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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時期歐洲戰(zhàn)場的作戰(zhàn)稱得上是人類戰(zhàn)爭史上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機械化戰(zhàn)爭,各主要參戰(zhàn)國軍隊都裝備了數量龐大、種類繁多的公路機動車輛,包括輪式車輛、履帶式車輛和半履帶式車輛,乘車機動已經在相當程度上取代徒步和畜力成為軍隊調動、運輸物資乃至作戰(zhàn)的重要方式。不過,受到車輛性能、燃料供給、道路狀況等因素的制約,機動車輛沿公路行進的距離還相對有限,在進行遠距離調動和運輸時還是要依靠鐵路大動脈,包括公路車輛本身也需要由鐵路進行遠途運輸。 ■ 1940年5月法國戰(zhàn)役期間,德軍裝甲部隊向前線開進的壯觀場面,在近處是各型坦克組成的突擊集群,而在后方還有數量眾多的機動車輛跟隨。大量機動車輛的廣泛運用改變了戰(zhàn)爭的面貌。 二戰(zhàn)各主要交戰(zhàn)國中,德國對于鐵路運輸的依賴程度最高,地處歐洲大陸中央的地理位置使其非常容易陷入多線作戰(zhàn)的局面,而縱貫德國國內乃至整個歐陸的鐵路網絡對于其戰(zhàn)略部署、兵力調動都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早在19世紀下半葉,德國軍隊就對鐵路軍事運輸高度重視,在一戰(zhàn)時期成功地運用鐵路實施了軍隊的大規(guī)模調動和物資供給行動,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而到二戰(zhàn)時期,德國鐵路軍事運輸的水平更是達到了新的高度。 ■ 二戰(zhàn)時期,一些德國婦女向經過的德軍軍列招手致意,注意平板車廂上運載著卡車,在進行遠程調動時,德軍主要的運輸方式仍然鐵路運輸。 ■ 由鐵路平板車廂運輸的III號突擊炮。在運輸車輛時有必要合理地搭配車廂和車輛,以有效利用運力,提高運輸效率。 在二戰(zhàn)時期,除了常規(guī)的兵力兵器、物資給養(yǎng)外,各類公路車輛也成為德國鐵路運輸的重要內容。德軍裝備的車輛型號眾多、尺寸重量都各不相同,而鐵路貨運車廂的大小和載重量也有不同,在實際運作中往往會出現車廂超載或不能滿載的情況,造成運輸安全隱患和運力浪費,這就產生了一個如何合理安排車輛裝載的問題。為了能夠充分利用每一節(jié)火車車廂的運載能力,提高運輸效率,方便鐵路部門制定運輸計劃,德軍對于公路車輛的鐵路運輸制定了相應的規(guī)范,按照外形、尺寸及重量將公路車輛分為8個等級,這就是公路車輛鐵路運輸分級制度,其具體分級標準記錄在1941年制定的《陸軍規(guī)范手冊》(Heeres-Verordnungsblatt)B部分第310條當中: 雖然制定了相應的規(guī)范,但并不是所有的軍隊人員和鐵路工作人員都熟悉車輛的性能參數,即便是把上面表格的規(guī)定背得滾瓜爛熟,但是真正面對各式各樣的車輛時也很難將其歸入準確的等級內,并安排合適的運載車廂,因此車輛裝載不當的現象仍然頻繁發(fā)生。鑒于這種情況,德軍高層意識到必須在各類車輛上通過明顯的標識表明相關信息,以便工作人員能一目了然。1943年4月7日,德軍最高統帥部發(fā)布命令,要求所有的公路車輛上都要噴涂鐵路運輸標識,就好像每臺車輛的運輸身份證一樣,注明車輛型號、自重、標準載重量等信息,以免在書面報告和運輸清單中出現紕漏,便于運輸部門更好地安排裝載。 ■ 1943年春季,由火車運往庫爾斯克前線的“虎”式重型坦克,注意坦克履帶邊緣已經超出平板車廂外緣。 德軍車輛上的鐵路運輸標識的樣式、內容和涂寫位置都有明確的規(guī)定,其標準格式如下圖所示。畜力車和牽引式火炮的標識只需注明型號和車輛級別;如果是牽引車輛,則不標注載重,而標注牽引重量;坦克和其他裝甲戰(zhàn)斗車輛也不標注載重,但要標注戰(zhàn)斗全重。機動車和畜力車的鐵路運輸標識一般涂寫在車輛左側,如果車輛側面有門,則涂寫在第一扇門的中心位置,如果沒有門,則涂寫在車體表面的顯眼位置,牽引式火炮的鐵路運輸標識則涂寫在炮架右側。 ■ 二戰(zhàn)德軍公路車輛鐵路運輸標識的標準格式: Kfz:車輛型號(有時寫作Sd.Kfz) Leergew:自重(空車重量)單位:噸 Nutzlast:載重 單位:噸 Ve.Kl:車輛運輸級別 ■ 一輛保存至今的歐寶士官生(Kadett)輕型轎車,在左側車門上涂繪有標準的鐵路運輸標識,雖然其自重只有0.74噸,但因為車體長度達到3.7米,被歸入II級別。 