行評估的基礎上,簽訂置換協(xié)議。 租賃:對非現(xiàn)金資產,如房產、機械設備,可以通過租賃方式收回現(xiàn)金。 證券化:通過SPV把不良債權打包買斷后設計成證券化產品發(fā)售。 破產重組或清算:通過破產程度將固定資產、流動資金、債權、銀行存款等予以整體處置。
處置機構的核心競爭力 不良資產處置可能是目前僅存的暴利市場,但是行業(yè)復雜程度較高,壁壘強,在選擇機構的時候盡量選擇區(qū)域性機構,選擇深耕作業(yè)的機構。盡調階段重點關注以下內容: 對趨勢性機會的把握能力:地區(qū)、行業(yè)、品類、抵押物 處置經驗:調查、定價、管理以及退出 快速定價能力:銀行出售資產包時給的決斷時間很短,通常不可能做非常細致的盡職調查,所以定價經驗和快的決策機制非常重要。 和銀行的關系:與銀行的資產管理部門保持良好的關系;能獲得早期、準確可靠的消息 和AMC的關系:高層,保證拿項目;分支機構,出售和處置是省級辦事處層面 與司法行政機構的關系:對當?shù)胤ㄔ旱挠绊懩芰?和當?shù)卣臏贤芰Α?/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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