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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植于建安十六年、二十歲的時候,被曹操以漢獻(xiàn)帝的名義封為平原侯,三年以后,改封為臨淄侯。他很得寵。建安二十一年,曹操成為魏王,曹植幾乎作了魏國的太子。幫他在曹操面前說話的,有楊修、丁儀、丁廙【yi】等人。 曹植做了兩件錯事,使得曹操打消了立他為太子的念頭。第一件。他擅自叫人開了宮里的“司馬門”,讓他所乘的車子直馳而出。按照漢朝的法律,任何大官到了司馬門,必須下車步行。曹操很氣他這種目無法律的行為,下令將主管公家馬車的官(公車令)砍頭。曹植做的第二件錯事,是當(dāng)他在建安二十四年受任為“南中郎將、行征虜將軍”之時,曹操有意思叫他到襄陽樊城去支援曹仁,對抗關(guān)羽。某一天,曹操召見他,準(zhǔn)備有所吩咐,他卻已經(jīng)喝酒喝得大醉,不成樣子。曹操撤銷了他的軍職,不派他去支援曹仁,也從此不給他任何實際的工作。 他的好朋友楊修,是曹操的主簿,喜歡賣弄小聰明,又常常泄漏軍政上的機(jī)密,于建安二十四年被曹操下令殺掉。 他的另外兩位好友,丁儀、丁廙兄弟二人,在黃初元年曹丕當(dāng)皇帝不久,也被曹丕殺掉。丁家所有的男人,不分老少,同時一起被殺。 曹丕叫曹植與所有的諸侯,一律離開京城。各“就”其國。魏朝對于諸侯,無論是同姓或異姓的,都管理得很嚴(yán)。行動的自由極其有限:非得詔書,不能自己來京城;諸侯彼此之間不許有來往、不許通信。在諸侯所居住的國,魏的中央政府設(shè)置了所謂“監(jiān)國謁者”,專管監(jiān)視諸侯的一舉一動,經(jīng)常向中央政府作報告。 曹植在黃初二年便被駐在臨淄國的監(jiān)國謁者(姓灌名均)告發(fā)了一次,說他“醉酒悖慢,劫脅使者”。曹丕公事公辦,把他從縣侯降為“鄉(xiāng)侯”,由臨淄侯降為“安鄉(xiāng)侯”。 曹丕在懲戒了他以后,不久又把他由鄉(xiāng)侯升為縣侯,封在鄄城。次年,黃初三年,再升他為王,稱為鄄城王。他晉京,于出京還國之時在途中寫了《洛神賦》,便是在這黃初三年。 黃初四年,他又被改封一次,封為雍丘王。他寫了兩首詩,獻(xiàn)給曹丕,詩里面充滿了悔罪與感恩的話。 明帝曹叡即位,在太和元年把他改封在(開封西北的)浚儀;到了太和二年,又把他送回雍丘。再過一年,讓他搬去丁東阿;到了太和六年二月,明帝一舉而劃了陳郡的四個縣,封他為“陳王”。他并不曾因此而快樂。 這一年(太和六年)年底,他就郁郁而終,年紀(jì)才有四十一歲。明帝追謚他一個“思”字。有些寫文學(xué)史的人,于是就拿“陳思王”三個字來稱呼他。 曹植在有生之年,曾經(jīng)一再上表給文帝曹丕與明帝曹叡,希望能有一個機(jī)會帶兵打仗,為魏國國家立功,始終沒有能獲得準(zhǔn)許。此人真被派到前線,能否把仗打得像個樣子,我個人有點不敢對他樂觀。文章好、詩賦好,不一定軍事、學(xué)術(shù)也好。況且,他毫無耍刀舞矛、或調(diào)兵遣將的經(jīng)驗。 作者:黎東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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