在軍隊中服役的民用車輛,即不是專門制造的軍用型,則需要在鐵路運輸標識的車輛型號一欄中加上(o)這一后綴;如果是代行軍用專業(yè)車輛職責的民用車輛,則加上(Beh)的后綴,Beh即Behelf的縮寫,在德語中為“代用,臨時”的意思,語義同英語的makeshift。例如Kfz.15(Beh)表示的就是臨時搭載電臺設備、作無線電通信車使用的民用車輛,le.Pkw.(o)則表示民用的小型載客汽車。摩托車因為體積太小,不予涂繪鐵路運輸標識,某些保密的特種車輛型號也不體現在鐵路運輸標識上。 ■ 一輛保存至今的Sd.Kfz 250NEU型裝甲車的鐵路運輸標識的特寫照片,可見車輛型號一欄并未細分改型。Sd.Kfz 250裝甲車的車長4.56米,滿載重量為5.8噸,歸入II級別。 鐵路運輸標識的文字字體高度一般為20毫米,標識邊框寬度為10毫米,標識的實際尺寸從8×10厘米到20×25厘米之間不等,顏色為黑色或白色,一般借助漏噴模板或手寫涂繪在車輛表面,很多車輛在出廠時就已經噴涂了鐵路運輸標識。在實際運用時,鐵路運輸標識也有一些變化,比如坦克使用的標識尺寸相對較小,有時內容還會有所簡化,只在小方框內標注車輛型號和車輛運輸級別,甚至僅有運輸級別。從目前存留的歷史照片看,標準的鐵路運輸標識主要出現在輪式車輛、半履帶車輛和非戰(zhàn)斗車輛上,而坦克和自行火炮上使用運輸標識的情況并不多,只發(fā)現在部分輕型自行火炮、突擊炮、IV號坦克和“黑豹”坦克上帶有標準版或簡化版的鐵路運輸標識。 ■ 坦克使用的鐵路運輸標識的標準版本,由上至下分別是: 型號:Sd.Kfz 161(即IV號坦克) 戰(zhàn)斗全重:23噸 車輛運輸級別:S級 幾乎所有中型坦克和重型坦克都可以歸入S級,部分重型戰(zhàn)車(比如虎式坦克)還要更換專用的運輸履帶才能由鐵路運輸,實際上在坦克上涂繪運輸標識的意義不大,鐵路工作人員很清楚應該用什么車廂來運輸這些大家伙。 下面就通過一系列歷史照片使讀者對二戰(zhàn)德軍的車輛鐵路運輸標識有一個直觀的了解,本文介紹的相關知識對于軍事愛好者研讀德軍歷史照片,模型愛好者考據裝備細節(jié)應該有所幫助。 ■ 這輛大眾166型水陸兩用車在車體左側涂繪了標準版的鐵路運輸標識。
■ 這輛Hf.2重型野戰(zhàn)馬車使用白色字體在車體左側標注了運輸級別和型號,但格式不符合規(guī)范,標準的樣式應該是型號在上,級別在下,此外這個標識也沒有邊框。
■ 一輛歐寶閃電6700A型越野車的鐵路運輸標識的放大照片,級別為Ib,型號一欄標明是中型越野載重車(m.gel.LKW),但沒有具體標注車型。
■ 一群德軍炮兵正將一門六管火箭炮掛到一輛Sd.Kfz 11/4型重型牽引車,注意牽引車駕駛員車門上有一個尺寸較小、實心邊框的鐵路運輸標識。
■ 一批剛裝備部隊、車況良好的IV號G型坦克,注意鐵路運輸標識涂繪在炮塔儲物箱左側,還有部分IV號坦克將標識涂在炮塔左前方的附加裝甲上。
■ 圖中這輛IV號坦克將簡化版的鐵路運輸標識涂繪在車體左側的備用負重輪存放架底部。
■ 這是一輛剛出廠的“黑豹”A中型坦克,從放大的細節(jié)照片可以看到,在車體左側炮膛清潔桿收納筒后端有一個簡化版鐵路運輸標識。
■ 這輛StuH42型突擊榴彈炮在戰(zhàn)斗室左側繪有一個較小的鐵路運輸標識。
■ 上面三幅照片均為一輛裝有夜視器材的Sd.Kfz 251D裝甲車,較為特別的是該車在車體左側涂繪有兩個尺寸很大的鐵路運輸標識,從細節(jié)觀察,上面的標識中在型號一欄注明為Sd.Kfz 251/20,即搭載紅外探照燈的Sd.Kfz 251改型。
■ 按照規(guī)范,摩托車因為體積小,一般不需要涂繪運輸標識,但圖中這輛Sd.Kfz 2半履帶摩托車還是在車體左側涂繪了一個黑色的運輸標識。準確地說,Sd.Kfz 2無論從結構上還是分類上都不能算是摩托車,其實應該是一種使用了摩托車前叉式轉向機構的超輕型半履帶牽引車。
■ 按照規(guī)范,機動車輛的鐵路運輸標識應該涂繪在車體左側,但在實際運用時也存在涂繪在車體右側甚至兩側都有的情況,比如圖中這輛霍希Typ 108重型越野車。
■ 一輛“黃鼠狼II”自行反坦克炮的戰(zhàn)斗室右側下緣有一個簡化版的鐵路運輸標識,這個標識位置并不符合規(guī)范。
■ 上面四幅照片由上至下分別是亨舍爾H33型載重卡車、制式柴油卡車、使用板簧懸掛裝置的Sd.Kfz 3a型半履帶卡車樣車和RSO/01型履帶運輸車,它們都使用了非標準的運輸標識,其尺寸較大,內容也與標準版有所區(qū)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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